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毫不客气的道:“等你什么时候成为厉总的吧!”
那人惊讶,“你是说……”
“没错,就是厉氏那个厉总。”同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我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侍从领厉总去包厢。当时他身边还有个女伴,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不过看这大手笔,我肯定没看错!”
“厉总身边居然也有女伴了?”
“谁说不是呢?”
“难道厉总拍这个二响环是给女伴拍的?”
……
声音渐远,将这些都听到的苏娇月脸色难看。
苏勇城看到自己女儿的脸色,哪里不明白她在想什么,提醒道:“他活不过三十。”
“女儿知道。”苏娇月回答,心里这才舒服了一些。
厉之隽活不过三十,就算程菀成了厉太太又怎么样,也只会是个寡妇!
拍卖结束后,就是晚会。
晚会的大厅在庄园的另一边,在侍从的带领下,要参加的众人陆陆续续都到了。
受邀前来的都是a市上流的上流,苏勇城自是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上前与人攀谈,寻求合作。
然而这些人对他态度冷淡,话题怎么都转不到合作上面。
碰壁好几次,苏勇城也明白,这些人,瞧不上他。
他心里恼怒至极,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憋了一股气。
另一边,苏娇月也在努力融入名媛圈,可就像他们瞧不起苏勇城一样,这些名媛同样瞧不起苏娇月。
“你这条裙子,已经是上个月的款式了。”
穿抹胸礼裙的姑娘瞥了一眼苏娇月穿的裙子,有些不屑。
伯品上哪儿邀请的这人,这么没品位。
其他名媛听到这话,也看向苏娇月的礼裙。
顿时,苏娇月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一片,好像被人用力扇了一耳光。
她自诩身份高贵,看不起那些贫民,现在,她在这些名媛眼里,就是贫民。
众名媛瞧不上苏娇月,也就不再搭理她,各自攀谈起来。
其中最热的话题,自然是最后的那对二响环被谁拍走了。
“我听人说,是厉总。”抹胸礼裙的姑娘神神秘秘地道:“听说他今天来的时候,身边就带着一个女伴,我估计就是拍给女伴的。”
“真的?”鱼尾裙姑娘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是都说厉总不喜女色,身边没有女人吗?而且从他出现在众人眼里,这么多年身边确实没有女人啊!”
“真的!”蓝衣姑娘一脸羡慕,“我就在他们身后进来的,亲眼看到他们一起进的包厢。”
a市上流的人,谁不想和厉氏扯上关系?
虽然因为厉之隽活不过三十没人愿意嫁给他,但是做女伴可不会亏。
看他这次这么大手笔就知道了。
“那你看清那个女伴是谁了吗?”鱼尾裙姑娘好奇追问。
“没看到正脸,就一个侧脸,还是挺漂亮的。”蓝衣姑娘道:“不过我没认出是哪家的名媛。”
“难道是叶家的大小姐?听说她刚从国外留学回来,正打算接手叶家呢。”
“我觉得不像……”
苏娇月听着众名媛的讨论,神色有些扭曲,程菀,我一定不会让你好过!
“她叫程菀。”苏娇月插话,“她乡下长大的,才来a市没多久。”
听到这话,众名媛都看向了苏娇月,“你再说说。”
被众人注视等着自己说话,苏娇月心里舒服多了,她道:“她刚来a市的时候,手里还提着猪饲料的麻袋……”
众名媛听着,神色愈发不屑。
她们当是哪家名媛呢,没想到是个下里巴人。
此时,众名媛讨论的人正慢悠悠地往大厅走。
拍卖结束后,厉之隽就带着程菀去取了二响环,让她直接带上了。
她带上就用指节敲了敲镯子,果然响了两声,声音还挺好听。
满意之下,程菀就欣然接受了。
然后两人这才去晚会大厅。
参加晚会的人几乎都到齐了,所以当大门打开,厉之隽程菀进来时,就吸引了里面大部分人的视线。
认出厉之隽,立刻有人上来打招呼。
“厉总。”中年男人笑着打招呼,看向程菀,“这位是……”
“李总。”厉之隽淡淡的,介绍,“我的女伴,程菀。”
听到这个名字,李总和身边的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笑道:“是个美人,厉总好眼光。”
大厅里其他人早就竖着耳朵在听了,视线也都纷纷落在程菀身上,不住打量着。
察觉到他人的打量,程菀微微皱眉。
她靠近了厉之隽一些,低声道:“我找个地方坐坐,你自己应酬吧。”
说完,挑了个人少的地方,走了过去。
她当然知道厉之隽今天带她来晚会的目的,但是她实在不喜欢应付那些人,更何况两人只是协议,那认不认识就更无所谓了。
厉之隽也是同样的想法,非得带程菀来也是因为厉老爷子的命令,此时程菀主动如此,他也乐得轻松。
而李总等人虽然好奇,但也不敢随意向厉之隽本人打听他的女伴,转了话题,聊起用一些生意来。
但是这些男嘉宾不聊,可不代表女嘉宾不聊。
她们看着坐在角落里的女子,想起刚才听到那些传言,小声讨论着。
“那就是厉总的女伴?是挺漂亮的,看起来也不像乡下人啊。”
“她一来就坐那儿吃东西,真是没见识。”
来参加这种晚会的,都是交际,这人却直接吃起来……
其他人跟着点头。
“过去看看?”有人提议。
“走!”
于是好几个名媛结伴向程菀走去。
“喂,你是叫程菀是吧?”领头的名媛是王家的千金,初见厉之隽就被其英俊的脸吸引,自荐女伴,然后被拒绝了——连厉之隽的面都没见到。
此时见到一个厉之隽的女伴,心下又是不满又是嫉妒——一个乡下来的女人,哪里比得上她?
慢条斯理地咽下嘴里的小蛋糕,程菀懒洋洋地抬眸,“有事?”
也许是灯光照射,她的眸色极浅,好像北极几万年不化的寒冰。
王千金不由自主地打了寒颤,觉得有些冷。
旁的名媛没察觉不同,只觉得程菀的态度令人不喜。
李千金不满道:“果然是乡下来的,没礼貌!”
“我对人礼貌,对非人确实不太礼貌。”程菀微笑,只是笑不达眼底。
她又不蠢,面前这几人来者不善,她也没必要维持平和。
“你骂谁呢?!”李千金反应很快,瞪着程菀,“本来听人说你是个下里巴人我还不信,没想到真的是!也不知道厉总怎么看上你的!”xiumb.com
“他看上我当然是因为我好看。”程菀懒洋洋地,“不然他也不会看不上你不是?”
说一句被怼一句,李千金简直气炸了,“你说什么?!你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
同在一个圈子,其他千金也纷纷道:“果然是乡下人,只会看外貌……”
“不知道色驰而爱衰?更何况厉总肯定也不爱你……”
“我看啊,这女人就是用下作手段爬了厉总的床才……”
……
嘲讽声不断,程菀微微皱眉。
实在有些吵。
她正欲搞个大的,就听男人冷漠的声音响起,“我厉家的人,何时轮到外人评头论足?”
众人闻声看去。
厉之隽神色冰冷地看着她们。
程菀准备搞事的手收回,有些遗憾地撇了撇嘴。
转而,程菀神色忽然一变。
“之隽哥哥~她们欺负我,呜呜呜……”
厉之隽看着那张委屈的脸,额角跳了跳。
那些被厉之隽震慑的千金更是怄气,这女人刚刚还伶牙俐齿呢!这会儿就委屈小白花了?
四川变脸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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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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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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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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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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