“这几味药看似正常,合则大寒大伤,久而久之便会伤人根本,甚至害及性命。”
芳嬷嬷不可置信道:“怎么会,冯太医不是我们的人吗?”
李烬霄看了眼昏睡的皇后,沉下眸色,“若冯太医已叛,母后命冯太医给父皇下药的事瞒不住了。”
芳嬷嬷似乎没听到他在说什么,只陷在自己的惊愕中。
“没想到啊,我们以为太医署中唯有冯太医最可信,皇后的身子一直是他照料的,可竟然是他……”
“冯太医之事不可声张。”
李烬霄沉着脸色抿了口浓茶,平静道:“每日的药让他照旧送来,倒掉即可。母后身子若有好转,也不可让第四人知晓。否则,父皇会急于再次下手。”
芳嬷嬷面容煞白,“老奴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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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问题所在,母后身子好转指日可待,本该是件高兴的事,李烬霄却胸口沉闷,似有如山沉重的巨石压在心头。
浅浅桃花香经春风吹拂,弥漫在夜空中。
亭中久立的男子风华浊世,眉眼间却有难掩的落寞。
“天歌,我见过楚太师让你骑在肩头摘桃子的模样,你母亲在一旁说可别摔了。当时我觉得,那才能称之为家。”
楚天歌看着他清俊的侧颜,张了张嘴却无声,不知该如何宽慰。
李烬霄继续道:“他要杀了我母亲……我母亲是他的枕边人啊,是他登临九五的助力,亦是在对他寒心之后,仍助他灭楚府之人。”wWW.ΧìǔΜЬ.CǒΜ
楚天歌别过脸去磕了下眼,更说不出话来。
李烬霄轻声道:“我杨氏外戚曾助纣为虐,你会因此怨我吗。”
楚天歌摇了摇头,与他并肩望着着亭外碧澜湖面,心怀中开阔静朗。
“我因此牵连过不少无辜的人,今后都不会再如此糊涂。负我父亲一片忠心的是皇帝,旁人都只不过是臣,我恨的只是皇帝,怨的,也就一个李云临。”
李烬霄思维极其跳跃的说道:“如果我杀了李云临,你会不会怨我。”
“你问得好没道理,他本就该死。”楚天歌淡淡的说。
李烬霄道,“纵使我有这个机会,我亦不敢杀他。”
“为什么?”
李烬霄侧首看她,突兀道:“苏谨有孕了。”
楚天歌一愣,目光凝滞了片刻。
“他要当爹了。”
她喃喃念叨,点点黯淡,星空无色。
李烬霄瞧见她这样的神情微微摇头,唇边挂着一抹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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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记得当初同出席一场周岁宴,望着那小小白白嫩嫩的娃娃抓周,李云临突然道:“天歌,我已经十七岁了,可以当爹了。”
“所以呐?”楚天歌眨了下眼。
他眼里满满的都是光芒,“我们完婚吧,尽早,好不好。”
“可是我听说男人婚后都要娶妾,我不想你早早的娶妾,还是等等吧。”
她并非不想完婚,只是每每想到要做他人妇,再也不是楚家的小闺女,心中隐隐的有些不适。且也是真的不想看到他娶妾。
李云临听她说还要等,有些急切的举起了三根手指,认认真真道:“我发誓只娶你一个,有你一个就够了,旁的女人我都不要,否则就让老天罚我爱而不得。”
这样的誓言她听得太多,楚天歌握住了他动不动指天发誓的手。
“你永远不会爱而不得,只要你爱的是我。”
他兴致勃勃地说:“孩子名字我都想好了。儿子就叫天慕,女儿就叫悦歌。”
“不好听,”楚天歌拒绝道,“男孩子叫青云,女孩子叫凌云。”
李云临道:“那我们就生两儿两女,天慕,悦歌,青云,凌云。”
楚天歌噗嗤笑出声来,“你当我是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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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谨从没有这般扬眉吐气过,自从有了身孕虽不许张扬,这消息仍不胫而走,继而宫里处处巴结着她。
太子也频频来看顾,待她远胜以往,与她说话都轻柔了许多。
感受着太子温暖的手掌覆在她扁平的腹部,他一向凉薄的眼中有了些她从未见的暖意。
苏瑾嘴角微弯道:“我给孩子想了许多名字,殿下要不要听一听?”
李云临挪开了手掌,亲自给她剥了个酸角送到她口中,“儿子就叫天慕。”
“殿下都想好了?”苏谨心里很高兴,这足以见他对这孩子的重视,“但若是个女孩,殿下还喜欢吗?”
其实毋庸置疑,太子第一个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会被捧为手中宝,等到太子登基,哪怕是女儿,将来也是尊贵的长公主。
但苏谨还是要问上一问,想听他说一句喜欢。
李云临温柔的看着她,道:“怎么会不喜,女儿就叫悦歌。”
原来太子想的如此周全,苏谨娇如春水般软进了他怀中,李云临顺势搂住了她,“你有了身子别太张扬,尤其不要去裴雪霁那里找麻烦。”
李云临近来也头大,苏瑾有孕后赵青锦哭哭啼啼了几场,惹人厌烦,而裴雪霁见面就说要亲自照料苏瑾,以尽正妃的责任,让人毛骨悚然。
苏瑾心绪飘飞道:“我怎么会去太子妃那儿找麻烦呢,殿下是不是更在意她?”
这些女子就爱问这些无聊的问题,李云临无奈的说了句实话。
“裴雪霁算什么东西。”
李云临最不喜旁人唤这个人为太子妃,在他心里他的正妻永远都是天歌,不管哪个女人生的,所有的孩子都是他跟天歌的孩子。
他总觉得苏谨的眼睛像天歌,一样的眼角微扬目若秋水,只是天歌艳而不妖,苏谨更媚一些。
苏谨得了甜头,又问道:“赵良娣呢,殿下更喜欢她还是喜欢我?”
当然更喜欢赵青锦的家世了,但太医说有孕在身要心情愉悦,该哄还是得哄。
“她不如你解风情。”李云临信口诌来。
一双柔弱无骨的手不安分的在他衣襟间打绕:“那个妖女呢?”
如果说前面的问题是跃跃欲试的试探,那么这一句她势在必得。哪怕楚天歌与太子看起来两情相悦人人称羡,到底是被太子手刃的人,亦是遭百姓唾弃之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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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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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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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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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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