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热伯爵回到住处时已是凌晨,这一夜的奇诡经历让其长期处于紧绷状态的神经有一种突破界限后被崩断的感觉。
他瞪着眼睛,心绪久久不能平复,一想到那个黑发的男人天一是真正的巫师,伯爵的太阳穴都会突突直跳。
回想起“传送”时的场景……那一锅沸水飘散出令人作呕的恐怖气息,每一样放进去的材料都浸透了邪恶,地上的魔方阵如同涂鸦般画满撒旦的符号,那些拗口又冗长的咒文无疑都是来自地狱的音符。而偏偏是这样的组合,居然真有效果!当伯爵再次打开书店的时候,已然来到了距离那肮脏小巷甚远的罗马另一角。
太阳升起时,伯爵才渐有倦意,他昏昏沉沉地睡去,噩梦不断。中午醒来时,他头疼得厉害,起来后胡乱吃了些东西,便匆匆独自出了门。
伯爵要再去见一次之前卖给自己情报的人,他想打听清楚,天一究竟是个什么来历。
那个消息灵通的情报贩子叫“鹦鹉”,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反正大家就这么叫他。他五十多岁,一口蜡黄的劣牙,从没养过鹦鹉,我想即便养过,也早就被他当下酒菜吃了。
出门后一路还算顺利,伯爵来到了城中的“烟囱”酒吧,那是一幢木结构的房子,离马路稍有些距离,门外,一个披头散发的酒鬼坐在地上,背靠着墙,伸手说道:“赏个酒钱吧,老爷。”
面对这种人,伯爵自然是无视,他推门走进酒馆时,可以听到那个醉鬼在其身后的低声谩骂:“真是位高贵的吝啬鬼,假如他身上铜臭全无,便不会对人们有半点用处。”
屋内和大多数酒馆一样乌烟瘴气,即使现在还只是下午两点,酒馆才刚刚开始营业,酒鬼们却已经占满了大半个屋子。
博热伯爵径直走向了酒保,那是个留着灰白连鬓胡子的中年男子。
“需要点儿什么?这位老爷。”那时的酒保,眼光基本都很毒辣,他们往往在昏暗的环境中工作,但却可以精确地将那种身无分文、犯了酒瘾的穷光蛋和走进来小酌一杯的有钱老爷分辨出来。
“我在找某个人。”伯爵回道。
“我这儿可没有‘某个人’这种酒卖。”酒保回道。
几枚金灿灿的钱币被伯爵摆到了桌上,酒保瞬间两眼放光,在有人注意到这里之前,他的一只大手就盖了上去,压着钱,迅速撸到靠近自己这一侧的桌子边缘,那些金币统统落进了他另一只手的掌心。
酒保随便拿起一枚,边盯着伯爵的眼睛,边将金币放进嘴里咬了咬,眼神数遍,然后把钱收了起来,说道:“名字?”
“我找‘鹦鹉’。”伯爵回道。
酒保当然知道,这是指人,不是指鸟,不过听到这个名字以后,他的脸色变得很怪:“他死了。”琇書蛧
“什么?”伯爵惊道,他昨天上午才见过鹦鹉,并花钱买下了关于那家“书店”的情报。
“昨天下午,有人在教堂附近发现了他的尸体。”酒保说道。
“死因呢?”伯爵说道。
“这问题你该去问治安官。”酒保的话就到此为止了。
…………
离开了烟囱酒吧,博热伯爵的心头又蒙上了一层阴霾,上午才见过的情报贩子,下午就死亡了,如果是谋杀的话,难道这件事又跟自己有关?
