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内需要生火御寒,铜鎏金的火炉使空气变得干燥,笔尖的墨汁耽搁这么久,早蒸发干涩了。肃顺没有重新把羊毫笔拿回到雕花砚台上润泽,而是就那么凌空顿了顿,枪尖一样尖利的笔端淌出一点墨迹,洇到上好的宣纸上缓缓化开,便如一朵正在怒放的花朵,便如一片正迅速渗入泥土中的……鲜血。
笔是能够杀人的。这一点肃顺入了内阁大学士兼殿前军机大臣后,才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他的武艺相当不错,满人引以为傲的骑射功夫半点没丢,不像绝大多数八旗子弟,已经将老祖宗传承下的看家本事忘个精光。他身材魁梧,外形颇似立国初期以威猛著称的鳌拜;如果现在就让他上阵杀敌,肃顺自忖放倒几名对手不在话下。
但肃顺还是喜欢用笔来杀人的感觉。毛笔外表柔软而精巧,象征着文化的一股子优雅韵味,用笔杀人时就衬托出文明潇洒,仿佛武林大宗师出手,不必血溅七步,却可杀人于无形。
笔落--命绝!
对于下令除掉李秀成这个反贼,肃顺其实抱有跟圣上咸丰皇帝不同的想法。
从打入到李贼内部的神秘使者传回的情报表明:李秀成绝对属于一个值得观察和考据的人选!他为人放浪不羁,古怪想法层出不穷;他手底下倾心打造了一支全然不同以往的军队,装备了清一色的西洋火器,采取跟大清官军迥然有异的操典与战法……总之是一支极特别的武装力量。
假如这样一股力量可以操控在手,让它听命于肃顺调遣、为皇上及朝廷所用的话……尽管其中有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肃顺仍然觉得可以赌上一把。
这也正是他早已布好棋子,但迟迟不曾发难的真正原由。
--李秀成本不该如此轻易便从世上消亡,他理应留下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肃顺自己注定名垂青史的宦海生涯里,涂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圣命难违。
既然咸丰帝谕旨要杀了此人泄愤,姓李的毛贼活命的日子只怕是屈指可数了!
可惜了李秀成这样一个有意思的人物。肃顺在心里惋惜道,提笔草拟了一道授权“油使者”的密折--实施暗杀!
肃顺没有具名,秘密机构所有由皇上下旨、再由肃顺书写发出的命令均无署名,君臣二人不可能蠢笨到进行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还会落下话柄供朝野非议的程度。交由特殊管道传送的密令、信函及密折,落款都只盖着一枚小小的私章:同道别舍。琇書網
咸丰帝常用的私章为“同道堂”,刻着“同道别舍”字样的这枚印章一向由肃顺掌管。秘密机构那帮暗探、杀手细作们,只认私章不认人,简简单单四个字,远比封疆大吏王公大臣们的指令更具效力,俨然就是万岁爷亲口吐出的圣旨音仑!
肃顺从神龛后的隐蔽夹层里取出印信,小小的一枚私章,由天下名石寿山石中的极品--田黄石精雕细刻,通身焕发着足色真金黄灿灿的光芒。黄色代表皇家,意味着无尚的尊贵与威严,难怪坊间流传“一两田黄一两金”的讲法。
肃顺在掌心把玩着轻巧的印章,突然从印章联想到自身,看似权柄在握无限风光,实际又何尝不是万岁爷众多印鉴中一个,只在有需要的时候才拿出来用一下?
他正要用印,府内管家匆匆来报:郑亲王爷大驾莅临。
郑亲王端华是肃顺的同父异母兄长,二人同是先考乌尔恭阿亲王的儿子。肃顺排行第六,因此懿妃和熟识的权贵才呼其作“肃六”,而这位远比肃顺瘦小的端华居长,不但继承了家族的郑亲王王爵,而且早于道光一朝即已位列辅弼大臣。
“兄长来得正好!”肃顺闻讯大喜,他正愁懿妃生父升迁调任的事如何处理呢。
统管大清官吏的衙门为吏部,吏部尚书目前由皇上的侍讲师傅、跟肃顺同在御前行走的太傅杜授田兼任。咸丰帝当政之后迅速培植新帝党羽,将前朝巨宿穆彰阿及门生“穆门十子”陈孚恩等旧臣尽数开革,重用肃顺杜授田这一批嫡系人马。杜授田当年的同窗挚友孙端珍,曾与曾国藩同在礼部为官,后升调工部,再转调户部任侍郎……所以户部向来是杜授田的禁脔。
身为咸丰皇帝的左膀右臂,肃顺不大瞧得起杜授田这个暮气沉沉的腐儒,朝政理事时也跟他多生龃龉。因此这回替懿妃的父亲惠征谋官,肃顺认为自己最好不出面,免得杜授田那个老鬼有此产生狐疑!
思来想去,只有自己这位兄长端华去办最为妥当……
可世间的许多事情就是这么诡谲!
肃顺万万没料到自己向懿妃献殷勤、安排其父惠征调任芜湖道台一事,后来证明是跟李秀成间接配合,险些将懿妃的父亲害得丢官去职,性命难保。
……
送走兄长郑亲王端华,肃顺回到书房,拿起那枚田黄石印章,在朱砂印泥里蘸了蘸,使劲朝暗杀密折上盖下去。
去死吧--李秀成!
肃顺嘴边沁出一抹佞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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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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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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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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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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