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三个绝色美男,都是各有风情。
自从霍司震有龙阳之好的流言传到安城后,霍司震被霍霆声怒斥一顿,警告他好自为之,不准再有半点风声出现,否则就废了他的太子之位。
霍司震为了自证,不得不把他府里那些美男幕僚、护卫、书童、小厮们全都打发掉了,现在府里的下人大部分都是丫鬟嬷嬷,男的也全是又老又丑的。
他已经娶了太子妃和侧妃,后院也有不少侍妾,太子妃还给他生了个女儿,反正表面上看,是没什么问题的。
本来这样也就蒙混过关了,等时间长了风头过去,还是能保住他的太子之位。
但霍司震不知道为什么,自打从北易回来,就感觉他的欲望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强烈。
而且是他靠理智完全没办法控制的,不发泄出来的话,他就浑身难受,心情烦躁,做什么事情都集中不了注意力。Χiυmъ.cοΜ
又不能找女人去发泄,因为他对女人根本就提不起兴致来。以前去宠幸他的妻妾,都是喝了助兴的酒,捏着鼻子跟她们同房的,对他来说完全是受罪而不是享受。
家里没有美男了,霍司震就只能去外面找。
安城有几家地下的南风馆,藏得非常隐秘,去那里玩的,基本上都是达官显贵商贾巨富。只要去时注意身份保密,玩完了就走人,又方便体验又好,还不容易被人发现。
霍司震都是几家轮换着去的,去的时候也是经过彻头彻尾的变装,十分的小心谨慎。
但这霍经淮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既然能说出城南长廷街白桃巷巷尾这个地址,那就肯定是真的看到什么了!
他去逛这家南风馆的时候,被霍经淮给认出来了?
霍霆声望着霍司震,缓缓地道:“太子,我看你好像是知道什么?”
霍司震背后的冷汗更是疯狂地往外冒。
父皇本来就对他不满,他去逛南风馆的事情,万一被证实的话,他就别想再坐在太子的位置上了!
霍司震立刻道:“儿臣并不知道七弟所说的是何事,但皇子遭到刺杀,这是性质严重的大事,如果父皇同意的话,儿臣愿意去调查。”
他尽可能地表现得坦荡无辜,还带着一种“我知道你肯定在怀疑我但跟我真的没有关系”的无奈,其实心脏正在狂跳,手心里都被汗水给打湿了。
霍霆声看了霍司震几秒钟,看不出喜怒来,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
最后只淡淡道:“不必了,刑部自会去查的。”
霍司震这么多年来,也无法猜透他父皇的心思,但他知道,霍霆声这个反应,多半就是根本不信,对他的不满,肯定又加深了一层。
明面上没有问责他,但这种暗地里的失望,更加糟糕。
霍司震暗暗咬牙,不敢再说什么,心里简直恨不得把霍经淮千刀万剐。
是他小看了这个平时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七弟,在他最意想不到的时候,站起来就突然捅了他一刀。
果然是个深藏不露的角色!
纵观史书,像这种不起眼的皇子,在夺嫡争斗中韬光养晦,最后渔翁得利的,并不在少数。当今的皇帝霍霆声,就是摆在面前的活生生的最好例子。
霍经淮是绝对不能再留了,趁着他现在还未真的成气候,必须赶紧先除掉!
座上的皇后蒋云婉看到长子被疑,也十分焦急,想开口为霍司震说话,霍司震给她使了一个眼色,让她不要轻举妄动。
第二天,霍司震就进宫,见蒋云婉。
蒋云婉正在让宫女们保养她的一双纤纤玉手。
工序极其的繁琐和讲究,先是用加了花瓣的热水清洁和浸泡双手,然后用药泥厚厚地把两只手敷上一层,按摩一盏茶时间,洗去,再涂上加了香料的面手脂膏,连每一个指甲缝里都用小刷子细细地刷上精油,再次按摩吸收。最后给养得犹如水葱一般的长长指甲补涂蔻丹,套上镂空雕花嵌珐琅翡翠金护甲。
就这一双手,围着她忙碌的宫女就有三四个。
蒋云婉是孤女出身,因为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她所在的那家牙行,把她当做奇货可居的第一等瘦马来精心教养。
全身上下每一根头发丝,每一个手指头,都是无微不至地去养出来的。教授的全是怎么吸引男人的才艺,培养的全是怎么迷倒男人的气质。
养到十六岁的时候,容色倾城,娇艳欲滴,一身肌肤洁白细腻令人爱不释手,身形窈窕柔媚,一颦一笑都是万般魅惑的风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尤其擅长跳轻盈柔美的绿腰舞,一舞简直就是颠倒众生。
也正是这样的绝色,才让当时还是皇子的霍霆声,对她一见钟情,想尽各种办法,用尽所有手段,好不容易才把她弄到了自己手里。
蒋云婉很快就给霍霆声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霍司震。后来因为霍霆声要娶谢青墨,不得不把她母子俩送走藏起来,直到谢青墨进冷宫后才接到宫里。
蒋云婉起初还是很受宠爱,霍霆声为了她能当皇后,甚至还给她伪造了家世,鲁国公府流落在外的嫡女。
不过到现在,这份宠爱早就已经不复从前了。
蒋云婉以为这都是因为她的绝色容颜正在渐渐老去,因此,在驻颜上面简直就像是着了魔一样,不惜血本地去保养自己。
到处求各种美容驻颜的方子,内调外敷。每天至少有三四个时辰,都是花在她那张脸,身体、头发……等等的保养上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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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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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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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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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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