过去几个月来,伯爵的后脑勺一直有一只眼睛在监视,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伯爵反而变得疑神疑鬼起来,仿佛每一个和他有过接触并遭遇不幸的人,都有可能是被自己牵连的。
但人都已经死了,博热伯爵身为一个通缉犯,自然是不太方便去调查的。没办法,看来对天一这号人物的了解,只能凭自己眼见为实了。
心情忐忑地来到了书店的新址,推开那虚掩的店门,伯爵探头进去,里面还是老样子,书海卷林,满墙满桌满地,供人下脚的地方甚少。
天一正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一手托着下巴,手肘支撑在扶手椅上,另一手拿着一封信正读着。
“大师……”伯爵叫了他一声。
天一打了个哈欠,放下信,叹了句:“可悲的诗人。”
伯爵知道他在说信的内容,随口问道:“写信给您的是一位诗人吗?”
“一个可怜虫罢了,少年时便家道中落,在政治上又站错了队,遭到放逐,无法返乡。去年亨利七世死在了锡耶纳,这个可怜虫的希望也随着日渐式微的神圣罗马帝国君主一同玩完儿了。我看他这辈子就注定只能在长诗里宣泄自己的情感,二十年前那个女人离开他时,他就是这样,如今依然如此……”天一用无奈的语气说道:“这些文人的骨气往往让人觉得悲壮而且好笑,我曾经跟他说,妥协和卑躬屈膝的小人过得会比他舒坦,他却回答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天一笑道:“我觉得这句话早晚会流行起来,你不这样想吗?伯爵先生。”
伯爵听了半天,也不知道天一在说些什么,只是打着哈哈道:“我相信您那位诗人朋友的境况终究会好转起来的。”
“不,我不希望他的情况变好。他是天才,所以他应该死得越惨越好,晚景凄凉,客死他乡那才是正道,同情和叹惋才是世间庸人们乐于给予的,只有这样的遭遇,才会使他被后世视为伟大的文学巨匠,并被无数人颂扬。”天一道:“要记住,伯爵先生,人生完美的成功人士,接受的往往只有指责、敌视和嫉妒,无论他们做什么决定,办什么事,都会被挑出毛病来,都会被当成另有所图。
假如有一天,你活到了‘功成名就,风清云游’这种境界,就会越发看清这个人间的肮脏和人类的丑恶。你会重新审视和评判自己所做和所见的每一件事,每一个人。最后得到的,只有厌倦、厌恶……和无奈。”
伯爵觉得自己的耳朵仿佛在滴血,天一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来自地狱的布道,他竟然向一位信奉上帝的圣殿骑士团残党领袖传播这种靡靡之音,而且还是无意的聊天中说着说着就提起来了。
伯爵听得汗毛都立起来了,心道:我就压根儿不该接诗人那话茬儿,不!我压根儿就不该说话!下次要坚决等他先开口,或者是在他空下来的时候我再跟他打招呼。
“那个……大师,关于我们昨天说的……”伯爵想把话题往正事儿上引,昨晚他和天一的交易内容是:他去送沃尔李奥就医,而天一则解决他的人身安全问题。
但这位伯爵先生的安全问题可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搞定的事情,因为要杀他的人,或者说追杀他的势力实在是很多,而且纷杂,那些势力之间也未必知道对方的存在,所以情况可谓非常复杂。
“我们昨天说到哪儿来着……哦,对了,秘密通缉。”天一说道。
这里得往回说一些事,十四世纪初的欧洲,是一个王权与教权争斗比较激烈的时期,在1314年之前,意大利内部分裂为皇帝党和教皇党两派,相互间斗得不亦乐乎,不可开交。接着卢森堡王朝的第一位德意志国王亨利七世搅合进来,于1310年进入意大利。斡旋于皇帝党和教皇党之间,实际中扩张自己的势力。并顺利在1310年的米兰,头顶伦巴第铁王冠,加冕为意大利国王;1312年6月29日他又在罗马正式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包括给天一写信的那位诗人在内的许多意大利志士都希望亨利七世能领导四分五裂的意大利实现统一,可惜,这位国王在1313年突然去世,没能成功攻下那位诗人的故乡佛罗伦萨。
由于亨利七世很可能会恢复封建领主在意大利的权力,当然就触碰许多人的逆鳞,影响了那群人的利益,那些反对亨利七世的人里,就包括了教皇克雷芒五世。
