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珠往前扑腾几步,把后衣领从宸王手里拽出来:“你别拉我!”
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根大木棍,玖珠把裙边一撩,气势汹汹地冲了出去。
软软小白兔,变成咬人的钢牙兔。
宸王看着她一个人走出了千军万马气势的步伐,懒洋洋地往树干上一靠。
“王爷。”隐在暗处的一位随侍走到他身边:“这……这可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宸王见小丫头离那几个闲言碎语的男人只剩下几步的距离,“去帮着打啊,一个个长着脑子眼睛,不知道用?”
玖珠靠近三个男人时,他们还在高谈阔论。
“论才德,还是齐王殿下令人钦佩。”青衫男子高声道:“有什么不敢说的,宸王本就是不学无术,喜怒无常……”
“嗷!”话未说完,后背传来刺骨的疼,有人在背后偷袭他!
“何人如此大胆!”他疼得原地蹦起,回头看见一个肤嫩貌娇的少女,手里拿着大木棍。
“你这女子,无缘无故,为何……”
“叫你们背后说人坏话!”玖珠抄起木棍,举起来便打,木棍在空中划过,打出了可怕的破空声。
挨打的男人被吓得连滚带爬,其中一个男人反应过来,想去夺玖珠手里的木棍,却被她抽在了大腿上。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没到疼痛处。
“谁家的疯婆子,有辱斯文,既然如此,我等也不遵守君子之礼了!”
说完,三人把玖珠围困在中间,扬起了手,准备让她知道什么叫男人为天,女子娇弱。
然而下一刻,三人就像是被人砸出去的石头,齐齐被人踹飞。
三人躺在地上,哀叫连连,原来这个疯婆子还带了一群帮手。一群人殴打他们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讲不讲武德?
“三个大男人,竟欺负一个弱女子。”几个劲装打扮的男人几步上前,单手拎起三人,肃声道:“尔等身为我朝子民,却妄议皇室,该当何罪?!”
说完,不等三人还嘴,把三人揍得哭爹喊娘后,掏出绳索把三人捆在一起:“随我兄弟几人走一趟衙门。”
玖珠见这几人匆匆而来,又拎着人匆匆离开,手里提着木棍茫然四顾。
“发什么呆?”宸王抽走玖珠手里的木棍,见她一副反应不过来的模样,把棍子丢在地上:“一言不合就动手,打的还是读书人,你也不怕他们那一张嘴?”
“他们算什么读书人?”玖珠把挽起的袖子放下去:“君子和而不同,今日乃登高望远之日,来往者众,他们如此高谈阔论,道他人是非,简直丢尽了读书人的颜面。”
宸王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这几个读书人可不笨,他们本就是有意让人听见。
“你可知,今日齐王会来飞霞山登高?”
“嗯?”玖珠点头:“我在山脚看见过他,所以呢?”
宸王:“……”
这女娃娃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
“他们这番话,是讲给齐王听的,亦或是讲给齐王身边人听的。”宸王是个没耐性的人,但他今天心情好,愿意陪这个脑瓜子不好使的小丫头多说几句:“趁现在人少,没人发现你打了人,我们赶紧走。”
“他们说宸王殿下坏话,我打不死他们。”玖珠扶了扶鬓边的发钗,小声抱怨:“他们讨好齐王就讨好嘛,干嘛欺负宸王殿下。”
欺负?
小姑娘的语气实在太委屈,若不是因为自己是当事人,他差点都要相信,自己是个经常挨欺负的小可怜了。
“刚才帮我打架的,是你手下吗?”
宸王挑着眉点头:“你帮我折茱萸枝,我帮你叫人打架,是不是很公平?”
“也不是很公平。”玖珠仔细想了想:“我好像比较占便宜。”
“没事,我一个大男人,不跟你计较这种小事。”宸王看了眼四周,此时还没人来:“你家长辈是谁?”
这家的长辈心可真大,敢让这么虎了吧唧的小姑娘单独来采茱萸。
“家父姓明。”在对方叫人帮自己打架后,玖珠把他划入“讲义气的好人”类别,也不怕被他知道自己的姓氏。
“明?”宸王脸上的笑容僵住,把玖珠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你是礼部侍郎明敬舟……大人的掌上明珠?”
这是宸王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礼貌地称呼明敬舟。
“你也认识我父亲么?”玖珠眼神亮晶晶地看着宸王。
“略有相识。”
相识便是相识,略有相识是何意?自从来了京城,玖珠就发现,自己的认知能力,赶不上京城人士的说话水平。
“难怪你方才如此愤怒,原来是护未婚夫。”宸王沉默片刻:“下次要打架,不要自己动手。”
自小生活在道观之中,玖珠对男女情爱之事十分懵懂,提及婚嫁,也无小女儿情态:“宸王殿下本就是好人,跟他是不是我未婚夫有什么关系?”
宸王:“……”
只有山间吹得稀里哗啦的风,能理解他此刻的心情。
“小姐,小姐!”春分提着裙摆跑过来,紧张地打量她:“刚才这边传来吵闹声,据说是有几个喝醉的书生在闹事,你没事吧?”
