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皇城有宝珠>第 4 章 紫衣(捉虫)
  “妹妹,这条街上有很多胭脂铺、玉器店,平日里女子多爱来此处。”明存甫掀开帘子,让玖珠把街上的风景看得更加清楚些。

  玖珠把脑袋凑过去,看到街上有很多年轻女子结伴同行,她们时不时低声说笑几句,头上的珠花随着她们的动作,微微晃动。

  书生打扮的男子们,远远朝女子们作揖,仪态翩翩。

  马车小轿经过时,同行的下人们皆垂首安静,没人摆出目中无人之态。

  穿着洁净的衙差腰挂佩刀在街边巡逻,遇到相熟之人,说笑两句,顺手一把捞起摔倒在地的幼童。张嘴欲哭的幼童,看到衙差腰间的刀,把嘴巴瘪回去,伸出摔脏的肉手,小心摸了一下刀柄。

  衙差装作没有看见雉童的小动作,把孩子还给连连道谢的大人,走入人群中。

  “胭脂铺到了。”

  玖珠收回神:“到啦?”

  “到了。”明存甫走下马车,把手伸给玖珠:“来,下车。”

  玖珠弯腰走出马车门,正准备把手递给明存甫时,听到了马蹄声。

  她偏头看去,只见一俊美紫袍公子骑在马背上,白马神俊,紫衣飞扬,仿佛一抹异色,落入这安静的街道。

  马儿的步伐很慢,紫衣公子的姿态慵懒,仿佛世间一切都不在他眼里。

  “妹妹,在看什么?”明存甫顺着玖珠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一家成衣铺子:“有喜欢的衣服?”

  骑白马的紫衣公子已经进入旁边的巷子,玖珠收回视线:“哥哥,我在赏景。”

  景?

  明存甫先是一愣,随即心疼。堂妹这些年,一直养在山野之间,才会觉得京城普普通通一条街道都是景。

  摸了摸身上的钱袋,他咬了咬牙:“走,哥哥带你去挑衣服,看中什么就买什么。”

  家里管得严,月钱向来不宽裕的他,攒下这点钱,费了他不少心血。家里就这么一个妹妹,他这个做堂哥的,还是大方一些。

  “好。”玖珠点头,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明存甫看了眼空荡荡的手,又看了眼迈着欢快步伐往胭脂铺里走的堂妹,偷偷往四周看了眼,暗叹一声。

  没事,只要没被人看见,就不算粗鲁。

  兄妹二人刚走进胭脂铺,就有人上前与明存甫交谈。

  “明兄。”周书诚第一次见到明存甫单独带女子出门,向前作揖:“今日林兄在别苑设宴,明兄怎未去?”

  “周兄。”明存甫回礼:“近日家中事忙,无暇多顾,还请周兄代我向林兄致歉。”

  周书诚略一想,便明白了过来。明存甫的父亲近来领皇命,去南边巡视,家中担心他把功课落下,就把他交给了明敬舟管教。

  明敬舟的女儿与宸王定亲的事,传得沸沸扬扬,难怪明存甫最近几日都没怎么出门。

  “这位姑娘……”

  “这是舍妹。”明存甫微笑:“她刚回京城,我这个做堂哥的,自然要多陪陪她。”

  周书诚笑着应是,弯腰向明玖珠一揖:“明姑娘好。”

  明家三兄弟关系亲密,当年明家老大遭奸人构陷,明家老二老三宁可被牵连下狱,也不愿放弃明家老大。

  在生死利益前,还能固守兄弟情谊,这一点比很多家族强。

  就是命不太好,下一辈好不容易有个闺女,却要嫁给宸王。

  玖珠觉得,这位姓周的公子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好像是在看一只被箭射中的兔子,即将被人剥皮烧烤。

  “贵人慢走。”

  听到动静,玖珠抬头看向楼上,与正好下楼的女子四目相对。

  女子先是一愣,见玖珠对自己笑了笑,微勾起唇角回以一笑。

  “哥哥,我已经挑好了。”女子走到周书诚身边,对明家兄妹微微一福:“明公子,明姑娘。”

  来了,来了,又是这种看上烧烤架兔子似的眼神。

  等周家兄妹离开,玖珠小声问明存甫:“哥哥,是不是整个京城都知道,我以前比较穷?”

  不然怎么各个用那种眼神看自己。

  明存甫:“……”

  不,他们只是在同情你嫁的对象不正常。

  “唉。”玖珠感慨,如果早几年遇到这些心地善良的京城人就好了,他们肯定舍得给道观捐香火钱。

  挑了几盒时下最流行的胭脂,玖珠跟在明存甫身后去买成衣。

  京城多繁华,制衣用的布料也讲究,明存甫见铺子里多是女客,便去了后面饮茶,让丫鬟春分陪着她试衣。

  达官贵人常去的成衣铺,皆设了供男客休憩的地方,可能是为了让男客耐心等待,让女客安心选衣服。

  “姑娘好身段,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女堂倌舌绽莲花,玖珠每试一件衣服,她都能说出不同的夸奖话。