我们不能忽视他在教会学术方面的贡献,但从政治的角度上来看,这位老兄的事迹实在是不敢恭维。众所周知,克雷芒五世和腓力四世狼狈为奸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他能登上教皇之位,完全就是靠法国人在幕后的推手帮忙。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智商有限不懂掩饰,还是因为当时就是可以这么肆无忌惮,反正他一登上宗座,立即就宣布把法国教会领地税收的百分之十献给腓力四世。后来还把整个教廷都迁往了法国控制的阿维尼翁。为强化自己的实力,并确保未来的教宗被法籍人士垄断,克雷芒五世还提拔了九名法国籍枢机主教,其中五个是他亲戚,这五个人里还有三个是儿童……就算要解释成举贤不避亲,你至少也得找成年人吧,可见他在运用权力的时候,还真就不怎么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
当初亨利七世是克雷芒五世亲手捧上神圣罗马帝国王座的,但也是在最后的时刻,遭到了这位教皇的背叛。再看看后来他对圣殿骑士团的所作所为,足以见得,这位教皇经常会“迫于压力”出卖别人。
总之,教皇和法国国王的关系,已经摆在那里了,腓力四世眼红骑士团富可敌国的财产,在1307年对圣殿骑士团下了黑手,但结果并不如人意,为什么?很简单,消息走漏,骑士团宝藏被提前转移藏匿。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七年,这七年来,他们哥俩都被蒙在鼓里,时隔七年,才烧死了大团长莫莱。直到博热和他的建筑师们从两根墓穴的空心柱中取走了宝藏中的“宝物”部份,腓力四世才从一些密探和某些来自国外的圣殿骑士当中,探听到了那么一丝风声。
他在法国国内通缉了基谢.德.博热伯爵,也用了扣在圣殿骑士团头上的罪名“末世异端”,用教廷的力量在整个欧洲追捕着这位伯爵。
但是,腓力四世不可能公布出关于宝藏的事情,傻子才会那么干。他也心知肚明,博热这家伙八成已经逃到国外去了,万一宝藏的事情曝光,他落在了随便什么旁人的手上,哪怕是一伙儿外国山贼,也不归他法兰西管,到时候自己一个子儿都捞不到。
所以,腓力四世进行了“秘密通缉”,有些属于地下世界的事情,就该交给那些专家去做。现在欧洲的那些神秘组织,有不少都盯上了伯爵,消息已经放出去了,要活的,只要活着,脑子好使就行,手脚什么的,削成人棍也无所谓。
另外,还有一股不知名的势力,也就是天一发现的,那名使用眼睛的能力者所在的组织,受到了雇佣,要用“不明显”的方式,取伯爵的性命。
博热伯爵和他身后背负的秘密,如今无疑成了欧洲地下世界中心的一个漩涡,无数潜藏在黑暗中的力量对其虎视眈眈,恐怕他要是再晚个几天遇见天一,关于宝藏的历史就将改写。
“是的,秘密通缉。”伯爵看着天一,回道:“大师,现在的罗马,究竟有多危险?到底有多少追兵到了这里?能否允许我带着随从来您这里?我可以让他们在门口等候,不会进来打扰到您。”
天一知道,昨天的伯爵,还以为行踪隐秘,没人知道他在罗马,因此才敢一个人寻到书店来,但今天,得知了这么多内幕以后,他害怕了,如果不是自己要求他独自前来,他不带上五六个保镖哪儿敢出门?
“很危险。”天一笑着回道:“危险到,如果你不离开罗马,每一分钟都可能被人活捉或是致残。”
伯爵那一脑门子汗啊,和天一说话,他听到的每一句都可能引发心脏病。
“你要带随从是你的事,只不过我不认为那会有用。”天一道:“你也别想着逃离罗马,我告诉你,你不动便罢,一动就是死。你装作忽然不知,那些潜伏在暗处的人,才会继续保持监视,他们只知道你身上有着很大的秘密,但不知道是宝藏,所以他们完全有理由观察。但你要是轻举妄动……”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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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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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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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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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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