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铭传、吴长庆、宋庆、陈星翰四路人马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入城之后,飞速的向各大宝库前进,赶去搜刮宝物。韦志俊原是太平天国的重要人物,虽然五六年没有进天京了,但是对城内的基本布局还是很了解的。
而且他和天京城内的诸多将领也多多少少都有些交情,所以老李派他去太阳宫,这样行事也能方便一些。曾国荃、曾国华、马新贻、冯子材等人也带兵往太阳宫去了,但是他们为的是天王府内的幼天王,而老李为的却是天王府内的黄金。
天京城占地广大,内城规模相当于后世的一个中等城市,虽然各路清军都已经入了城,但是大部分城区却仍然掌握在太平军手中。
李明峰也在韦志俊的军中,老李亲自率领这一路军直奔天王府杀去,老李想要亲眼看看洪秀全的皇宫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常胜军入城之后不久,就有探子来报:“大人,有一路长毛大约两三万人从南门跑了!”
李明峰皱着眉头问道:“是谁的人马?”
探子答道:“看旗号是杨辅清、杨义清兄弟的人马!”
虽然杨辅清、杨义清兄弟俩和洪仁玕、李秀成商议之后,决定潜逃,但是这兄弟二人私下里商量之后,认为带着洪天贵福逃跑太过危险,所以二人带着自己的人马没和洪仁玕、李秀成打招呼,就自己逃命去了。
韦志俊听到探子的汇报,双目望向李明峰,沉声道:“大人!”
老李知道,韦志俊和杨氏兄弟有仇,此时他想去追杨氏兄弟。但是此刻正是大把捞好处的机会,老李又怎么舍得让韦志俊带人离开。
李明峰双目盯着韦志俊,语气郑重的说道:“天京已经攻陷,洪秀全也死了,杨辅清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我知道你报仇心切,但是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
韦志俊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是他也知道老李所言不差,最后也只能叹了口气道:“是!”
李明峰和韦志俊带着一万人马,一路上清扫掉了几小股试图偷袭他们的天京居民,缓慢移向天王府。湘军、淮军、绿营军早在四五个小时之间就入了城,所以此时常胜军的行进还算顺利,没有遭到顽强居民和残兵的抵抗。
李明峰骑着马,看着路边横七竖八的尸体,心中暗自感叹。太平天国这一次暴乱,将全国人口减少了一个亿。皖、赣、苏、浙几省几成绝地。金陵六朝古都,如今却成了修罗地狱,数十万居民尽遭屠戮。
错在谁?朝廷有错还是太平天国有错?
无论怎么分析,错都不在老百姓身上,但是倒霉的却是老百姓。虽然经历了一场大叛乱,但是皇室却没有受到一点损伤;虽然叛乱失败了,但是洪秀全却享受了荣华富贵十多年之后才病死。
而没有任何过错的老百姓,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惨不堪言。
到了天王府附近之时,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常胜军士兵,也有些接受不了这惨烈的场面了。仅仅是天王府外一处小巷,老李粗略估计,尸体就起码有数千具,堆积的如同小山一般高。不用想也知道,湘军和太平军肯定在这里进行了血战。
“这是秦淮河吧?”李明峰用马鞭指着旁边一条河问道。
这条河宽有六七十米,河两岸都是白墙黑瓦,典型明清时代的江南风格建筑,美丽的如同水墨山水画一般。但是此时,这条河上却漂浮着数不尽的尸体,将整幅画给破坏了。看那服饰,有清兵,也有太平军,当然,更多的还是老百姓。
整条河竟然被这数不尽的尸体给染红了,那河水鲜艳的有些刺目,老李看着这河水,背后的寒毛都立了起来。
“正是秦淮河!”韦志俊答道。
李明峰闻言,脸上露出了苦笑,低声吟道:“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背完杜牧的这首诗,老李望着鲜红的秦淮河,语气低沉的说道:“李某早就听闻,秦淮河之繁华,千年以来,天下第一,没想到今日这河水竟然会被人的鲜血染红。”
韦志俊劝到:“城内居民都是洪贼的死忠教徒,不杀不成,大人不必介怀!”
李明峰浑若没有听到韦志俊的劝,仍然自顾自的感慨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听了这话,韦志俊面色才微微一变,脸上显出思索的神色。一直以来,韦志俊都没有在意过人的生死,既然造反了,他连自己的小命都不要了,哪里还能顾忌这些不相干的人的性命?所以韦志俊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经常使用比较偏激的手段来处理。
对他来说,人的性命就是数字罢了,只能证明他的功绩。
直到现在,他听到李明峰的感慨,这才引起了他的思索。韦志俊原本也就是普通老百姓,虽然家中略有余财,但是也算是受官府剥削的阶层。老百姓的生活有多苦,韦志俊是知道的。原来因为跟着洪秀全造反,所以韦志俊的角色转换了,不再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站在征服者的角度考虑问题。
但是李明峰刚才的一席话,让韦志俊又想起了自己曾经也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想起了当初日子过的有多么苦。
当初他们造反,也是抱着让所有老百姓都过好日子的心态而起兵的,但是现在他们所作为为却和当初的理念背道相驰了。太平天国老百姓的生活要比朝廷统治下的生活还要苦很多。
李明峰望着远处隐隐可见的黄色高墙问道:“前面就是洪秀全的太阳宫了吧?”
韦志俊中断了思索,答道:“正是,这里原本是两江总督衙门,但是洪秀全将它扩建了。”
李明峰看着遍地的尸体,说道:“看来其他的部队已经从这里杀了进去,咱们还是快点走吧。”
韦志俊应道:“是!”
