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小朋友都对他唯唯诺诺,如果任何人敢有反抗或者异议,他就会率领其他小朋友孤立他、欺负他。
叶贝贝清楚的记得,有一次黎明朗让她在游戏里扮演梅超风,她不同意,结果他就领着一帮男孩子上树捉了很多绿呼呼的虫子,不怀好意的举到她眼前。
看着那蠕动的,软胖的可怕物体,叶贝贝当时就被吓得大哭起来,跟她住同一幢楼大她两岁的高群芳跑过来拉着她就跑,结果激怒了小魔头,他干脆招呼着其他坏小子,把那些虫子向她们身后扔过来。
那种绿色虫子落在脖颈冰冷蠕动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多年后还出现在叶贝贝的噩梦里。
小小的叶贝贝当天晚上回家就吓得发了高烧,黎明朗的恶毒行为终于昭然若揭,平日里一些在他的压迫下敢怒而不敢言的小朋友,也纷纷对自己家长控诉了黎明朗的恶性。
黎明朗因为这件事情,也被气急败坏的姥爷狠狠的打了一顿。
可是谁知这个人脑袋后边儿有反骨,天生是个妖魔,不但没有一点儿悔改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明里暗里的将告他黑状的小朋友软硬兼施的通通恐吓一番。
这次发生的事情一点没有削弱他的嚣张气焰,反而让他一统江湖,彻底的成为了大教职工家属区名符其实的孩子王,他也彻底的将叶贝贝和高群芳视为眼中钉。
因为对黎明朗的惧怕,叶贝贝在没上幼儿园之前,再也不敢单独踏出家门一步。
无论叶贝贝怎么躲避,她们这拨孩子的命都是不太好,她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高中,都是生活在黎明朗的阴影之下的。因为他们这些人都一样的念大附属小学的学前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附属高中。笨蛋,蠢货,猪,你没长脑子的嘲讽声,一直如影随形不绝于耳。
都说小孩子七八岁讨狗嫌,可是长大的黎明朗的恶毒不但一点儿没有收敛,反倒脾气更坏,睚眦必报。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大院,叶贝贝都生怕招惹上他,每天的精神都处于高度戒严中,哪怕远远的看见黎明朗的身影,她都会一溜烟的小跑着躲开。
叶贝贝从小学习好,小学跳了一级,中学跳了一级,竟然跟不务正业留了一级的黎明朗在初二时接上了轨,成了同班同学。
黎明朗留级是有原因的,他在有一段日子里,狂热的迷上了打架,看谁不顺眼就打谁,打得整个东城区都知道有个黎明朗,打起架来不要命。而他这个自小是个不吃亏的,有一次被南城区教门的人给惹毛,带着一帮兄弟去跟人家血拼。wWW.ΧìǔΜЬ.CǒΜ
教门的人都是吃牛羊肉长大的,一身的紧肉,他手下的兄弟自然不敌,伤了不少,黎明朗当时就红眼了,对着那里的老大就下了死手。
这一架打完,那个人虽然没死,但也残了。这件事情终于惊动了黎明朗的父亲,气急的把他扔进部队的新兵连*了半年。
叶贝贝涉世太浅,以为去了部队改造一番的黎明朗可以脱胎换骨了,岂知回来后的他更加让人头大如斗。升级成为他们这些青涩少年中的‘老大’,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所有坏事。
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黎明朗凭着他声名显赫的霸道,光艳照人的容貌,魅力无边的引得无数女生以各种名目接近他,偷偷的给他写纸条,也有勇气可嘉的,正大光明的追求他。
叶贝贝对黎明朗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女生眼中人人惊慕的白马王子,对她而言,是一座不能靠近的瘟神,避之犹恐不及。
她每天放学上学最怕的就是路过大和附属学校那段必经的小路,每次她都可以看见黎明朗和一群男孩子聚在路口说笑,他总抱着胳膊,有时嘴角叼着颗烟,用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她,他的目光,像是要穿透皮肉一直看到她的骨头里去,看得她心慌害怕,每次都加快步子小跑的走过。
叶贝贝在上初二的时候,第一次有男生正大光明的追求她,在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时,黎明朗开始每天上学跟在她身后,与她一起出现在班级里,放学站在身边,与她一起回家。就连她做值日,他也大喇喇把两条长腿搭在桌子上,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没有几天,所有人都知道了她是黎明朗的‘女人’,校里校外,再也没有男生敢多看她一眼。弄得叶贝贝百口莫辩,无从解释,又不敢去找黎明朗理论,直到高中毕业,都再也没有男生追求过她。
好容易听说他高中毕业后出国念书的消息,叶贝贝幸福的感激涕零。可是谁知这个恶魔还是不肯轻易放过她,到底还是把她拖进了小树林,夺取了她的初吻,将她肆意的非礼一边。
而现在,这个魔头又回来了,莫名其妙的闯入她的生活,害得她在老太太面前出丑,这个黎明朗,天生就是她的克星!
从江家老宅出来,叶贝贝直接就打车来到了大外面。走进一家书吧,选了靠窗的一个位置坐下,点了一杯咖啡,翻弄着手里的书,眼神却一直盯着书吧对面的大校园。
自从跟父母吵翻负气离家出走后,她不知道自己多少次的来到这里,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着对面校园里风吹过树梢,看着无数的青春男女说说笑笑,隐隐的还可以看见一点儿教职工宿舍区的门楼,又看不全,让她想了又想,在无边的想象中,又回到了生活了二十年的家里。
叶贝贝想这里,想家,想爸爸,想妈妈,可是为了江越舟,她只能坚持。
其实她无数次的想回家,想回去跟爸爸妈妈和解,但是生活一直没有给她机会。
她当初是父母的骄傲,为了嫁给江越舟与家里决裂,弄得整个大教职工家属区人尽皆知。如果她生活愉悦,夫妻和谐,自然可以在日后小夫妻俩厚着脸皮回去负荆请罪。爸妈当初坚决反对她和江越舟在一起,还不是怕她日后不幸福,现在看在他们夫妻恩爱的份上,纵然再狠心,也会无奈的让他们进家门。嫁人嫁的好,丈夫又爱她,她也可以算得上是荣归故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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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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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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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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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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