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有八九,说的是《倚天屠龙记》。
徐凤年点头,兴奋地道:“刚才在我家,你不是自称擅于编故事,天马行空么?正好!夫子留的这个天坑,无人能填,你就发挥自己的特长,补出同样精彩的后半部!”
原来当年,夫子刚写出半部倚天,传到外界,还没来得及写后半部,便跟冥王同归于尽。那半部倚天,成为人间绝唱,也是天下人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
陈闲没立即答话,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倚天屠龙记》,直接翻到最后。
果然,市面售卖的这本书并未完结。
他眯起眼,默读着全书的最后几行字,脸色变得异常精彩。
“卧槽!怪不得徐凤年说是天坑,敢情正写到六大派围攻光明顶,明教面临灭顶之灾!断在这里,把天下读者的心都吊到嗓子眼上,却不写了,堪称史上最强太监啊!”
准确地说,前半部是断在大战前夕,明教内部为了争夺教主之位,爆发内讧,杨逍和韦蝠王等人大打出手。两败俱伤之际,正派的圆音大师神兵天降,将剧情悬念提升到极致。
圆音为何能凭空出现在光明顶?
重伤的明教众人将如何面对绝境?
被困在乾坤袋里的主角张无忌,又该如何挣脱这刺不破的布袋?
一系列悬念凑到一起,只能说,这个断章实在太狠了。
换到前世,哪怕只是晚更新一天,焦急的读者们都会发飙,集体给作者寄刀片。而如今,夫子因为那场意外,无法再更新,永远地断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
没有下回了!
陈闲两世为人,自诩见过小说界各种名场面,但从没见过如此牛逼的太监。在畅销全世界的情况下、在写到最精彩的高潮时,突然挥刀进宫,没有哪个作者敢这么做。
这是挖天下最大的坑、拉最深的仇。
封它为史上最强太监,一点都不过分!
偏偏这世界的读者们,又无可奈何,生不出半点恨意。
夫子死于灭世之战,这是无法预料的意外,断更并非他本意,谁都不能怪他。更何况,他为救世而死,慷慨就义,全天下人感激涕零,都欠他一条命,岂会因为这种小事记恨?
所以说,跟“太监”相比,“绝唱”这个词更符合情景。
倚天屠龙成绝唱,人间再无敬千秋。
这几乎是最近十六年来、人间最大的遗憾。
徐凤年走到陈闲身旁,面色沉凝,“每个说书人、听书人,都渴望看到《倚天屠龙记》有个完美的结局!但续写难度太大,因为它留下的悬念太多、人们心里的期望也太高……”
在此之前,不是没人想过续写《倚天屠龙记》,弥补这桩天大遗憾,同时凭借此书,扬名立万,步入人生巅峰。
但除非是穿越者,洞察这本书的整体布局,谁又能猜到,圆真不仅是前任教主阳顶天夫人的师兄,更是金毛狮王的师傅兼仇人,亲手策划了这部武侠巨著的开篇阴谋?
若没有圆真的复杂身份,六大派围攻明教的矛盾点便难以转移,无论张无忌再怎么大展雄风,力压群雄,终究在道义上落了下风。
填坑还需挖坑人,只有金大侠的连贯设定,才契合这本书后续的发展。
因此,这世间的才子们呕心沥血,花了整整十六年,都没能猜出故事的来龙去脉,完美填补这个天坑。
“闲哥,我知道你才华横溢,说起书来不落窠臼,跟那些凡夫俗子的风格完全不同!你不妨试试,一旦成功了,未来获得的功名利禄,绝不是《斗破苍穹》能比的!”
徐凤年认真地说着,看向陈闲侧脸的目光里,充满无限期待。
陈闲若能补上后半部倚天,消除天下人的遗憾,届时,必会被冠以“小夫子”的美名,甚至是当世第一才子,无出其右。毕竟,在此之前、在文学领域,还没人配跟夫子齐名。
半部倚天,换小夫子之名,这买卖赚大发了!
陈闲把《倚天屠龙记》放回书架,转身走向院里,一言不发。
身为老书虫,他对这本书的内容烂熟于心,要想把它完整叙述出来,没有任何难度。但前提是,他想做才行。
徐凤年跟过去,看出他心事重重,安慰道:“当然,你想不出来也没关系,没必要有压力。谁不知道,这是天底下最难填的坑?哪怕是夫子他老人家在世,都未必能自圆其说……”
他误以为陈闲是胆怯,不好意思跟他直说。
陈闲低头,凝视着地面那些枯黄的落叶,坦然道:“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愿意走别人的路,活在别人的影子里,即便他是夫子!”
同为穿越者,他也有自己的骄傲,刚才站在书架前,还想着凭借读过的仙侠名作,超越夫子的成就。现在,让他靠续写夫子成名,当小夫子,这不是等于主动承认自己不如夫子么?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让白金大神续写某扑街的作品,他乐意不?
“另外,为尊者讳,我续写他的遗作,书院会不会生气?”
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把后半部倚天公布出来,必能轰动天下,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在北唐书院的人眼里,这件事像是在蹭死者热度,触痛他们的伤疤。wWW.ΧìǔΜЬ.CǒΜ
对亲友们来说,夫子就是夫子,永远无法被替代。
既然存在这种可能,陈闲再东施效颦,就会自讨苦吃了。他虽然不清楚,北唐那座书院的分量有多大,但据夫子的威望来推测,绝不是好招惹的势力。
出于这些顾虑,陈闲谨慎持重,并没采纳徐凤年的提议。
徐凤年闻言,哑然一笑,“闲哥,你想得太多了!走夫子的路不丢人,那可是一条通天之路!至于书院,你更不必担心,前些年他们甚至还办过有奖征集,鼓励天下人续写倚天!”
陈闲沉默不答。
在别人眼里,夫子的形象比天还高,不可逾越。
但他对夫子知根知底,并没有多少敬畏,至少不会把模仿夫子当作一种荣耀,引以为傲。
这时,徐凤年想起某些传言,补充道:“我听说,夫子当年陨落时,曾喊过一句话,‘我是不会死的!’他的徒弟们一直深信不疑,这些年好像一直在找他的转世灵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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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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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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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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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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