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缓过神,看到小粉已经钻进了洞口。
我走过去,跟白爷说道,“你先进去,我殿后。”
爬了十来分钟,小粉和水墨一起把我拉了上去。
眼前是一个三人多高的洞穴。
水墨在前面跟他们并排走着,我跑过去,一把拉住他。
“谁!”水墨大叫一声,还做了个防御的动作。其他人也都回头看了过来,水墨看到是我,不悦道,“我说小白,你能不能不要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候,突然窜出来?”
我把他拽到一边,“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上仙的妹妹是巨蛇了?”
“对啊。”水墨漫不经心道。
我恼火道,“那你怎么没早告诉我?”
“你也没问我啊。”
“你他娘……”
话说一半,火哥回头叫道,“狗崽子,这有两条路,赶紧过来闻一下!”
“闻你全家!”水墨小声嘀咕一句。转头立马换了一张笑脸,“好嘞火哥!来了来了!”
我也跟了上去。
我看了下这两条路,如果继续向前走的话,就还是处于这条洞道内,洞穴很深看不到尽头。
另一条路,是我们所在位置的头顶上方,那里有一个洞口,还有几根手指粗细的根须从上方坠了下来。
估计是胡杨的根须,我随意抓住一根拽了下,难道这跟飞翼虎洞穴的那个出口一样,爬上去就是唐王城的顶端了?
水墨“啪”的一下拍在我的手背上,吓的我忙把手缩了回去。
水墨一边摇头,一边捏着眉心,无奈道,“白爷,你这做家长的,是不是应该时刻看好自己家孩子?”
我转头看向白爷,不禁倒吸一口冷气——白爷身后的那条洞穴已经不见了,四周也都变成了砖头砌起来的石壁。
此刻,我们就像是站在井底的青蛙,都抬头望着这碗口大小的天。
难不成我刚刚那一拽,又打开了什么媒介,现在已经回到了现实世界?我再看向那些根须,已经分不清自己刚刚拽的是哪根了。
白爷搓搓胡子,“我跟这小子已经断绝关系了。”
水墨问,“什么时候的事?”
白爷回道,“刚才。”
“小白,这里少说也有十来条根须吧,你怎么哪根不拽,偏偏要拽那一根呢?”水墨勾着我脖子,疑惑的看着我,“我现在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你了。”
我耸耸肩,两手一摊,“看不懂我很正常,因为我是谜一样的男人。”xǐυmь.℃òm
小粉道,“先上去再说。”
说罢,他单手拽住其中一根根须,将它不断的在手臂上缠绕,同时,双脚(交)替踩蹬石壁,三下两下就爬了上去。
其他人也紧跟其后,一点点的向上爬。
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一只手抓着绳子,一边想着小粉刚刚的动作,一边笨拙的模仿着。
这时,绳子突然一紧,抬头看到火哥憨厚的笑脸,接着,我被慢慢的提了上去。
此刻脚下已经不是唐王城了。
太阳高挂,四周山峦起伏,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尽的绿色。
我们处于一座矮山的山顶,我小心翼翼的走到悬崖边向下望去,山下是一片郁郁葱葱的草原,在阳光下,犹如一块耀眼的翡翠,想必这里,已经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很远了。
我转头看向水墨,无望的问道,“白二在这里吗?”
水墨摇摇头,“但是......”他偷偷看了眼小粉,转头在我耳边说道,“西贝货千夏好像来过这里,就在刚刚。”他搓了搓鼻子。
降灵刚刚来过,白二却不在?她不会是在半路上把白二吃了吧!
我马上走到小粉身旁,还没开口,就听他说,“除了烤鱼,降灵只吃素。”
白爷道,“晚上山路不好走,我们要赶在天黑前下山,下面应该会有村落,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先借宿一晚。”白爷回头看向小粉,“你看呢?”
小粉点点头。
白爷继续道,“我们这么多人浩浩荡荡的进村太招摇了,一会你们能唤灵的就唤灵,人数尽量减少。”他看了看火哥,“你就算了,唤出来更招摇。”
火哥笑笑,挠了挠头。
决定好后,我们开始闷头赶路。
走到一半时,小粉跟水墨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了,一起唤出灵态。
水墨一溜烟的跑在前面,小粉停下来站在原地。
我看了下他肩膀上悬挂的纱布,叫住白爷他们,“老头,你们先等下。”
白爷回头看了一眼,从包里翻出纱布扔给了我。我给小粉包好后,直接把他抱在怀里继续赶路。
紧赶慢赶,终于在傍晚时分下了山。
眼前是一片辽阔的草原,夕阳斑驳,天边余霞成绮。远处两个一红一白的小木屋,在这块绿的让人心惊的草原上格外醒目。
一群牛羊悠闲的在一边踱步吃草,丝毫没受我们这群不速之客的影响。走在这样的草原上,忽然有一种踩在油画上的感觉。
我们向那两个木屋走去,“请问有人吗?”我对着白色的小木屋喊道,“不好意思,请问......”
