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文发展历史上,双穿流是个很古老的写法流派,早在网文崛起初期,就被屌大的作者们开发出来了。但同时,它又是个很冷门的流派,始终没被写火过。
原因很简单,它精准地踩到网文最致命的雷区——喧宾夺主。
无论什么题材、何种风格,一部网文的核心必定是主角,所有剧情都围绕主角展开。读者们代入的视角是主角,唯有把主角放在第一位,写好写活,这本书才会有成绩。
在传统写法中,主角的优势是独一无二的,不允许有人跟他一样,享有同等的金手指和地位。出现第二个穿越者,也能跟主角一样开挂,这不是朱时茂遇到陈佩斯、于大爷碰上郭德纲么!
所以说,双穿流的特色,本身也是缺陷。
如何写好双穿流,关键在于处理好两位穿越者的戏份,分清主次,难度系数极高。在越写越爽快的网文潮流里,谁写双穿,不仅是给自己加难度,还容易毒死读者,纯粹出力不讨好。
纵观近二十年,真正写出彩的双穿流只有一本,《庆余年》,作者还一上来就把穿二号写死了,不敢给她留半点抢戏的机会。
陈闲再怎么精通网文、熟悉套路,没有经典成熟的作品可借鉴,又如何能预见到,未来会发生哪些变数、自己该怎样面对?
撞上最冷门的路子,他也是懵了。
愣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神来,翻着手里的《射雕英雄传》,百感交集。
“这里面的信息量太大了!既然有第二个穿越者,并且也当文抄公,那我便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一旦抄网文的事传到他耳朵里,我的身份就会暴露,杀机重重!”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他担心被那人视为威胁,赶尽杀绝,同样的,对方也怕被他揭穿老底,取而代之,势必会先下手为强,守护自己的秘密。
如此一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还能当与世无争的咸鱼么?
“不过还好,我这是在偏远乡下,还没去大地方招摇过市,在信息闭塞的情况下,不至于被那位老乡盯上。敌明我暗,我可以见机行事,避开对方的视线……”
如果只有他自己穿越,可以肆无忌惮地施展拳脚,抄书、种田、攀科技树,把前世先进的科技运用到极致。但如今,形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有所忌惮,就得夹起尾巴做人了!
“都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好嘛,真在异界遇见,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不行,我得立即弄清楚,那个穿二号是啥身份!”
他合上《射雕英雄传》,定睛凝视封面的作者落款。
“敬千秋著”
第二个穿越者,名叫敬千秋!
陈闲念叨着这个名字,视线扫向书架上,又看到了《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笑傲江湖》等熟悉的书名。而它们的作者,无一例外,全都是敬千秋。
“专抄金大侠的巨作?原来是铁杆武侠粉啊!他的真名就叫敬千秋,还是说,这只是他的笔名,在现实中另有身份?”
想通这一层,他丢下《射雕英雄传》,急匆匆出门。
此事干系太大,他得去问问徐凤年。
徐凤年虽是井底之蛙,见闻未必有多广,但敬千秋既已把书卖到这小镇上,畅销全世界,名气必定如雷灌耳,打听起来应该不困难。
果然,当陈闲来到徐府,道明来意后,醉意仍浓的徐凤年不假思索,答道:“这不是废话么!敬千秋的大名,天下谁不知晓?反倒是你,怎么连他老人家的身份都不清楚!”
陈闲愕然。
听这话意,难道我应该清楚?
两秒钟过后,一个爆炸性的人名从徐凤年嘴里吐出,彻底击溃了陈闲的心理防线。
“他不就是夫子嘛!”
“谁?!”
陈闲听清后,目瞪口呆,神情比之前发现有穿越者时还夸张。
敬千秋就是夫子。
那位创立书院、执掌儒教的夫子。
那位称雄武道、渊渟岳峙的夫子。
那位拯救众生、慷慨赴死的夫子!
难怪他那么牛逼,令群雄拜服、天下归心。
真相就是,原来他也是穿越者。
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徐凤年打个哈欠,打量着呆若木鸡的陈闲,狐疑道:“有啥好大惊小怪的?夫子文韬武略,震古烁今,文章学问也是一绝,他老人家随手写的小说,备受推崇不是很正常的事嘛?”
他哪知道陈闲如此震惊的真相。
陈闲被他按到椅子上坐下,精神恍惚,喃喃自语道:“原来是他……这么说,在我来之前,他先过足了当主角的瘾。他死了之后,我才来,根本没机会相遇……”
穿越者降临异界,在光环笼罩下迅速崛起,登上武道巅峰,这不正是网文最常见的路数么?夫子敬千秋的经历,跟网文主角完全一致,即便到最后陨落,也赢得举世感恩,狠狠装了一波逼。
夫子已死,对陈闲来说是好事,先前的所有顾虑都烟消云散了。他不用害怕,出现两位穿越者交锋的局面,毁灭他想当咸鱼的低级理想。
看来只是虚惊一场?
陈闲收回思绪,问道:“敬千秋是夫子的真名吗?”
徐凤年一脸嫌弃,“亏你家还是开书铺的,这种家喻户晓的事,也好意思问我?自己回去翻开《笑傲江湖》,看看扉页上是怎么写的?”
陈闲一怔,“什么意思?”xǐυmь.℃òm
徐凤年无语,“他老人家初次写小说时,留下一句著名的寄语:‘好书如酒,聊引此杯,敬后世千秋!’听听这份气概,以书为酒敬千秋!这当然他的笔名啊!”
陈闲恍然大悟。
这世间恐怕只有他一人,能读懂这句话的真意。
夫子刚出道时,分明是不愿昧着良心,靠金庸大侠的心血欺世盗名,于是留下这句委婉的话,暗藏心迹。
好书如酒,应该拿来敬朋友,一起分享愉悦。
他抄书最重要的意图,便是为前贤传名作,为这世间的人们创造趣味,将武侠小说这一脉永远传承下去,也就是所谓的敬千秋。
这是何等博大的胸襟!
陈闲想通后,暗暗感慨道:“不愧被尊称夫子,果然是光风霁月、绝世豪杰!没能赶上好时候,一睹他的风采,未免有点可惜……”
他又随口问道:“那他真名叫啥?”
“陈希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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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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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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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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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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