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赵大人用了拶刑,李芳的十只手指被拶子夹的血肉模糊指骨尽断,疼得几次昏死过去,在被泼冷水浇醒后,李芳连谋害国公府嫡孙小姐之事都招了,却死活不肯供出那个神秘的黑衣人。
堂上的赵大人不免有些犯难,关于那个神秘的黑衣人,他的全部所知也只是来源于玉露的口供,看李家众人的神色,也是真的对那神秘黑衣人一无所知,唯独知情的李芳,却又抵死不招。
已经对李芳动了一轮的大刑,她现如同一滩烂肉般瘫在地上,早已是气若游丝,若再对她动刑,只怕李芳熬不住大刑,必得当场死在大堂上。
李家众人眼看着李芳受刑,都惊恐得不行,却没有一个人心疼李芳,毕竟在他们看来,自家这一场劫难全因李芳而起……
若不是李芳明明没那个本事,却非要调包孩子,在国公府里搞风搞雨,他们父亲(祖父)李冲的叛国之事就不会被揭穿,他们就能继续过着富足快活的日子……
李芳瘫在地上,急促的喘气,她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李王氏怀中抱着的李清菡,也不知道她此时在想些什么……
被亲娘紧紧抱着的李清菡,此时正不停的在心里大叫“师父,您怎么还不来救清菡?您再不来,清菡就活不成了……”
李清菡只恨自己太小,哪怕再多给她一年的时间,只要她能自己走路,也不至于如此被动,毕竟前世所学的毒术,她可半点儿都没有忘记。只要能自己走路,她就能偷偷配药,到时再不济也能一把毒药洒出去,她还怕没有活路?
李清菡满心焦灼,她不知道,她的救兵正在前来的路上,只是能不能及时赶到,那就难说了。
就在姜小白被程缚虎亲口承认她是自己的嫡孙女儿之时,远在朔北草原深处的一座金帐中,那个瞎了一只眼的大祭司,突然不停的狂喷鲜血,整个人昏死过去。
此时若是有人揭开大祭司脸上厚厚的黑纱,定然会震惊的发觉,原本看上去三十出头的大祭司,此时突然老了十多岁,原本乌黑的头发突然白了一半,紧致的面皮也松垮了许多,脸上的皱纹深得快成小沟了。
大祭司的金帐,是没有人敢擅闯的,所以他昏死过去,也没有人知道。直到过去了大半个时辰,大祭司才慢慢醒了过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张了张口,大祭司发觉自己的嗓子干哑的完全发不出声音,面色极其阴沉的大祭司双眼满是阴森的恨意,他飞快在羊皮上写了几行曲里拐弯儿的文字,然后费劲的清了清嗓子,觉得自己能发出点儿声音了,这才敲了敲案头的铜磬。
一个侍僮打扮的少年低头快步跑进金帐,跪在地上等吩咐。就算是浓浓的血腥味直冲鼻子,少年却像是没有闻到一般,根本不敢抬头去看。
一张羊皮丢到侍僮面前,接着,他听到一个极为干涩嘶哑的声音“拿给保山”,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了。
侍僮等了片刻,见大祭司再没有任何吩咐,立刻双手捧着羊皮,低着头,恭敬的退了出去。
半个时辰后,保山大王子收到了大祭司命人送来的羊皮,他看罢羊皮上的内容,眉头紧紧皱了起来,不高兴自言自语。
“千里迢迢去救个小丫头,犯得着么?还要杀了程家的嫡孙女儿……若是永宁关那么好进,我们至于三十年都不能踏进永宁关半步么?程家人是那么好杀的?三十年了,谁不想杀光程家之人,可又有哪个能真的做到?大祭司啊大祭司,您可真会给我出难题!”
“大王子,京城密报……”保山大王子正喃喃的自言自语,就听到外面有人急促的禀报。
“进来……”保山大王子冷喝一声,一个身着鞑子服饰,却有着大楚人相貌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进来。
保山大王子接过信鸽,取出密报,将纸条在油灯上烘烤片刻,原本空无一字的纸条上就显出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看罢,保山大王子心中暗骂一声“蠢货”,脸上却没有丝毫流露出来。
“张义成,你立刻亲自带人返回大楚,潜入楚京,除了李家那个叫李清菡的女儿之外,将其他人尽数杀死,特别是那个李芳,务必将其骨灰带回来。若有可能,将程家那嫡出的孙女儿程谨馨一并杀了,将李清菡带回朔北。办妥此事,你就可以留在朔北,不必再回大楚跑商。”
保山大王子沉声吩咐,声音中透着无尽的杀意。
跪在地上的张义成,心中又喜又怕。喜的是终于不用再继续过那种提着脑袋在大楚和朔北之间,名为跑商,实为刺探军情的亡命生涯。
怕的是李家人杀起来并不难,可程家那个嫡孙女儿,却太难杀了,不只是那个小姑娘难杀,而是所有的程家人都难杀!
仿佛有上天庇护一般,这些年来,张义成用尽了所有的手段,他偷偷养的杀手都死光了,就连花钱雇的杀手也死光了,都没能成功杀死一个程家人。
这会儿张义成还不知道,程家最难杀的,就是程谨馨这个小姑娘,这小姑娘的靠山实在是太多太大,想动狼王狼后的宝贝心肝崽崽,张义成除了自己死无葬身之地以外,他的八辈子祖坟都被得银狼一族刨个干干净净。
“是,大王子,只是程家之人实在难杀,小人没有半点儿把握,只怕……”张义成为难的说道。
保山大王子显然也是知道程家人难杀的,他恨恨地一拳砸在案上,骂道:“该死的程家!长生天怎么不降雷劈死他们!”
保山大王子话音刚落,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中突然响起一道惊雷,那道雷直直劈向保山大王子金帐外的竖着的大纛(dào,用来标示元帅及大本营所在地的大旗)。
大纛旗杆被劈成两段,应声而倒,沉得的大纛直直砸向保山大王子的金帐,擦过保山大王子的身体,将他面前的桌案砸塌成两半。
“啊……”所有人都惊呼一声,亲兵们赶紧冲进金帐救人,将摔倒的保山大王子扶起来。见大王子只是受了些轻微的擦伤,一众亲兵才暗暗松了口气,他们的小命可算是保住了。
张义成并没有受伤,可他受到的惊吓比受伤还狠些。毕竟刚才保山大王子怨怪长生天不劈死程家人之言,张义成听得清清楚楚。
“上天都站在程家,站在大楚一边!”张义成从来没有偈此刻这样清醒过。他当时就犹豫了,与上天做对,他还能落个好下场?
保山大王子被扶起来之后,一双眼睛就直勾勾盯着张义成,张义成眼中一闪而过的犹疑他看得很清楚。保山大王子心知张义成这人已生二心,再也不能留着他了。万幸他从前就留了后手,倒也不怕张义成反水。
张义成惶恐的退出已经被砸塌了的金帐,心中盘算着自己将来要怎么才能全身而退。他此时还不知道,在眼中闪过犹疑的那一瞬间,他就已经踏上了黄泉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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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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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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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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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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