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着叙述后来的事情,简单的几句话说完了自己妻子当晚生下孩子是这么离世的,他的直觉告诉他妻子去世是几年前的事,但这是几年复几年的老事。
没有再娶这是陛下想不懂的,锦衣玉食,妃子成群,就连皇后也不是自己所爱之人,根本就不会懂这些。
在大人眼里或许就是一个没有人爱,也不会有任何种类的爱,妻妾成群,就算没了再找一个不就好了,这种反复又反复的日子,也许就会到他结束此生的时候才会消逝。
但不同的是,他刚好有一个比较跟他聊的来的好友,也就是大人自己,不给太高的职位,不给太多的权利,虽然聊得来但却在三观上有很大的不同。
“我之所以不再娶,是因为我只会爱她一人,这世上也没有人以夫妻间的爱来爱我。”他轻描淡写般的话语。琇書網
搞不懂啊搞不懂。
他看向陛下还是面无过多表情的一张古怪的脸,认真的书写似乎从未听自己一句话,继续沾墨继续书写继续沾墨继续书写,直到完成,“我看你小子就没听我的一句话。”
他走到陛下面前,搭着他的肩膀,一脸自信且坚定的神情,看着那人,“我还是觉得秋辞你一定听了我的那句话,别再做着重复且没有太大意义的事了。”
“我不觉得这样没有意义,做好一个好皇帝怎么会没有什么意思呢?”陛下边写边说,这个观点确实也是有意义的。
张大人不知道接下来如何去回答这番奇怪的话语,这还不都是自己刚才的那番话引起的这个观点讨论,他把手从肩上收了回来,就这么回去了。
陛下感受到那人走远了,稍微抬起头看了一眼,屏风后面确实没有人了,一股莫名而来的怒气使得他把手中的笔给弄断了,一直盯着屏风,似乎在看着那屏风后面隐约可看见的景色。
景色晴朗,万里无云。
“我不需要你来做主我的观点,张易行”,他想,“我一定会灭了曲氏一族。”
这种恨不知是什么时候有的了,应该有很久很久很久。
几日过去,三人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地方,这里似乎很特殊,几人都不知道这里是哪,但看起来比较安全,也就没怎么问这是哪,但车夫或许知道一些。
三人进了一家茶馆听人说书,里面十分热闹,点了一些小菜小酒之类的,听人说这里是这个地方信息最多的地方,鱼龙混杂,若是你认得出来可能你背后那人就是干过什么大事的人。
那人讲的故事是三人从未听过的,车夫行走各地,本应知道得最多才是但这个地方很少来,就连茶都很少喝。
都是些胡编乱造的东西。
沈云朝拿起一个杯子随便喝了一口,果真不如宫里上好的茶水,这茶口感很特别,但不怎么好喝,就连昙花一现的口感也做不到,就如同泥水般。
大爷应该是上了一小瓶酒,看他那个样子沈云朝就知道,脸都红了,真是麻烦,看来今天是不能去一下个地方了。
太子殿下专心致志地听那人说书,感觉说得是十分地好,跟着那些人一起鼓掌。其中听着听着,听到了一些似乎很真实很有用的一些话。
“李夏听那人说北边那座山上有一个箱子,箱子里放着无数的金银,不过找不找得到就要凭本事了。怎么着,李夏在那山上找到了什么,找到了那箱子,‘真是走了狗屎运了,还真给老子找到了。’”
李夏把那箱子给搬了出来,箱子是木头做的,有被蚁虫啃食的痕迹,没有机关和锁的箱子。
都快喜疯了的他眼看着自己打开这箱子自己就咸鱼翻身,从此三妻四妾的生活,大鱼大肉数不尽的财富。
轻轻松松便打开了,里面的东西可把他给惊得下巴都快掉了,那是什么,他吓得惊倒在地上,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往后连退了好几步,踉踉跄跄的给站了起来跑了,那是什么?我的财富呢?我的妻妾呢?
边奔跑边想,脑海里都是那副场景,被蚁虫啃食的箱子里面装着一半的骨头,不,那是一半的头,一半的头骨,另一半没有看到,不过自己可不希望看到另一半,就算没有被分开也不想看到。
莫非这是恶作剧吗?
莫非我被那些人骗了?
“那么今天就到这,此书为《真迹》,作者是春七。”
这就完了?
太子殿下还没听够,但这最后的言语使他印象特别深刻,春七?虽然说这是一个从未听说过的作者,但能写出此书大概也是一个奇人,大概是吧。
“你该不会以为这种事都会是真的吧?”沈云朝看着他嘲讽了一句,没听过故事的样子。
随后又补充了一句:“这推销自己这书的方法还真特别,挺少见的。”
可能是自己没见过这种法子,又或者是一种新颖独特的法子,在大爷面前都是家常便饭,少见多怪的样子。
不知道是为什么,太子殿下觉得这事可以信以为真,他还真的下楼跑去问收拾桌子的小二,楼上二人就这么看着这人,大爷问道:“沈嗯公子,您说这位,公子是不是这不太灵嗯?嗯,光?”
