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一身素白衣裳,乌黑云鬓直垂腰际,玉瑾目光有些痴。
“好!”
玉瑾不比玉瓒,喜欢的花儿却是艳丽的大红。东宫的廊下轩榭旁,皆栽着大片大片的荼蘼。安歌初进东宫,心里疑惑,不免问玉瑾:“太子殿下,为何不种其他的花朵?”
“我是个寡性子的人。但我也知人在红尘,到底还不能脱离世俗。况我还是储君。所以,栽些色彩绚丽的花,只为让父皇母后高兴,并无其他。”
安歌抿唇一笑:“那么,太子殿下到底喜欢什么颜色的花?”
“我不喜欢花。与花相比,我宁喜欢草。”
“草?”
“不错。我最爱的,便是那山涧小溪的幽幽芳草。”
“是吗?”
“花有花香,可草儿也有草香。我更喜欢岸芷汀草的香气。”
玉瑾淡淡倾诉。
“听你说,似乎我也喜欢草儿了。”安歌转过身,看着阶下蔓生的青苔。二人边说边走,到了东宫后的翠嶂。
看着满眼的凝绿,安歌方道:“太子殿下,今日我需回去一趟。”
玉瑾起初不解:“你要回哪儿?”
“我是说,我得回燕王府一趟。燕王是我表哥,我进了东宫,他总不放心我,和我约定每月初五、二十在燕王府与他见面。”
玉瑾信步折下一枝荼蘼花,对着安歌摇头笑了笑。
“我这个二弟,当真有意思。他若不放心,也可来东宫见你,为何一定要你回去?”
“燕王行事谨慎。许是来东宫,与我说话会觉拘束吧。”
玉瑾还是摇着头。他立在荼蘼花簇的阴影后,对着安歌幽幽道:“有一事我不解,还是想问问你!”
“太子殿下有何事不解?”
“安歌,你说话有熙宁国的口音,猛一听来,总觉你不似永夜人。”
安歌一惊,但见玉瑾神色平静,悬着的心又放了下来,如被人发现了真实身份,她便不能再苟活下去了,遂整理了思绪,从容答道:“殿下不知,小时我由一位熙宁的奶娘抚育,她教我说话习字,弄得我竟也学得这一口音。待长大了,也是不得改,真正无可奈何。”
玉瑾恍然:“原是这样!”
二人一径说,一径又往前方假山走去:“如此说来,上午你便要回燕王府了?”
“是。”
“车马都已备好了?”
“备下了!太子殿下放心,黄昏时,我就回了。”
玉瑾还是不舍:“安歌,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得安逸。一日不见你,我心里便如隔三秋。”
“太子殿下,这也不是一日,不过就半日的小别。”
安歌说罢,便对着玉瑾行礼退下。看着安歌素白的衣衫,乌黑的云鬓,玉瑾又唤住她:“且慢,我送给你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安歌回过了头。
玉瑾从宽大的衣袍中取出一把蓝田玉梳:“这把梳子,我想送与你。”
安歌接过梳子,细细瞧了一会儿。碧澄通透的玉梳表面,雕刻的精细香草花纹:“谢太子殿下!”
“起来!这把梳子是来自异国的贡品。唯有你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才配得上这把梳子。”
安歌随即走出翠嶂拱门,不经意一回头,清晨朝霞的光芒中,她分明看到,太子玉瑾还立在那里。
安歌坐上马车,一路迤逦,在中午之前回到燕王府。下了车,一抬头,她便看到一人身着墨色衣服,立在府门之前,正是玉瓒。
安歌朝他缓缓走近。算来,已有半月未见他了。乍一见,安歌心里,涌起的还是激动。玉瓒显然也在打量她。
安歌走到他跟前,轻轻道:“王爷。”
玉瓒目光隐忍,颔首:“你没有忘记约定,我很高兴!想以后也不会忘了?”
“我不会忘记的!”
“嗯。你先进去吃饭,待用过饭,我再来瞧你!”
安歌刚走近昔日住着的湘林苑,春苓见了她,激动上前:“表小姐!”
“春苓,是燕王不许我带你走的,你不要怨我!”
春苓就笑:“我哪里会怨小姐?小姐去了东宫,燕王就叫我看管小姐的屋子。说以后每月有两天,小姐都会回来看一看的!”Χiυmъ.cοΜ
“春苓,我饿了,你给我备点东西吧!吃过了饭,王爷还要来见我!”
“我这就去给小姐传膳。”春苓走得急,腰间不慎落下一个金丝镶银的香囊。安歌见了地下遗物,遂弯腰捡起一看。这香囊做工精致,实不像春苓所有。安歌便将香囊放了桌上。
半盏茶工夫,春苓便端着吃食匆匆进房。她将菜肴一样一样地摆放。安歌指了指香囊,提醒她:“你的香囊掉了!”
春苓心里一惊,忙将香囊接过,藏在了腰间。
“春苓,你哪来的这样好看的东西?”
春苓低头回道:“一个朋友送的。”
安歌多问一句:“莫非你有了心上人了?”
春苓就红着脸:“表小姐,奴婢并没有什么心上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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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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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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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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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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