  “这套衣服若搭配最新款的步摇,姑娘便是那月宫女仙,清新下凡尘了。”女堂倌帮玖珠整理好裙摆:“三楼有首饰玉器出售,姑娘可愿去瞧瞧。”

  “小姐,今日是六公子付钱,您一定要多买些。”春分笑着在玖珠耳边小声说:“以前三公子在京城的时候,六公子总让三公子帮着付账,你要帮三公子把钱花回来。”

  明存甫这一辈,按三家序齿排辈,明存甫排行老六,玖珠的同胞哥哥明寄远排行老三。兄妹二人虽没见过,但玖珠听父母讲了很多有关哥哥的事。

  “会不会有点过分?”玖珠嘴上这么说着,脚已经很诚实地往楼上走。

  没有多少妹妹,花起哥哥的钱,会真心觉得内疚。

  女堂倌笑容越加灿烂,哪个做堂倌的,会嫌弃客人买东西多呢?

  什么缠枝镯、朱染钗、玉珠万花冠,若是没有娇客买,岂不寂寞?

  “你们家最近出的这些钗环首饰,为何如此俗气。什么金枝缠花,红珠玳瑁,真是俗不可耐!”

  玖珠低头看着手中的金枝缠花钗,觉得它十分漂亮的她,默默扭头看向说话的年轻男人。

  “唯有这翡翠手镯勉强能看。”

  一开始就没看上翡翠手镯的玖珠:“……”

  “公子,这些都是当下时兴的款。”堂倌陪着笑解释:“公子若是不喜欢,我们再给您换一些款式看看。”

  “什么最时兴,不过是宫里某位贵人近来喜欢这些东西,京里人便开始学罢了。”男子嗤笑一声,语气里带着些许轻蔑,随意点了几样东西:“就这些,其他的都不要。”

  “姑娘。”女堂倌假作没听见这些话,小声问玖珠:“您可要试试?”

  “好呀。”玖珠把金枝缠花钗递给女堂倌,捧起铜镜照自己的脸。

  她的头发乌黑茂密,金枝缠花钗半隐发间,不仅不俗气,反而像是星星不小心掉在头发上。

  从堂倌手里接过首饰盒,转身欲走的年轻公子,看到揽镜自照的玖珠:“这等俗……”

  嗯?!

  嗯……

  好像也不是很俗。

  “好看的呀。”玖珠摸了摸发钗,“我喜欢。”

  说完,见刚才那个说金枝缠花俗气的公子,正盯着自己看,玖珠睁大眼睛。

  怎么,自己觉得俗,还不让别人买?

  “姑娘好眼光,这钗在你发间,竟如月宫桂枝,瑶池琼花。”年轻回过神,干咳一声,朝玖珠微微作揖。

  玖珠:“……”

  说得好像她刚才没听见他说的那些话似的。

  难怪她来京城前,两位师父嘱咐她,京城里某些人心思深沉,最忌交浅言深。

  “在下乃平远侯府世子郑望楠,不知姑娘乃哪家千金?”年轻男子见玖珠没有反应,往前走了一步。琇書蛧

  平远侯府,郑……

  不就是那个在宫里说贵妃娘娘是妖妃的熊孩子的家人?

  玖珠起身:“在下爱好俗气,无意打扰,告辞。”

  孩子都教不好的人,家里大人的脑子,多多少少都有些问题,她且离得远些,谁知道脑疾会不会传给他人。

  看着少女匆匆离去的背影,郑望楠竟看出了几分落荒而逃的味道。

  他扭头看自己的随侍:“本世子很丑?”

  “世子您仪表堂堂,面如冠玉。”

  郑望楠折返至堂倌面前:“放才那位姑娘戴的钗,我也买一支。”

  “公子。”随侍小声提醒:“您不是嫌弃它俗气?”

  “听说过一句话吗?”郑望楠挑眉,神情高深莫测。

  “什么?”

  “男人,都是善变的。”

  “是吗?”一道慵懒的声音传来:“变来给我看看。”

  郑望楠循声看去,拿首饰盒的手差点使不上力,忍不住看了看旁边的隐室,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这位在隐室里?

  “刚才我听你对宫里贵人喜好颇有微词。”紫袍公子把玩着手里的马鞭,懒洋洋地往椅子上一坐:“不知宫里哪位贵人的喜好,让郑世子如此不满?”

  “不知殿下在此处,微臣失礼。”郑望楠一揖到底。

  “嗯。”紫袍男子微微点头:“不怪你,怪我不该在这里。可惜今日我心情不好,听不得别人说什么俗气。”

  紫袍男子把马鞭朝桌上一扔:“你全名叫什么来着?”

  郑望楠紧咬牙关,他是齐王表弟,平远侯嫡长子,宸王又怎么不可能知道他的名讳,此举不过是羞辱他罢了。

  “罢了。”紫袍男子站起身:“即便你说了名字,本王也记不住。”

  语毕,他看着肩膀微微颤抖的郑望楠,突然笑出声:“别怕,本王对庸人向来宽容。”

  郑望楠抖得更加厉害。

  上个被你“宽容”的人,现在还在城郊搬石头。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

  不可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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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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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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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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