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要紧,私事只能靠后了。我们的婚约,本来也就是做个样子,并非一定要真成。他要是真的倾覆了西齐政权,两国也许就可以再无战事。我一个人的亲事,与之相比根本就不算什么。再说我本来也不想嫁人,岂不是正好。”
她说得大义凛然的,但其实却在心里苦笑。
她本来一直没有下决心,要不要取消她和墨重瑰的亲事,现在墨重瑰要去西齐,正好省了她的这番纠结。
他们的婚,应该是结不成了。
墨重瑰要是真成了西齐皇帝,她总不可能进他的后宫吧?
文氏的眉头打成了一个疙瘩,显然也很是头疼。
沈灵隽是从大义出发,她不好说什么,就是觉得,本来好不容易承认了墨重瑰作为沈灵隽的夫婿,现在这亲事又无疾而终了,让人郁闷。
早知道一开始就还是应该坚决一口拒绝墨重瑰,给沈灵隽相看别的亲事,说不定还能顺顺利利地成了。
文氏叹气道:“你都这么大了,已经为人母亲了,我也不干涉你的决定。凭你的心意去做选择就是了。”
沈灵隽沉默地点了点头。
她的心意……她心里就跟一团乱麻似的,连她自己都理不清楚。
沈灵隽回到永宁侯府,就开始做去西齐的准备。m.χIùmЬ.CǒM
收拾行李这个倒是省心,反正她有空间,想带啥就尽管带啥,一股脑儿扔进空间里就是。
永宁侯府这边,她留了王锦、燕蛾和粉蝶三个下来,自己带红蜻和豆娘去西齐。
墨重瑰又加派了另外两个叫竹青和银环的高手女护卫给秦见曦,和王锦一起,务必保证随时随地寸步不离地保护秦见曦。
沈灵隽对外的说法是,她离开京都,是想去西北军中看望姐姐沈灵霞。
反正现在也没人能管得着她。
半个月后,墨重瑰先从京都出发了。
他对皇帝的说法则是,他要亲自去西北边境巡视军情,为将来北易和西齐的大战做准备。
如今北易朝局稳定,西齐安插在京都的眼线暗桩,已经被逐一拔出,不会起到多大的威胁。皇帝就算是没有墨重瑰在,问题也不大。
皇帝很不舍得墨重瑰,但他俩之间,从来就只有他听墨重瑰的,没有墨重瑰听他的,最后还是不得不放人。
墨重瑰动身后不久,沈灵隽也带着秦初曜和两个丫鬟启程。
如今已是金秋九月,一路上见到的风景十分宜人,但秋收的景象,却不尽如人意。
今年北易虽然没有大灾,但风不调雨不顺,还闹过几次蝗灾,收成只能说是一般,甚至算是偏差。
然而民间的气氛还是颇为欢欣鼓舞。主要是因为北易和西齐谈和了,百姓觉得两国短时间内不会开战了,不打仗,就算收成差点,日子也能好过,至少能有盼头。
沈灵隽看着越发的感慨叹息。
他们当初骂京都那些百姓是愚民,但其实也不应该太苛责他们。他们的想法都是可以理解的。
他们是头脑简单,就只有这么一个单纯朴素的愿望:太平,哪怕不是盛世都行,他们只希望能一家人齐齐整整地安稳活着,不战死,不饿死,不冻死,就是最大的奢望。
沈灵隽花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到了西北边境。
她真的先去看望了一下沈灵霞。
姐妹俩也有好几个月不见了。反正顺路,也不赶时间,墨重瑰临行前刚给过一次血,让秦初曜服了解药。
沈灵隽在军营里见到沈灵霞,都快认不出她来了。
沈灵霞被晒黑了好几个色号,边境风沙肆虐,让她的脸也粗糙了一些,但整个人看过去英气十足,生机勃勃,充满了活力与神采。
跟之前在尹家那个低声下气的主妇,完全判若两人。
沈灵霞看见沈灵隽居然带着秦初曜来了,又惊又喜。
“灵隽,曜儿,你们怎么千里迢迢的来这儿了?”
沈灵隽笑道:“来看你啊。在军中感觉如何?”
沈灵霞的感觉那可是太好了,一问起这个问题,就眉飞色舞,兴高采烈地说了起来。
她在尹家过了快九年压抑的生活,武功都落下了,刚一进军营,十分的不适应,天天因为训练而累得死去活来,但还是硬生生咬着牙,熬过来了。
如今北易和西齐没有战事,但西齐前年战败,元气大伤,民间多了许多流民,集结后就变成一帮帮悍匪,经常来侵扰北易。所以驻守边境的沈家军,还是有不少乱子要去平。
沈灵霞参加过好几次这种小战役。她的身手比一般的士兵好得多,又懂兵法,勇猛强悍不输任何一个男人,因此屡屡立功,如今已经被升到千夫长了。
沈家军里至今还没人知道她是元帅沈巍的女儿,之前她只是拿了一封沈巍的书信,好让沈家军把身为女子的她收进来而已。她基本上全是靠自己,拼到这个位置上的。
沈灵隽听得津津有味。
现在的二姐,才是真正的她自己,鲜活,热烈,美丽。
能从尹家那个泥潭里摆脱出来,做回她自己,真好。
沈灵霞兴致勃勃地问道:“说起来,尹家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让他们不开心的事情?说来给我开心一下。”
提起这个,沈灵隽表示她也有很多话要说。
“尹家啊,那他们不开心的事情可就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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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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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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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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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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