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观念淡漠,报复起人来,也挺不择手段的。无所谓阴谋阳谋,下不下作,好使就行。
但是她得了镇国长公主的传承。
这位是登过高峰,也陷入过低谷,偏偏还能逆风翻盘绝杀对手,反手能将亲爹送上黄泉路的狠人。
还收获了一箱子的手札,看她点评这个世道,毒舌吐槽一些不平。包括她人生高光时刻和至暗时刻的所思所虑。
相当于一个有帝王之姿的人生大赢家,手把手地,事无钜细地教导她,对她影响不要太深了。
更何况,她自幼就是在底层奔波挣扎求活,短暂地享过富贵,也见过人心易变,人性之恶。
却又那么巧,在她未曾彻底沉沦之前,进入了摘星院,遇到了萧定瑜。
见过最恶的人心,也领略过人性之美。
行事自然就略有改变,没有一路阴陨偏激下去。
不然你以为萧怀瑾为什么会在她面前屡屡吃瘪?
是他不够阴不够狠吗?
不是的,只是顾奚比他更阴更狠罢了。
秦琬现在跟顾奚接触不多,感受还不够深,才会脑补出来一个特别光辉的形象。
文卷一本一本地翻阅过去,秦琬目中欣赏之色更浓。
最后连秦嘉这个久别重逢的妹妹都顾不上了,每日里都沉浸其中。
惹得秦嘉抱怨连连。
饶是如此,等萧怀瑾离开,顾奚亲自送她们过海的时侯,她也不过是堪堪将这些文卷看完将近三分之二。
但她已经从“看在你出了大力将我从北疆带出来的份上随便报个恩”,彻底转变成“真希望最后是你夺得天下让老娘开开眼界”这种憧憬了。
文卷自然是不方便让她带走慢慢看的,更何况在海那边,也还有一堆相关的资料等着她呢。
在秦琬客气推拒,觉得没必要让顾奚亲自走这一趟时。wWW.ΧìǔΜЬ.CǒΜ
秦嘉毫不客气地道:“嗐,三姐,你跟她客气什么啊!她只不过是顺道送我们一下,另有要事在身,主要是去看水军情况。”
秦琬被她噎了一下。特娘的看破不说破,大家还是好姐妹!你这样一说,两个人都尴尬好吗?!
一个是虚情假意做样子,一个是自作多情硬贴金。
要不是这是自己自幼养大的亲妹妹,沉没成本太高了,真想换一个机灵又可爱的妹妹啊!
秦琬如是想着,镇定地继续客套将场面圆回来:“你知道什么?有要事要办,还百忙中抽出时间来送一程,这就更难得了。”
顾奚配合着将这一茬揭过去:“秦琬姐不用跟我客气,以后大家共事,祸福与共,无须计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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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了一场水军对抗演习之后,顾奚觉得严华果然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终于像是两军交战,颇有章法。而不是村头争水斗殴,玩泼水游戏的感觉了。
有配合,有打法,随着旗语战鼓讯号而变换阵形,转换打法。
江南一行,严华分散着,不露痕迹地带回来好几千人。
实际上,这里面的青壮,愿意从军的不是很多,尤其是水军这一块。
见着顾奚,他就不由自主地抱怨:“为了让这些人一路安全抵达,费了多少心力,这些个怂蛋却没几个敢从军的。”
他就觉得亏大发了。
“我特意侧重往扬州南部郡县出来的人宣传水军主要是为了抗击海盗,结果呢?北部郡县出来的人报名的都比南部郡县的多!”
他怀疑的小眼神落在顾奚身上,所以你一定是为了让我们去帮萧定瑜,根本不是为着水军的发展壮大嘛!
顾奚泰然自若地认错。
“怕是我们错估了这些长期生活在海盗淫威下的百姓发自内心的恐惧。”
人嘛,被别人祸害多了,就两种反应,一种是忍无可忍无须再忍,奋起反抗干它丫的。另一种就是发自内心的恐惧,根本就以为对方不可战胜,自己只能一直被践踏。
看来扬州南部郡县的人,后一种居多。在长达数十年的倭寇横行海盗肆虐中,对这些人的恐惧入了骨。
不过也难怪,朝廷官军屡战屡败,到最后放任自流。
民间自发的抵抗又不成气侯,通常的下场都是会灭门屠村。
在目睹了各种各样敢于反抗的人凄惨下场,大家忍耐阀值简直高得不可思议。
活得不像个人,但至少也是活着。而不是带着一家老小,或者说一村一族老少齐齐送死。
严华也颇为唏嘘。
“是啊,一听我们组建水军是为了走通海路,这些人就一脸惊恐,苦口婆心地劝诫说不要惹他们,那都是一群恶魔。”
顾奚在训练水军的营地走了一圈,看着大家比之前像样多了,倒是对严华颇为满意:“辛苦你了。以你的判断,什么时侯可以试着一战?”
严华微皱了下眉:“本来我想着明年开春试一试的。但此次扬州南部郡县的人给了我一点想法,首战需得万无一失才行,不然恐怕儿郎们日后畏战士气难起。”
顾奚沉吟片刻:“我一起去,亲率一队作为先锋如何?”
严华吓了一跳:“你疯了吗?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是君上,若有闪失,三城立刻就得散掉。若是归于大夏,恐怕这里面的人还能活一条命,若是重入北疆蛮族之手,怕不是得屠城泄愤!”
顾奚眨眨眼:“我是宗师啊,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严华有点心动,但是他不敢冒这个险,一脸抗拒:“你可别坑我了。在海上能跟在陆上一样吗?若是我们的船散了,你有通天本领,还能从大海里游回去?要是一不小心,你陷于海上,他们能生吃了我!”