李明峰和韦志俊两人带着兵马直奔天王府而去,看着路边摆放着大批的石块和木料,李明峰有些惊讶的问道:“难道这天王府还没有竣工不成?”
韦志俊不以为然的答道:“当然没有,按照洪贼的规划,天王府应该比紫禁城大上十倍,可供天王的十万妃子居住。”
李明峰笑着说道:“这老贼,要这么多女人能用过来吗?”
韦志俊也笑着答道:“一个人一生纵然再能吃喝,又需要几两银子?但是这世上有很多官员、地主,拥有了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金银,却还在拼命收刮,大人你说这又是为何?”
李明峰闻言,顿时大笑道:“哈哈,韦老二你这话说的太对了,人就是有贪心,用不了也要占着,越多越好,这就是人性啊!”m.χIùmЬ.CǒM
韦志俊嘴角露出一丝不屑,冷声道;“但是洪老贼的目标没达到,却要弄得满门抄斩了,虽然他侥幸早死了几天,但是他的尸骨也休想留下了。”
对古代人来讲,人死之后的待遇比生前还要重要。如果洪秀全被挫骨扬灰,那在别人的眼中看来,这可比判处什么斩刑、剐刑还要厉害几分。
李明峰颇有感慨的说道:“那些官员拼命收刮,十有**也是要出事的。从字形上来看,和贪字最相近的就是贫字。”
韦志俊对着李明峰一抱拳,吹捧道:“大人睿智。”
李明峰没有一丝的不好意思,此刻他听到韦志俊吹捧自己,不禁满脸自得的说道:“一般,一般。”
韦志俊见状,不禁愕然。他没料到李明峰竟然这么“厚颜无耻”的坦然接受了他的吹捧,按韦志俊设想,老李应该是谦虚几句才是。
“大人果然是大人,做事总是出人意表。”韦志俊心中暗道。
两个人骑着马带着大军沿着天王府的宫墙走了半个小时,这才抵达天王府正门。韦志俊算是熟门熟路了,给李明峰介绍道:“大人,这就是五龙桥,是仿造金水桥的样子建的。每日文武百官,就是从这座桥上通过去上朝的。”
通过五龙桥,就是一个大广场,这个广场面积极大,大约有后世的**广场一半的大小。此时这个广场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上万具尸体,看来太平军士兵为了保护天王府也做了最后的抗争。
韦志俊指着前面一座高达三四十米的大门介绍道:“这是天朝门,进了此门就是太阳宫了。”
天朝门类似于一个城楼,或者是**,只不过建筑风格偏向唐宋,墙面为黄色,瓦为淡蓝色。
韦志俊又指着广场东西两侧的一排房子说道:“这两边的称作东外朝房,西外朝房。不够级别的官员每天上朝的时候,需要在这两座朝房中等待。一旦天王有事传召,他们能在两刻钟之内赶到大殿听命。”
此时天朝门由湘军把守,他们看到常胜军在李明峰的带领下到此,也不敢阻拦,只是有人飞快的进去通报曾氏兄弟了。
李明峰也不理会他们的小动作,命令大军暂时在外驻扎,只带两千精兵进宫。
进了天朝门,老李看到门内两侧是两个规模较大的凉亭,韦志俊介绍道:“这是吹鼓亭,每天上朝的时候,这两个亭子里就会有乐师奏乐。”
李明峰一愣:“奏乐?”
韦志俊无奈的点了点头道:“恩,奏的是圣乐,唱的是圣歌。”
李明峰这才记起来,太平天国毕竟是宗教立国,这些宗教仪式是少不了的。
又往里走了一阵子,再度见到一座大城楼,韦志俊说道:“这是圣天门,进了此门,就是金龙殿的范围。”
进了圣天门,又是东西朝房,忠义门,然后就是洪秀全上朝的荣光大殿。
“哈哈,李太师,你可晚了一步啊!”刚到荣光大殿,门里就传来了曾国荃那爽朗的笑声。
李明峰下了马,迈步进入到荣光大殿,对站在大殿之中的曾国荃说道:“曾九帅,你这次可是立了大功了!”
曾国荃闻言,面色不但没有丝毫喜色,反倒有些暗淡。
“这一战,湘军弟兄们死伤超过五万人。虽然立了大功,但是若能换的兄弟们重生,这功劳,我宁愿不要。”曾国荃说道。
老李也不知曾国荃这话里面到底有几分真情,不过他这话说完之后,他身后的湘军众将神情都有些激动。
李明峰不想唱这出悲情戏,转换了话题问道:“洪福瑱可曾捉到?”
虽然从李明成、韦志俊那里都得到情报,说幼天王的名字是洪天贵福,但是老李还是和朝廷统一口径,称呼幼天王为洪福瑱。老李可不想被别人看做是和太平天国关系紧密的人物,所以老李尽量装出对太平天国的情报很少的样子。
曾国荃答道:“目前还没找到,弟兄们还在搜索。”
其实也不用详细搜寻,也能知道洪天贵福不在天王府。只要不傻的人就知道,幼天王是不会傻了吧唧的在天王府内等着被抓的。只要是智商正常,太平天国内的官员看到城破,就会护送着幼天王逃命。
这时,一个湘军士兵从后面跑进了荣光大殿。
“九帅,我们抓到了长毛的安王、福王!”士兵兴奋的说道。
曾国荃闻言大喜,连忙道:“哦?带上来!”
安王、福王是太平天国内的重要人物,也是皇室宗亲,在曾国荃看来,擒获了这两人,也就能了解到幼天王的去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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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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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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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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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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