“我没事。”玖珠向宸王眨了眨眼,示意他不要把刚才的话说出来。
“母亲让我采的茱萸,我都摘好了。”玖珠抓住春分的手:“春分姐姐,我们回去。”
人已经揍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逃离现场。
“好。”春分把披帛替玖珠挂在臂间,朝宸王福了福身,牵着玖珠的手,离开了林子。
宸王走到刚才那颗茱萸树下,弯腰捡起玖珠为他折的茱萸枝,想了想,把它拖回了宫。
“这么大一枝茱萸枝。”苏贵妃看着落地花瓶里的茱萸枝,难得平时连一片纸都不记得带回来的儿子,能在重阳日这天给她带茱萸枝:“瞧着挺新鲜。”
“能不新鲜?”宸王懒洋洋地靠着软塌:“这可是你未来儿媳,亲自爬树上去摘的。”
“你遇到玖珠了?”苏贵妃看宸王。
“嗯。”宸王垂着眼睑,苏贵妃看不到他眼底的情绪。
“本宫觉得这姑娘不错。”知道儿子对这门亲事不冷不热,苏贵妃忍不住开口替明家那位小姑娘说话:“瞧着是好相处得性子。”
“模样确实标志。”宸王点了点头。wWW.ΧìǔΜЬ.CǒΜ
就是脑袋瓜子看起来不太好使的样子。
等儿子走了,苏贵妃疑惑地问身边婢女:“渡卿这态度,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啊?”
“娘娘,五殿下不讨厌明家小姐,就是好事。”婢女安慰苏贵妃:“前些日子,殿下提起婚事就皱眉,今天奴婢仔细瞧了,殿下心情还算好。”
知道婢女这话是为了安慰自己,苏贵妃叹气,都怪陛下不会养孩子,把她儿子养成了这种纨绔性子。
宸王刚从明月宫出来,就遇到了进宫请安的齐王。
“五弟。”齐王看着宸王身上的玄色红纹锦衣,几个兄弟中,除了老五,无人会穿这么张扬的衣服。
宸王停下脚步看他。
“听闻今日五弟的随侍,抓了几个书生到衙门?”齐王叹气:“秋闱在即,十年寒窗不易,若不是什么大事,五弟就饶了他们。”
“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他们不过是夸四哥你才德兼备,顺便辱骂我不学无术,喜怒不定罢了。”宸王挑眉:“四哥心善,派人把他们放出来便是。”
齐王面上的温柔笑容微僵。
尽管五弟不学无术是事实,但身为兄长的他,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四哥尽管去放人,我绝不会再追究。”宸王甩袖把手背在身后,下巴微抬,在齐王与齐王府随侍目光中大步离开。
宸王随侍们学着主子的做派,只用眼角余光看齐王府的随侍。
齐王府随侍被气得面色涨红,却不敢多言。
谁让宸王有个得宠的母妃,子凭母贵,宫里谁也得罪不起。
“王爷。”随侍担忧地看着齐王。
齐王微微抬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那几名书生论皇家是非,离间本王与五弟的兄弟感情,当严惩。”
风吹起他的袍角,却无法在他眼底落下半分涟漪。
自从重阳登高后,送到明家的请柬便多了起来。有请沈氏与玖珠赏菊花的,有请她们吃蟹的,还有请他们品茗的。
京城里最不缺人精,他们既不喜宸王平日做派,又不敢得罪苏贵妃母子。明家女即将嫁入宸王府,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是女眷之间的重要聚会,都会安排家中后辈,亲自把请柬送往明家。
这些聚会,大多都被沈氏婉拒,直到孙家府上送来品茗宴的请柬。
孙家小姐与齐王的成婚吉日,定在冬月初六,如今已是九月下旬,离孙家小姐出嫁的日子,只剩一月有余。
作为传承几百年的书香世家,孙家在读书人心中的威望不言而喻。明家也是近些年,靠着一门两状元一探花才奠定了地位,与孙家相比,到底是缺了些底蕴。
齐王本就有贤名,待娶了孙家女,便是如虎添翼,更受推崇。
沈氏拿着请柬,扭头看埋头开开心心啃点心,捧着茶盏咕咚咕咚往肚子里喝的女儿,用手绢轻轻替女儿擦嘴。
“谢谢母亲。”玖珠朝沈氏甜甜一笑。
沈氏轻轻捂着胸口。
什么皇上宸王孙家姑娘,没一个好东西!
品茗宴当日,女眷们盛装打扮,早早到了孙家,换着花吹捧孙采瑶。
“沈夫人到了。”
说笑声顿时变弱,孙采瑶面上的笑意稍减,凝神看向门口,一眼便看到沈夫人旁边的明玖珠。
青眉如远山,红樱点娇唇。
“沈夫人安。”
“这便是令千金吧,当真是眼纳星辰,雪染骨,好难得的标致模样。”
原本还在吹捧她的女眷,转头纷纷围拢在了沈氏母女身边。
孙采瑶抿了抿嘴角。
这些人私下里瞧不上宸王行事乖张,不学无术,可在讨好未来宸王妃这件事上,谁也没有落下。
她站起身,主动朝明玖珠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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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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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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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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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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