他用手指向自己的脑袋,沈云朝装作没有听到,一直看着那人在那问,就像书里的那个李夏一样,难不成这还真有那座名是一的山,有难不成还能挖出骨头。
就这么带着看傻子一般的眼神看着太子殿下,直到他跑回来才收回了那副眼神,用着平淡的样子看着那人,耳朵漫不经心地听着那些荒缪的言语。
“还真被我找到了,确实有个叫一的山,就在这里的往北走大概一里路的地方,去看看如何?”
“公子公子!咱这就走,走着!嗯?嗯,沈公子,走,一起。”醉醺醺地说着一些胡话。一手搭着沈云朝一手搭着太子殿下,搂着走下了楼,结完账便走了。
在他身边能闻到的全是酒味,不得已又找了一家酒馆坐下,这酒馆应该是会有解酒的,酒后砸店肯定需要这个神器。
三人摇摇摆摆地走了进去,太子殿下这边快要坚持不住,没怎么锻炼的身子骨不如旁边那位几乎可以一人抬起几人的沈云朝,一边高一边低,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却没想到这里的酒味更浓烈些。
都是些普通酒的低廉味道,味浓,太子殿下强忍着走到柜台前,柜台到他腰间,有点高,小二见这人连忙收拾了一下,“客官你需要什么?”
需要什么?“那个,解酒之类的汤药吗?是这样的,我朋友喝醉了,我们还要赶路这不方便,所以才……”
话被打断了,那人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大哥,我们这里并没有解酒的汤药之类的东西,但你可以去旁边的青楼看看,或许有一些。”
“多谢告知。”他走回去。
青楼是什么?
太子殿下慢步走回了位置,满脑子都是在想青楼是什么,看着这副思考很久都不会得到答复的样子便问他:“你在想什么?”
“刚才那小二说青楼有解酒的,青楼是一座塔楼之类的建筑物吗?”太子殿下问他,毕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凭着一个楼字便可以对它进行想象,这应该就是青色的楼,有点高的楼。
沈云朝笑了出来,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太子殿下看这人竟然笑了出来一边扒拉他一边问,但这拉着拉着就跟着笑了起来,“你笑什么?”
他收不住脸上的笑容。
“所谓青楼……”,他推开搭在自己身上的大爷,“所谓青楼便是寻欢作乐之处,当然也在大部分地区是可以获取信息最广的地方。”
这一番简单的解释让他明白了一点,既然是寻欢作乐那应该会有醉酒的,总之今天必须走,解酒应该会有解酒的东西。
两人又把那人给搭了起来,还在那吵着要喝那好酒,沈云朝刚才也尝了一下,明明那酒一点儿也不香为什么还要喝,明明如同没有味道的白水一样。
“哎哟哟,这位小哥长得可真精致啊。”一个女人凑过来说着。
精致?就这张脸还精致?
接着又有一些站在门口的女人被吸引了过来,全都被沈云朝和太子殿下给迷住了,一个长得凶凶的,一个长得十分精致,都是十分好看的小帅哥,不知怎地就轻而易举地进去了厢房且被迫点了一个姑娘。
沈云朝倒是真享受,把人随便放地上后就与那女子在一旁玩乐起来,搞得像他醉酒一样。太子殿下把人找个位置放好了,然后看了一下,应该还是要醒酒汤才行,走到拿两人身边,沈云朝感觉这男的透露着杀气,开口却问:“姑娘这有醒酒汤吗?”
那个姑娘看向太子殿下,两个都想拥有,心跳加速的感觉,脸上逐渐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差点就快被这突如其来的快乐感给晕了过去。
天哪!这是我到这以来招待的最好看的男人!
太子殿下还在继续询问,从痴迷中回过神来的姑娘回他:“那个那个,公子,这有的,我这就去弄一碗。”
为什么突然结结巴巴了!好帅!好快乐!好好看!
无法遮掩喜悦的那个青楼女子捂着脸跑出去弄醒酒汤,看着那昏昏入睡的人,一时也不知道是不是该留宿在这个地方,也真是挺烦人的。
马车刚好拴在下面,若是等他醒来再走怕是已经天黑了,只能留在这个地方了,喝了便走。
“给他喂完便走,至于青楼女子你若是感兴趣我就陪你留下吧。”太子殿下现在也算懂了青楼是个什么玩意了,烦恼,看来只能明天再去了。
沈云朝立刻问他:“为什么?”
太子殿下走过去,凑近他,双手抓着他的衣服,脸凑近他,边摇边说:“我银两在你这,我能去哪!!!!”
“还我银两还我银两!”太子在他身上嚷嚷着,一幅见了鬼的模样,用着这样的模样看向沈云朝,搞得像沈云朝欠银两不还一样。
这时刚好那女子出现在门口,手里的醒酒汤立刻掉在了地上,发出来刺耳的响声,她一脸震惊的模样,“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声音太过巨大,太过响亮。
这是什么?什么啊这是?
两位公子,这样?这样!!!!!
她捂着娇羞至极的脸跑远了,只留下在一旁发愣的二人,两人立刻分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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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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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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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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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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