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时天三来过了,被天五拦着,说小姐现在不想见人,让他明晚再过来。
这时从沈倾歌房间传来声音,让天三进来。
天三顶着洪长平的脸走进来,看到沈倾歌一身宽松简单的绵绸长裙,头发在身后松松的束着垂到腰际,背对着自己站在窗前。
虽然她穿的不是亵衣,但这样随意的样子还是让天三连忙垂下目光。
对着沈倾歌单膝跪地行礼。
“你可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
沈倾歌一开口,天三再次惊讶的望了一眼,心噗噗直跳。
她清冷的语气和散发出的气息跟主子太像了!让他有种恍惚,好像此时站着的是主子。
还好,他很快回过神回答道:“回三小姐,她很谨慎,就是前阵子您派来的人试探,她还是没有出手。为了不引起怀疑,属下只好挡了对方。”
沈倾歌听了,转过身来,注视着勾了勾唇问道:“你怎么知道他是我派来试探的人?”
天三垂着头回答:“第一次交手后属下给主子取信询问,主子听了他的武功路数后让属下莫要追查,那人是小姐您的人。”
“那么,你家主子派你扮成洪长平,想必是怀疑他们的身份。他在怀疑什么?”
天三心里掂量了百里尧和沈倾歌的关系,这才说道:“主子说江湖中最厉害的‘摄魂术’来自地宫,怀疑洪长平兄妹是地宫使者。”
地宫么?
沈倾歌又转过身去,轻声道:“你小心留意她的动静。既为地宫之人又敢跟地宫交易……天三,你不觉得有趣么?”
有趣么?
天三心中闷闷的反问。
但他也知道沈倾歌指的是什么?身为七星阁的人,自然知道地宫宫规苛刻严厉,若要退出地宫也可以,但必须过刀山火海。当然,至今没有一个人能‘脱胎换骨’后还能活着。
“属下明白。”
夜色很浓,起风了。
沈倾歌不知站了多久,直到一阵风突然刮来关上窗户。
她怔了怔,眼珠子终于转了,手覆上窗户失笑。
这风吹的也太巧了吧!老天还是疼爱自己的,居然怕自己风寒了弄了阵风。
她挪动了一下僵硬的身子,突然传来笃笃的声音,窗子上映出雨燕小小的身影。
沈倾歌知道,那是百里尧的雨燕,被驯服的很听话,不见她的人任谁都拿不走。
“我心情不好不想见你,回去吧!”
沈倾歌淡淡的说了句转身离开。
小雨燕很执拗,继续笃笃的啄着窗户,大有不见我誓不罢休的意思。
怎么都是一样的怪脾气!
沈倾歌又回来打开了窗户。
小雨燕落在沈倾歌的手背上,小眼珠子转着哀怨的望着沈倾歌,小嘴轻轻的啄了下她的手背。
这只雨燕很特别,脖子里有一圈红色的毛圈,她曾一度以为是百里尧染的颜色。
从它小腿上取下信笺打开,立刻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药味。
和百里尧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你若无路可退,我愿遮风挡雨。”
两行小楷书,不同于以往的行书,显得小心翼翼,每一笔似乎都有停顿,可见他当时写的犹犹豫豫。xǐυmь.℃òm
沈倾歌目光微凉,嘴角勾了勾。
你算什么人,凭什么以为我会无路可退!
沈倾歌攥紧了手中的丝帛,紧抿着唇。
她讨厌百里尧对自己内心的了如指掌。
他知道自己的弱点,看得透她的彷徨,猜得到自己将要陷入的困窘。在他的面前,她就像是透明的让他一览无余。
沈倾歌从未想过,自己开了故事的头,设计了所有发展的经过,却没猜中故事的结局。
院子里,天五像一尊塑像,久久的凝视着夜色中那抹淡淡的光亮。
沈倾华虽然是文臣,但自小被沈致远逼着练拳脚功夫以强身健体,二十多年了,他已经习惯了每日里早起打拳半个时辰。
洗漱了刚到校场,却见沈倾卓穿了一套短衫站在那里。
沈倾华长眉一挑,沉沉低笑:“三弟,昨晚刚听说你气的二叔找祖父告帐,今日怎么有功夫来练拳?”
沈府几个男孩子因着都是同家,又是经常在沈老爷子跟前,兄弟之间也是和睦相处,跟亲兄弟差不多。他们几个多多少少都会些拳脚功夫。
沈倾卓回笑,整了整袖口跃上桩子道:“好久没跟大哥切磋了,想看看大哥这个文官的武功有没有长进?”
“哈哈哈,你小子,怕是堵了一晚上的气!好,大哥陪你解解气!“
沈倾华开怀一笑二人拳脚生风打成一片。
一个时辰后,两人坐在桩子上,汗流浃背。
沈倾华白色的软绸短衫皱巴巴的,沈倾卓头发散乱也好不到哪儿去。
他仰头望着破晓的晨曦。
明明是万丈霞光乍现,却更让人感觉到深秋清晨的萧冷,一如昨晚三妹的目光。
“你真的要去沙陀国?”
去沙陀国做生意。沈倾华知道那不是一年两年随便能回来的。
“是三妹的意思?”
沈倾华问道,心中却已经有了答案。
三弟是他从小看大的,自小是个极有主意的人。但他也是秉承了二叔处事谨慎的风格,自小跟着二叔走南闯北见过的市面多,心思慎密,做事总会顾全大局。
他也看得出老爷子有意培养他做沈家的主事人,或许以后会将侯爵留给他。以三弟的聪慧想必也是清楚,可这个节骨眼上突然远走他国……可倘若他不愿意,就算三妹,未必能逼得了他。
“你一定要走?”
沈倾华不再等那个答案又问道。
沈倾卓收回目光对视着沈倾华点点头:“我不会辜负了三妹的信任。再说,三妹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益于我们沈家的未来。大哥,我走后,你帮我多劝劝他们。”
沈倾华拍拍沈倾卓的肩膀应了声。
“你准备几时走?”
沈倾卓望了望天边的红霞,又想起沈倾歌微笑着的样子,她的神情是笑着的,可眼底犹如聚集着暴风雨。
“三妹的意思,想让我喝了三叔的喜酒再走。可是我想这个月底就离开。大哥,能不能帮上忙,让三叔的好事快点成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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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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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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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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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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