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叶贝贝心思单纯,丝毫没听出任何的弦外之音,微微的点头,声音中还带着颤抖,不知道是被吓得,还是因为激情未平,“嗯,吃饱了。”
“好,那我送你回家。”
叶贝贝抬头看着江越舟,此时他脸上已经没有丝毫激情或者失控的痕迹,所有的沉稳严谨全都回到他身上,犹如它们从未消失过一样。
叶贝贝回家到时,爸爸和妈妈都去上课了,不在家。
她不知道是激动还是不安,一直在屋里走来走去。血管里有一股汹涌狂潮让她无法静坐,心灵的躁动超于一切肉体的疲劳。
她甚至想给高群芳打个电话分享一下自己的喜悦,但电话拿起来,又马上挂断,否定了自己的鲁莽举动。以高群芳的大嘴巴和重色轻友的程度,她相信不用到明天中午,她和江越舟谈恋爱的这件事情就会变成满校风雨!而以高群芳一贯的毒舌作风,对于自己和江越舟的恋情,只会百般诅咒,绝对起不到任何好作用。
这天晚上叶贝贝有生之年里第一次失眠了,她一遍一遍的回想着和江越舟在一起的情节,一个字一个字的回忆着他对自己说过的话。琇書蛧
这个下午发生的事情,给她的冲击太大,包括江越舟的那个吻。
想着他那温热的嘴唇,舌头一点点舔着她的唇,熟练地滑进她的嘴里,跟她的舌头卷在一起……现在回想起来,叶贝贝还在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是无意中掉入什么电影的场景中,那唇舌交缠后因为缺氧的木然,震惊……
长夜漫漫,叶贝贝在回想了这一切后,还是睡不着。她又开始琢磨着自己明天该怎么样为新生的恋情努力,怎么去迎接生命力崭新的未来!
晨曦终于透过窗帘照进屋内,一夜未睡的叶贝贝如同被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依然精神抖擞。她从床上爬了起来,走上阳台,这个时候的校园是最美好的时候,从她这个角度看满目青翠,清晨空气怡人,小鸟啁啾,更衬出一派宁静美好,她想,原来迎接自己的未来是如此美好!
叶贝贝为了她的恋情,决定迈出的第一步是很具有意义的——买裙子,买高跟鞋。她可以不把心中的秘密告诉死党高群芳,可是上街购物一定要拉着她才行。
叶贝贝很愿意跟高群芳逛街,买衣服。如果自己挑中一件衣服,她会很诚实的说不好看不好看,和你气质不配;或是好看,好看,显得你脸色好,还可以搭你上次买的牛仔裤、外套,再配上你那条带钻的腰带或者白色的发卡。连自己都不记得的衣服,饰品,她统统都记得。
另外,这么多年,高群芳的穿衣打扮,一直是学校里走在时尚最前沿的人物。
高群芳从小就会美,念初中的时候就能想出与众不同的美法。十月份的天了,叶贝贝这些中规中矩的学生都穿上了校服的长衣长裤,可是高群芳还依然穿着夏季的校服,短袖里穿着长袖帽衫,裙子里有黑色弹力裤,还蹬着长靴子,校服也被她穿得个性十足,引得学校不少女生纷纷效仿。
高群芳在学校里永远是出风头的,围在她身边的男生无数,或明目张胆或鬼鬼祟祟,总之眼睛都是雪亮的。
女生们的心思就复杂了,但总归逃不了羡慕、嫉妒、恨!!!
高群芳对逛街一贯来者不拒,乐此不疲,叶贝贝今天下午没有课,可她却为了陪叶贝贝逛街逃掉了一节文学赏析。
叶贝贝想着自己买裙子是为了跟江越舟搭调,也没敢往平日总去的小街里面钻,拉着高群芳直接去了国贸。
她依然是短恤休闲裤,粉黛未施。高群芳一如既往的艳光四射,穿着碎花的裙子摇曳生姿,高跟鞋踩在商场的光洁大理石上,叩叩作响。
“你今天怎么想起要买衣服?还来这种地方?”两人走在国贸里面,高群芳的眼睛四处乱转,此时她还不知道叶贝贝要买的是裙子。
“我怎么就不能想起买衣服,我又不是原始人。”叶贝贝有些心虚,怕被高群芳识破,于是先拿话噎她。
“你中午吃的菜是纯绿色的,还没洗净吧!”高群芳漫不经意的翻看着货架子上挂的衣服。
“什么呀?”叶贝贝被她莫名其妙的这一问,弄的有些晕头。
“上面还带着农家肥,要不然你说话能这么冲吗!”
“恶心!”叶贝贝狠掐高群芳,“你想死啊!”
“好了,好了!”高群芳嘻嘻的举手投降,拿起架子上的一件浅粉色的短袖衬衫,“嗳,这件怎么样,你穿一准好看!”
“我,我想买两条裙子!”叶贝贝小声的,吭吭哧哧的说道。
“买裙子?!”高群芳瞪大眼睛,吃惊的将叶贝贝上下扫了几眼。
她这几眼的意思太过露骨,把叶贝贝一下子惹毛了,“看什么看,我长尾巴了!”
“你买裙子干什么啊?”高群芳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
“废话,当然是穿了!”叶贝贝想了一夜的兴奋劲儿全没了,她有些气呼呼地往前面走,“还能当窗帘挂啊!”
“死样,生什么气啊,买裙子就买裙子呗!”高群芳笑着撵上来,挽住叶贝贝的胳膊,“姑娘大了,知道美了,女为悦己者……嗳……”高群芳突然提高声音,猛然站住脚步,抓紧叶贝贝的胳膊。
“你干什么啊?一惊一乍的?”叶贝贝被她这个样子吓了半死,懊恼的瞪着她。
“你说,你喜欢上谁了?”高群芳眯着眼睛,神情紧张又严肃的望着她。
叶贝贝以为自己和江越舟的事情败露了,想想不能啊,就以高群芳的急脾气,哪怕察觉出一点儿风吹草动,昨天半夜就得去敲她家门了,不会等到现在的,“没有,我能喜欢上谁啊!
“真的?”
“真的。”
“你真没喜欢上谁?”高群芳堪比雷达的眼神在叶贝贝脸上来回游移,想从她的脸上找出蛛丝马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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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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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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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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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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