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的皇后是权臣>第二百三十一章农业人才温长风
  余有洋走了,两个女子给顾瑾见过了礼,俩人一个叫月松一个叫雪薇,看起来模样娇滴滴的,但实际上却都有功夫在身。

  咳咳,这个功夫当然不是伺候男人的功夫,而是说武功很好。

  月松擅长弓弩暗器,据说能百步穿杨,武功招式走的也是轻巧路线。雪薇别看长的柔弱,但力气很大,她也没有什么兵器,与人搏斗全凭一双拳头,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雪薇还当着顾瑾的面来了一次手掌劈青砖,看着那青砖被她一掌劈碎,顾瑾惊的愣了好一会才缓过来。

  “皇上命我姐妹二人来贴身保护大人,大人的事皇上也交代了,以后饮食起居也可交由我们姐妹打理,大人自管放心!”月松对着顾瑾再次行礼说道。

  雪薇也跟着行礼,行礼的时候还偷偷抬眼瞄了顾瑾一下,眼神之中都是好奇,被顾瑾发现她偷看,雪薇吐了吐舌头又赶紧低头,眉目之间满是娇憨。

  这二人月松年长,性子沉稳很多,雪薇的年纪不大,还难脱稚气,俩人显然也是以月松为主。

  月松口中说的“皇上已经交代了”说的应该就是顾瑾的性别了,顾瑾也听的明白,事实上顾瑾身边还真就缺这么两个得用的女子服侍,这俩人又是楚墨送来的,顾瑾也是信得过的。

  顾瑾觉得挺好,这俩人都是女子,晚上的时候住一个房间也很方便,最让顾瑾满意的是雪薇的厨艺很好,月松又擅长针线,顾瑾的生活起居俩人打理的很周到,刘宝站在旁边根本就插不上手,顾瑾什么都不用做,这俩人就能把所有的事都安排的妥妥当当的。

  顾瑾当官了这么久,第一次享受这种全方位立体化的VIP服务,她终于能理解男人为什么喜欢贤惠的女人了,更能理解有了贤妻以后,男人为什么还要再娶几个美妾了。

  每天被这样的莺莺燕燕围着伺候着,这日子的确是舒坦啊!

  理解了大部分男人,顾瑾开始不能理解楚墨了,楚墨都当了皇帝了,天底下美貌多情的女子可以随便挑,你说他咋就看上自己了呢?

  为啥会看上顾瑾呢?如果让楚墨回答,楚墨能说出一万条顾瑾的优点,老话说的好,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楚墨的眼里顾瑾就是西施。

  这样描述好像不够严谨,确切的说顾瑾不仅仅是西施,在楚墨的眼里,顾瑾就是西施和范蠡的综合体,长的漂亮又聪明,才华横溢又有格局,这样的女人天上难找地下难寻,古往今来史书上都看不见,你说这样的女人楚墨心动不心动?

  必须心动啊!至于会不会伺候人什么的楚墨根本就不在乎,后宫养了一大群宫女太监的不就是用来伺候人的吗?他是那种缺人伺候的类型吗?Χiυmъ.cοΜ

  送月松和雪薇给顾瑾,一来是为了保护和照顾顾瑾,二来则是因为那个叫辛岳的贱人。

  是的,那就是个臭不要脸的贱男人!男扮女装往顾瑾身边凑,装的可怜兮兮的博取同情,说什么替顾瑾挡流言,实际上就是个心怀不轨绿茶婊。

  想到那个绿茶婊和顾瑾朝夕相处,楚墨就觉得心里堵的慌!

  这种臭不要脸的就是想来一个日久生情,这种阴险小人必须弄走!

  楚墨恨不得直接把人给打发了,但理智告诉他这样做不行。

  人可以弄走,但这个弄走的方式必须要讲究技巧,不然那个绿茶婊跑到顾瑾面前“嘤嘤嘤”的一哭,顾瑾万一心软了怎么办?万一对自己有意见了怎么办?

  他和顾瑾的感情刚刚有了一点眉目,可不能让人给破坏了。

  楚墨的小心思顾瑾全然不知,她现在满心想的都是另外一个男人。

  顾瑾现在放在心尖尖上的男人是温长风,这人便是和顾瑾同科的榜眼,顾瑾与他并不相熟,也只是在琼林宴上有过一面之缘,但对于此人,顾瑾的印象十分深刻。

  印象深刻的原因不是因为对方的容貌,也不是因为对方的家世,温长风的容貌实在平平,家境更是不好,往好听里说温长风是耕读传家,往不好听里说温长风祖祖辈辈都是土里刨食的农民,温长风能读书还多亏了遇到了贵人。

  温长风的家乡有一个道观,当年温长风年幼,曾跟着家里人去道观上香,道观的老道士觉得温长风面相好,说他命中有富贵,以后能当官,于是便收温长风做了一个俗世弟子,温长风的学问也都是这道士教的。

  那老道也的确是个有本事的人,他时常出外游历,身边便会带着温长风,温长风跟着老道也见了一些世面,在游历的过程中温长风对各地农耕之事也很感兴趣,偶然间他还在一番人手中得到了一些海外农作物的种子,那些种子中有一种农作物金灿灿的,温长风称这种农作物为金米。

  温长风殿试的考卷上便提到了金米,说这种金米乃是高产作物,也正是因此,他被点为一甲榜眼,之后又被安排在工部任职。

  顾瑾对这种金米十分感兴趣,肃亲王世子说两年后登州等地会闹饥荒,虽然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但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闹饥荒时候最重要的是啥?

  当然是粮食了!

  但粮食这种东西却不是能随便囤积的,更何况她也没有囤积粮食的资金,登州府的库银虽然不少,但也不多,和灾荒时候需要的粮食相比,那点库银能换来的粮食只是杯水车薪。

  温长风是个农业人才,顾瑾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他聊一聊,顾瑾不知道温长风住哪,于是便去工部找他,结果顾瑾却扑了一个空,工部的人说温长风不在衙门里,再一打听才知道,温长风在京郊的皇庄里种地呢!

  顾瑾的眉头皱了起来,温长风好歹也是一甲的榜眼,就算在工部得不到重用,再怎样也不该送去种地吧!

  顾瑾再想对那小吏细打听,忽听小吏神色一肃,小吏转头看向另外一个方向躬身行礼,顾瑾顺着方向抬眼去看,只见在工部的内堂之中走出一个人来,那人五六十岁的样子,身上穿的是三品文官的官服,此人面白微须,神情甚是倨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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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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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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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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