在海上一旦失陷,失了船只,没吃没喝的,宗师就算比常人能熬,也不过就是能多活两三天罢了。
在陆上顾奚难杀,在海上难度就大大下降了。
干嘛非要上赶着送死?
顾奚眼珠一转,义正严辞地道:“当年我能亲自领一队先锋偷城,难道如今就不能身先士卒先拿下首战激励水军士气?我的命是命,他们的命也是命,若是我去了,至少战损能降低一些,赢得首战的概率也大一些。还是你宁愿用人命堆出来的惨胜,也不愿意用我?”
她语重心长地道:“我们人口少,每一个士兵都是花了无数资源培养出来的精锐,金贵得很。只不过是需要激昂士气。我参战,胜率至少要高出三成吧?”
严华迟疑了一下,心想,何止高出三成啊?只要你不掉链子,简直就是胜利的保障啊!
他难道不想吗?他想的,但是这个“万一”带来的后果过于严重,他不太敢而已。
“你让我想想。”
“好的,你想,你想。”顾奚意味深长地道:“我会充分尊重你作为水军统领的权威,但如果有必要,出不出战,也得看我首肯与否,对吧?”
严华:……
操!
你这是威胁吧?是威胁吧?
不让你参战,你就不让我们出战?
但是踏马的这个要胁特别有效!因为顾奚就是有这个权力啊!
顾奚微微一笑:“要不这样。今日一战,我看了,落败的一方,比起赢了的那一队,弱了不止一筹。明日你和副手各自亲率一队,你就领今日一战的夺胜的一队,我加入今日落败的一方,由你副手指挥,打一场?若是你赢了,就一切听你的,若是我所在一方胜了,我就一起出战?”
严华眼睛一亮,这可是个解决的好办法啊!
“好!一切依你所言!不过,你跟我一队,让我的副手领另外一队。”
他的副手,与其说是副手,倒不如说是实际教习。
严华除了理论知识比他丰富,眼界比他开阔一点,地位比他高出一筹之外,其他的,都还比不上人家呢!
这位是严家的家将,也是严家出海时,护卫们的头头。不管是选人,训练,交战指挥,严家出海时的护卫们都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
严华少时开始接触家中传下来的水军训练之法,以及海上交战之法,也是这位手把手教导的,才将理论结合实际,在摸爬滚打中,一点点地摸索出来的。
要不然当年他也不敢向顾奚毛遂自荐啊!
但是直到如今,他也不敢说自己能带队打赢这位呢。
毕竟这一位是跟着出海跑了三回船的,大战小战数十回,见血拼杀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
严华自己吧,现在顶多算得上是演习经验有点儿丰富罢了。
还没真正在海上交战见过血呢。
若是顾奚在弱队,还能带着大家一起赢,那就足以说明,她本人一起出战,是有极强的加成作用的。那当然是一起啦!能赢,谁愿意输呢?
而有这个实战演习的例子在,说服其他人接受顾奚这货要浪到海上去这一事实,也更好操作一点!
一切为了胜利嘛!
只要首战告捷,打破倭寇海盗以其狠戾造就的不败神话,建立起大家的信心,后面再交战,大家心理上就不会再有畏惧之意。
踏马的,上回打你们,也不比打条狗来得难,这次难道还整不赢你?!
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大家能百分百地发挥实力,赢面还是相当大的!
很多时侯,双方交战,输赢两可之间的,就看谁士气更盛,求胜心更强。在两军对阵之时,悍不畏死,八成的本事,能发挥出来十成甚至十二成!
但若是怯战畏死,缩手缩脚,十成的本事里,能发挥出来一半就不错了。
他跟顾奚分开后,兴致勃勃地叫来副手商议此事。
副手听闻说顾奚要参战,脸色微微一变,迟疑着道:“公子,这不好吧?女人上船,是谓不吉。”
严华差点没将入口的茶水喷出来。
他整了整脸上神情,一脸严肃地道:“吴叔,这话我不想听到第二次,明白吗?我们严家投靠过来的时侯,是不是已经知道,她是一个姑娘家了?”
吴叔犹豫着,点了点头。“可是当家作主是女的,跟上船是两回事!”
严华淡淡地道:“可别说女人上船是谓不吉的老规矩了,不还有什么女人当家,房倒屋塌的说法吗?你看看三城这几年发展得怎么样?可比其他男人当权的地方好多了!”
“也有说军队中不能有女人的,大夏立朝之时,难道不是镇国长公主带着军队打下来的天下吗?”
吴叔嗫嚅着道:“那也不一样。”
严华叹了口气:“吴叔,不说男女这回事。规矩是一时一地的规矩,是会变的。大夏往前一些,还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这个规矩呢?但是你看,大夏一朝,寒门出了多少高官?你说寒门的高官,真的做得没有世族的人好吗?”
吴叔可不敢这样说。
谁让平东王府,也是泥腿子出身呢?
“所谓规矩,不过是高高在上的那些人,定下来约束下面的人,不让他们有机会爬到自己头上去而定下来的玩意儿罢了。”
吴叔还想说什么,严华却摆了摆手,止住了他。
“这样吧,吴叔,我问你。君为臣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不是规矩?但若依了这条规矩,当年帝君要诛我吴家满门的时侯,为什么不乖乖伏诛得了,非要千方百计留下血脉以图东山再起呢?”
吴叔脸色大变。
严华嘲讽道:“总不能对你有利的时侯,规矩就是铁律,得人人严格遵守。对你不利的时侯,规矩就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用遵守,对吧?”
吴叔讷讷不能言。
当然不行,这,这也太不要脸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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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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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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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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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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