“你们是什么人?”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旁边红色的小木屋里传出。
我们回身看去,门开了,走出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五官深邃,身材高挑。
让我意外的是,她并没有穿戴新疆的民族服饰,而是一件简单的白衬衫,和一条破洞牛仔裤。麦色的皮肤,一头及腰的波浪卷发,耳垂上那对夸张的大圈耳环,随着她的走过来的脚步也跟着摇晃着。
这身时尚现代的装束,完全颠覆了我对新疆当地人,一身花衣花裙,满头小辫子的固有印象。
我刚想开口,白爷一个箭步冲上前,“姑娘就是这里的主人吧?真是不好意思,冒昧打扰了,我们一家子出来旅游的,那个......”他回头把我拉了过去,继续道,“这个傻小子是我的犬子……臭小子还不快点跟人家打招呼啊!”说着还给了我后脑勺一下。
我不满的瞪了这老头一眼,对那姑娘笑道,“没错,虎父无犬子,我就是这个犬父的犬子。”
白爷又拍了我一巴掌。
那姑娘笑了笑,说着稍微蹩脚的普通话,“你们父子感情真好。可是我们这个村子并不是旅游景点呀,你们怎么会来到这呢?”
白爷被这么一问,一时说不说话来,一边搓着胡子一边干笑,转头看向我,投出求助的眼神。
我轻轻拍了拍水墨,说道,“都是这个毛孩子不听话乱跑,为了追它我们跑了几里地,最后这毛孩子是抓到了,我们也迷路了。在这山里绕来绕去,不知道怎么就走到这儿了。”
白爷在一旁附和道,“是是是,这狗崽子从小就喜欢抓鸟,一看到鸟就不要命的追。”说完,又在水墨屁股上用力的拍了一下。
水墨斜了一眼白爷,我在一旁憋笑。
那姑娘看着我怀里的小粉,难掩喜爱之情,“这只猫真漂亮,我最喜欢猫了!我还是第一次见长得这么好看的猫。”她伸手就要过来摸。
我见状立马向后退了一步,那姑娘惊讶的看着我。
我解释道,“我这只猫的脾气不太好,特别是对不熟悉的人。”我指了下小粉的肩膀,“而且它之前刚刚做了一个小手术,现在情绪正处在敏感期,抓伤你就不好了。”
白爷说,“对对,我们都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这个小东西有时连我都挠。”
白爷说着就要来摸小粉的头,也不知道小粉是在配合我们,还是真的生气了,在白爷抬起手的一瞬间,突然对着白爷“哈”气了一声,一脸不悦的看着白爷,吓的那老头一下窜到了火哥身后,“你看你看!又翻脸了!”
我尴尬的笑了笑。
白爷从火哥身后冒个头说道,“它就跟我儿子亲,别人碰都碰不了,你要是喜欢小动物,可以玩我们家那只傻狗,它怎么弄都行。”
我说道,“那个,请问姑娘,不知道你们这里有没有地方,可以让我们对付一晚?我们明天一早就走,不会打扰你们太久,而且,我们会付房费。”
白爷立刻插话道,“对,我们给钱,不会白住的,实在不行,睡马棚都没问题。”
姑娘笑道,“你们睡马棚,那我的马睡哪啊?我们家里有空房,但是只有两间。”她看了看我们,“不过你们四个男人,加上两只宠物应该没有问题吧?”
白爷忙说,“没问题没问题,这两个都是我们的司机,他们可以跟我睡,我儿子跟他的宠物一间房。”
我点点头。
白爷贴到那姑娘身边,巴结着,“早听说新疆同胞热情好客,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这眼看就要入冬了,刚才我还感觉夜凉如水,一看到姑娘你,我这,啊不是,我们这心里都暖洋洋的。”
我眯着眼睛,看了看西边刺眼的大太阳……夜凉如水?
姑娘笑笑,“那你们跟我来吧,村子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不过到家时,正好能赶上晚饭,你们应该也还没吃饭呢吧?”
白爷说,“没有没有,都饿着肚子呢!那就有劳姑娘带路了。”
“我叫阿甫热勒,你们直接喊我的名字就行了。”
“这名字好听啊!”白爷跟阿甫热勒一边在前面走一边说,“你叫我白哥就行了。”
我们听闻后,一阵咳嗽,阿甫热勒回过头,疑惑的看着我们,“你们也都是这么叫的吗?”
我说道,“他们都叫他白爷。”
阿甫热勒转头对白爷笑道,“那我也叫你白爷吧。”
“行啊,你喜欢叫什么就叫什么。”白爷回头瞪了我一眼,转头又是脸盈盈的,“我们出门前,我还特意给自己卜了一卦,说是这趟出行会遇到贵人,你看,这就遇到小热勒你了。”
阿甫热勒好奇道,“你还会算卦?”
白爷皱了皱眉,煞有介事的搓着小胡子,“略懂一二,但是这一卦卜的不太准。”
“怎么说?”阿甫热勒问道。
白爷嘴一咧,“卦上没有明确指示出,这位贵人是一个大美人啊!”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吃这一套,反正阿甫热勒是被白爷哄的开心的不得了,两个人一路上有说有笑。
后来我实在听不下去了,跟白爷他们渐渐拉开了些距离,晃晃悠悠的跟在后面。
白爷这一路嘴一直没停过,我听着都累,感觉他把这辈子的话都说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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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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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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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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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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