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铁血强宋>第九十一章 大功(完)
  种师中经过老种的一番提点,也是慢慢的回忆了起来,某一时刻,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某好像记得此人,出于杨可世麾下,也就是说此人与我西军有着香火之情,大哥,这番大功,说不得俺们也需分一杯羹了。”

  老种捋了捋颌下的胡须,点了点头,“不错,俺们西军一直以来都是靠着都门的蔡京老公相运筹,所以才能一直抱成一团,即便是童贯二十年分化,不过也就是带走了刘延庆一路,可未曾想到,一向老成稳重,颇有手段的老公相最后却是在自家亲子手上栽了跟头,其子联合王黼,童贯一起扳倒了老公相,我们的局势便一直打不开,这段时日,倒是被童贯得了彩头。”

  小种点了点头,“现在而今,若是有此大功在手,俺们便能藉此让老公相翻过身来,届时朝堂之上,未必就输了童贯。”

  种师道念及此处,便是道,“关键之处,便在杨凌身上,此人站在哪一边,这个时候便显得尤为重要,某已经派了人前去易州,希望能赶在童贯之前将其争取。”

  种家累世将门,从种谔开始就一直在军伍之中打熬,倒了老种这一辈已经是位极人臣,掌握整个大宋最为精锐的军团,但是不得不说的是,老种子辈全都在沙场之中死得干干净净,没有死于沙场的这个时候也是不在人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又岂是常人所能感触得到的。

  种家有功于社稷,有功于大宋,正是一代一代的西军儿郎前仆后继,这才将西夏御于国门之外,在关西,只有保家的儿郎,没有老种的儿子,上下尊卑都是一样,临场都是死战,没有一个后退的,爱子亡故,种师道没有掉一滴眼泪,可是谁又知道,老种的心里面却是在流血,一颗心已经伤痕累累,就是这么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还得勉强将整个西军撑起来。

  所幸的是,孙辈之中还有几人,否则百年之后,老种便是没有守墓戴孝之人!

  “老哥办事,就是比俺想得周到一些,该做的俺们都做了,如此还有甚放不下心的?”小种相公接过了种师道递过来的茶壶,倒了两杯,小酌了一口,“还是俺们关西浓茶喝着有味道……”

  “就知道你好一口,临走以前,让下人备了一些,却是不曾想到,这一走便是年余,也不知道,某这一把老骨头还能不能活着回到关中。”种师道念及此处,就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小种顿时就瞪大了双眼,“哥哥说的却是什么话,你若是不在了,俺们西军怎么办,你就忍心这样撒手不管?”

  种师道摆了摆手,这个时候,脑海之中浮现的却是杨凌于节堂之上的英姿,当年,自家马革裹尸时,也是这般模样,“老了,俺们终究是老了,花了太多的心思在这内耗之中,整个大宋也就只有杨凌此子在奋力争一口气,儿孙自有儿孙福,且看吧,这燕地究竟会变成怎么一番模样……”

  小种只是怔怔出神的望着种师道,这一刻他突然发现,一直以来自家老哥哥就是天,就是西夏打到门前,都临危不乱的老哥哥,身形竟然有一丝佝偻,眼角皱纹布满,这般年纪的哪个不是颐养天年!

  ……

  易州之中,短短的几日,赵鹤寿所部常胜军已经被彻底的整编完,为杨凌麾下第四指挥,指挥使便是薛永,共计四百七十三人,这个时候,杨凌虽然还差一个指挥的建制,可是每一个指挥都是有些许超额,人数已经是到达了两千之多。

  而赵鹤寿也是做了缩头乌龟,没有一丝一毫的揽权之心,整日只是称病在床,越是如此,杨凌心中便是愈加不安,赵府之外总是有甲士把守看管,不过就是变相的软禁,赵鹤寿此人,不得不防,因为在历史上,此人随郭药师一道,都是做了女真南下的引路人,归宋之心半点也无,这个时候全他一条性命,不过就是时事如此,易州初定,需要安抚。

  不仅如此,杨凌并没有选择稳守易州,城中已然无逾,这个时候却是将哨探轻骑远远了放了出去,最前之处,已经是到了涿州边境,在这里,已经可以远远的看见郭药师的常胜军哨探。

  想必易州陷落的消息已经传到了涿州,这个时候戒备都是甚为严密,再往前过去恐怕双方就会发生火拼了。琇書網

  哨探的活计,第四指挥不能亲为,毕竟他们曾经在常胜军任事,真让他们拿着刀枪,向着数日之前还是袍泽的弟兄下手,却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些,所以这个任务当之无愧的就落在了罗延庆的第二指挥头上。

  本来之前雷远文的第一指挥都是哨探的主力,可是这个时候,杨凌兵马已经渐渐的充足,曾经的白梃兵重骑自然不能再当做轻骑使唤,回到他们的正式岗位之上才是正经,将来冲阵,重骑就是大用的时候。

  前方之处,不过就是一条看看没过小腿的溪流,就这样便是算了涿易二州的分界线,两边士卒都是在此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

  宋军领头的一员将领便是之前的白梃兵林冲林豹子,本来此人应该是回到雷远文的第一指挥,可是上头有提拔之意,相比较白梃兵通常都是在城中将养,林冲更是乐得做哨探差遣,整日在易州城中养马磨甲,骨头都是能歇软了,时至今日,林冲性子变得稳重些了,这种人物再立下几个不大不小的功勋,就是火箭一般的升上去。

  林冲领了一队人马,归到了第二指挥听用,此时此刻便是顶在最前头,林冲在马上正襟危坐,麾下的一员士卒却是有些抱怨起来,“头儿,俺们得虽说得了易州,可是大头的功劳都被薛永那厮抢了去,俺们却是没立下甚出彩的功劳,这个时候还不更加的卖一把气力?往前再进一些吧,总要得两个首级升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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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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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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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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