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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百鬼阴晴录>卷一(13)
  过年是大事,已经有好多人开始准备采购年货,准备过一个好年。布庄的门槛都要被踩平,父母们赶着看能不能捡个便宜,买些好布给家里的孩子做新衣服。

  沈祈雨想起来他小时候,没多少衣服穿,但每逢过年母亲都会亲手给他添一件新衣服,初一那天穿新的。后来到了皇宫中,时不时地就有人送衣服过来,显得年前那件就没那么特别了。

  街上人有点多,费了好长时间才到宫门口。

  沈祈雨想,回家了。转念又觉得好笑,自己竟有朝一日那皇宫为家。可事实的确是这样。人们常以为,深宫无情,可对于他来说,里面却有他的亲人。

  南王妃的肚子隆得老高,南王对沈祈雨说:“算算日子,有可能和你是同一个月份的。”又问:“你等到什么时候走?”

  “过了上元罢。”

  “边陲战事又不吃紧,你急什么。”

  “那王兄觉得什么时间比较好。”

  “等你王嫂产子,小叔叔得在场。”

  沈祈雨笑了,这一笑让南王觉得少了些什么,他想,估计是孩子气。这半年的边陲时光,已经将一个孩子变成大人。

  分别了很久,这个年过得更有滋味了。

  雨韵公主爱缠着他讲些外面的新鲜事,可沈祈雨待在军营里,也算是半个与世隔绝。于是他就讲些战场上的事,有时敬佩将士们的奋勇,有时惋惜英雄的丧命,有时后怕战场的血腥,却引得公主感慨万千。沈祈雨生怕公主想做个巾帼英雄,于是总是强调:“战场是丧命的地方,边陲实在不是个好去处。”

  公主问:“那兄长为何选择战场。”

  “男儿壮志为国家开疆拓土,捍卫太平,流芳百世。”沈祈雨答。他既已经是皇家的人,自然该有皇家的气魄与胸襟。

  南王说:“仗是肯定要打的,还要把他们打回老家去,把从前的地盘让出来。”

  只是他的壮志得等足够的粮饷。

  黎平二十年二月二十七,南王妃诞下一子。

  “麟儿,想好名字了吗?”颜妃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母妃,早就想好了。我打算叫他晏清,黎晏清。祝我黎国海晏河清。”

  “小名呢?”

  “小名还有劳母妃起了。”

  “阿澄,就叫阿澄。”

  “阿澄,”沈祈雨念了一遍,“倒是和王兄起的名字有些相和。”他逗了逗乳娘怀里眼睛紧闭的小人儿,粉雕玉琢,惹人怜爱。

  “差点就和他小叔叔同月了。”

  屋里的人都笑。

  皇城里的时光比起边陲轻松太多,光阴就在一转眼间流走。沈祈雨刚回来的时候人都将自己裹得密不透风,现在倒是恨不得身上的衣服只有轻衫薄纱。

  今年的热浪到的比较早,早的人心里都有些发慌。前些年的旱灾已经将人逼疯,实在不敢再来第二回。

  于是三月,请了龙王像,设坛三日,以求今年风调雨顺。

  沈祈雨是四月初赶去商州军营里。过年间的休战期早已过去,两边又是陷入你打我防的循环里。他初来时想着什么时候开始主动进攻,但现在因为一个人而生出无限的顾虑。

  他想,如果他不是敌军的将领多好。可他要不是敌方的将领,他们就也不会认识。沈祈雨有些瞧不起自己,往常读的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竟然因为一副好皮囊将自己放在现在的境地,对方还是一个男人。

  沈祈雨刚到军营那一日,拜见了赵总兵后,随意安置了一下,竟策马狂奔去敌营。

  他直道自己是疯了,可仍然纵容自己疯癫。

  沈则云能潜入黎国军营,他沈祈雨也有自信能进入江国军营。可他发现,江国军营的巡防竟然比黎国的要严密得多。只是江国弱在国小,人少,便是这样一个小国寡民也能骚扰地黎国烦忧不堪。

  沈祈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把黎国的边防军队好好整顿一番。

  他仗着一身黑衣,与夜色融为一体,一路摸到了主帅营帐。这是他第二次来江国军营,却是不请自来。

  帐里透着亮光,安静的出奇。他循着映在帐上的影子,剑出鞘了一寸,声音虽不大,但清脆。可影子没一点动静。

  他索性将剑拔出来,直接刺了上去,立马刺出了一道口子。他极快地往里瞄了一眼,除了椅子上坐着一个人,没有其他人。

  帐内灯点的十分亮,可那人以手撑头,伏在案上,像是在打盹。沈祈雨无奈,只好将那洞再扩大点,他小心翼翼,手上动作却不慢,声音也不大,拖延地时间也不长。

  沈祈雨还抽了个空想:“这怎么这么像偷情。”

  他钻了进去,刚想出声,那打盹的人已经将座下椅子踢翻,一把闪着火光的剑就朝着他刺过来,却在他胸前停住。

  “你?怎么会来?”分明是清醒的,还包含着错愕的问句。

  沈祈雨被他这一剑一问弄得不知所措:“找你。”但冲过来找他的热情已经消失了一半。琇書蛧

  那原本还严肃的人笑了,就又是熟悉的模样:“你真是大胆。我这帐前那么多人巡视,你还敢来?”

