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贩罪>序章 茶仙
  坐在岛木的车里,由偏僻的田园驶向繁华的城市。周遭的高楼越发稠密,街上也越来越拥挤,月光又一次被云遮挡,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都市中的灯火通明。这种感觉,究竟是亲切还是厌恶呢……

  这趟车程确实够长的,让我获得了不少时间来思考,大多数情况下我更愿意放空自己的思绪,但我的大脑却总是闲不下来。琐碎的线索、片段,在脑海中自行拼凑,梳理,直至完整,毫无瑕疵。就算不刻意去想,也能明白别人花了心血研究才能领悟的事情。

  或许这就是天赋吧,人们梦寐以求之物,对我来说,却更像是与生俱来的诅咒。

  自懂事起,我就知道,自己和别的皇子不同,显然我的血统一度受到了父皇的质疑,母亲也因此倍受冷落。

  不过后来,约六岁时,我的血统问题终究是得到了验证,其实这并不算什么复杂的医学检验,但事情发生在王族身上,就成了敏感的政治问题,一拖再拖。

  检验的最终结果,我的头发之所以是蓝色,并不是因为母亲有不忠之举,而是基因变异,也就是所谓的变种人。

  我当时觉得,得知这消息的父皇是喜忧参半的,虽然那年我尚不足七岁,但据我观察,这个结论并没有错。

  母亲与其他皇妃、还有皇后,从来都是格格不入的,她的背后没有庞大的家族撑腰,在我出生以前,她在世上甚至连一个血亲都没有。平民出身的女子,在深宫中无依无靠,苦楚自知。本以为诞下一子后,可以得到父皇更多的关注和别人一定的尊重,没想到这又是一个噩梦的开始,在不断遭遇质疑和污蔑的那些年里,如果没有我的存在,母亲可能已经选择了死。

  我站在父皇的立场上思考,换做我,可能更愿意得到一个坏消息吧。假如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可以名正言顺地处死我们母子,一劳永逸地解决许多问题。

  但我的血统得到证实以后,父皇反而会为难,因为他亏欠了我的母亲,他心中有愧。更因为我的天赋,使我很可能比他其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兄弟们更加出色。琇書蛧

  作为一个没有丝毫政治资本,从出生起便被称为野种的皇子,才能,反而是对自身的威胁。

  我不知道母亲具体是怎么想的,但在我的血统被验证后不久,她就服毒自杀了,也许她是爱着父皇的,知道自己的死可以为那个男人分忧,这也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又或许,她认为我已经安全了,没有人再敢对我说三道四,也没有人敢加害一个货真价实的皇子。

  走出悲痛并没有花去我太多时日,或许是我的那种“聪明”,使自己知道怎样去有效地调整情绪。

  当其他皇子万般无奈地开始接受启蒙教育的时候,我日以继夜地学习所有可学的知识,钻研自己的超能力,将所有的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这两件事上,借以忘记丧母的悲痛。

  十二岁那年,我离开了皇宫,加入了highestlaws,举朝震惊。但父皇很支持我,他明白,留在天都,也没有我的容身之地。像我这样的人,远远离开,才能让我的兄弟们感受不到威胁,这样,对所有人都好。

  当初我只是想找一个地方来施展自己的才能,但后来的发展,却出乎了我的意料。

  这世上的恶徒很多,其中的聪明人却很少,别人看来错综复杂的事件,在我看来却是一目了然,渐渐的,我在hl中拥有了一定的声望,人们不再认为我是个需要同行保护的,来组织里玩票的皇子。上层开始重视我的意见,对我委以重任,将我从虚职调到了办实事的职位。

  也许,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才是我离开天都时要寻找的东西。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岁月对我格外的宽容,我的衰老速度也比一般人要慢,现在看上去还像个刚上高中的学生。我自己大致推测过,假如我能寿终正寝,那时的年纪可能会超过二百四十岁,也不知那时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现在熟识的朋友都不再称我为克劳泽·维特斯托克殿下,他们都叫我茶仙,那是我参与过的某次行动的代号,不知何时就被他们拿来用了,可能也是因为,茶是我唯一在人前表现过的嗜好吧。

  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令我耿耿于怀的,那就是至今都没能逮捕天一,我甚至都没当面见过他。

  首次接触他犯下的罪案,是在五年前,那时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真正的恐怖。那并不是一种对于有形之物的惧怕,有形之物并不可怕,最多摧毁你的肉体,就如同他犯案后留下的那些结果,在一般警方看来也不过如此。但假如他们看到得和我一样多,假如他们能发现那些线索被连起来以后,整个事件的过程是多么骇人,那一定会和我一样同时感到敬佩和厌恶……

  不知不觉,快要到目的地了。那个幸存者……高中生池田,竟然从天一的游戏中存活了下来,据我对天一的了解,这个池田会活着,肯定不是他大发慈悲或者疏漏所致,有九成以上的可能,他是故意留下活口的……再加上之前的那通电话,那都意味着,这是一个全新游戏的开始,一次他和我之间的博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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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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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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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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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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