  沈祈雨只说:“你这人贼地很。”

  “不贼,倒还是个实在人,惯会就事论事,”他指着那条用剑划出来半人高的口子,“先说,这个该如何赔?”

  他说完,将他手中的剑夺了过来,吹灭了两盏灯,拉着他往阴影里站。他独自一人走到帐前,喊道:“来人。”

  有一个人走了进来,沈祈雨觉得他有些眼熟,估计是上一次见过。

  他说:“本将军今夜有些烦闷,在帐内胡乱舞了一番剑,没想到这营帐这么不经划,这不,划了这么大个口子。本身想着现在晚上闷热,透个风也好,就不劳烦兄弟们来看。但我又想着,万一夜里巡防的兄弟们看见了估计又要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所以还是说一下,不要管他了。陈兄弟,交代一下。”

  “是,将军。”他这一声答应的可谓是咬牙切齿。

  沈祈雨忽然想起来了,只是这人上一次见还是一个参将,忽然就变成一个守门的小卫兵了。

  “对了,今夜不要再守门了,你们都各自歇罢。”

  “多谢将军。”

  待那人离开,沈祈雨出声:“怎么回事?”

  “什么?”

  “这个姓陈的人,他原来不是参将吗?”

  “你怎么知道?哦——也是,你也不是第一次来了。”他话里带着些揶揄,“祈雨还真是过目不忘。”他又说:“不过像他当时的动作,还真是令人忘了也难。这是我自己的军务,就像家务事,与外人有何关。”

  沈祈雨“嗯”了一声,原本还因为一个称呼而躁动的心被狠狠地摔下,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人缓缓走过来,说:“不过你既然是我的心上人,说与你听也无妨。”他走到沈祈雨面前,盯着他的脸,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些羞涩。

  可沈祈雨往后退了两步,将自己往阴影里藏了藏,偏不如他的愿。“好好说话。”

  “行,好。那人本来是我父亲的人。当初皇上让我来边陲,这几乎是流放的意思了。可我父亲仍不放心,在哪也要找个人盯着我。从前我只当来这里混日子,不与他计较。可现在不同了,”他将目光从沈祈雨的方向移开,“我得混得好一点,才配得上你。那我就不得不先解决他了。”

  “可他在你帐前?”

  “我用不了他,就先毁了他罢。不过是以牙还牙,先羞辱他,再杀死他。”

  他又说:“那你还是要提防着些。”

  沈则云却不愿再说这个。他问:“什么时候到的商州?”

  “今天上午。”

  “立刻来找我了?”

  沈祈雨无言,是肯定的意思。

  沈则云拽住了他的胳膊,将他拉到光下,无比诚恳地说了一句:“多谢。”他又说:“今夜就不回去了,好吗?”

  “好。”

  他眼里似有熊熊烈火,仿佛要把沈祈雨给烧着了一样。沈则云直接打横抱起眼前乖巧的人,也不沉,他眼神小心翼翼地试探,也怕被拒绝,但嘴里却每个正形:“祈雨弟弟还小,许多事还没学到,今夜我来教你一些,好不好。”

  沈祈雨受了极大的侮辱,垂在外侧的手忽然发难,捏上了沈则云的脖颈:“放我下来。”

  可那人好像没有感觉了,对脖子上的痛一点也不在意,脚下稳稳当当地朝着床榻走去。他轻轻将那人放下,祈求似的望着他。

  到底是不忍心伤他,沈祈雨的手松开了,但整个人仍恶狠狠的:“别动我。”

  沈则云一脸无辜:“我哪里要动你。我只是想教你些战场上的技巧,省得以后因为经验不足吃亏。你想到哪里去了。”

  无论是打仗还是厚脸皮,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紧挨着沈祈雨躺下,觉得感觉挺好,但又怕对方不自在,于是哑着嗓子说:“你若是不舒服的话,就往里挪一挪。”

  身边的人不动:“快说什么技巧。”

  沈则云心里骂他,可是仍是认真地说:“行军打仗不似比武招数,乱得很,你力量足够,差些机变。在战场上,你就不要按照什么招式套路来了,胡乱砍,往往出其不意。当然,反应得快些。其次,不要只能看到眼前这一个敌人,四面八方都要兼顾到。其实有很多都是打出来的,多历练就会了。”

  “只是这样的历练代价太大。”沈祈雨翻了个身,背对着他,但是已经放松下来,“我困了。”

  沈则云一想,这个人连日奔波,还没歇会就来了这里,不累才怪,也怪自己见到他便把诸事抛于脑后,没注意到了。他说:“你先眯一会罢。”

  已经没人回他。他也侧过身来,只对着一个后脑勺。他戳了一下露出的脖颈,见没什么反应,才伸出一只手轻轻地环住他。

  说到底,他自私且怯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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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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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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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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