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娶平妻吞嫁妆?主母转身高嫁九千岁>第219章 他最喜欢的味道,也是他最抵触的味道
  墨重瑰从皇宫前往东厂。

  宫变刚刚被镇压下来,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去处理。

  半路上,经过京都坊间的街道。

  早晨时分,街上已经十分热闹,两边都摆着不少卖早点的摊子,热气腾腾,一片人间烟火景象。

  一阵桂花香气飘来,墨重瑰在一个糕点摊子前面停了下来。

  那摊主正在叫卖:“水晶桂花糕!蜂蜜桂花糕!糖蒸栗粉桂花糕!藕粉桂花糖糕!……自家今秋新晒的桂花啊!又香又甜!……”

  叶怀迟在后面看到墨重瑰停在那摊子前面,心里默默为摊主点了一根蜡烛。

  卖什么不好,偏偏卖的全都是桂花做的糕点!

  他家督主最讨厌桂花的味道了!

  叶怀迟已经做好了准备,督主把摊子给掀了,不过只要别把人给砍了就行,回头他给摊主多补偿点钱。

  没想到,墨重瑰对那摊主道:“全部给我包起来。”

  那摊主认出来是东厂督主九千岁大人,早就已经吓傻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

  墨重瑰这句话出口,他半天才反应过来,赶紧手忙脚乱地给墨重瑰打包摊子上的那些糕点。

  天啊!

  九千岁大人竟然把他的糕点全买下来了!

  这个传闻中杀人如麻残忍恐怖的魔头,难道竟然爱吃这种香香甜甜的桂花点心?

  但他以后绝对不能再做了,也不能再在这里摆摊了。他的小心脏受不起!

  叶怀迟也在后面看得目瞪口呆。

  墨重瑰扫他一眼:“还愣那里干什么,付钱。”

  叶怀迟连忙上前,掏出钱袋子。

  墨重瑰拿了一块桂花糕出来,一阵热腾腾的桂花香气升起,在冬日的寒冷空气中,凝成朦胧缭绕的白雾。

  氤氤氲氲的,把人的记忆带去遥远的地方。

  十三年前,沈灵隽送给他的那两个桂花糕团,他一点都没有浪费,全部吃掉了。

  那时候他流落雪原,已经三天没有吃任何东西,容不得他意气用事。

  那是他吃过的味道最复杂的东西。

  他恨沈灵隽。尽管知道她只是救了一个向她求助的陌生中毒者,并不是故意要跟他作对,也不知道那是他的仇人,但他情感上就是无法控制地恨她。

  可是,她朝他走过来的时候,那么温柔美丽,那么清澈纯净。

  朝他伸出手,对他露出微笑的时候,就像是一道纯白柔和的光,从黑暗的风雪深处,温暖地照过来。

  她给他的那两个桂花糕团,也救了他的命。否则的话,他怕是活不到走出那片雪原。

  为什么会有人在如此可恨的同时,又如此的令人憧憬迷恋,令人魂牵梦绕?

  他惦念了她六年,总是在想,如果他再见到她的话,要怎么对待她。

  他设想了一千种一万种方式。

  想得近乎疯魔。

  杀了她?……不不不,那太简单了,也太便宜她了。

  他要蹂躏她,弄脏她,染黑她……看她还能不能那么单纯善良,见谁都救。

  把她囚禁在他身边,折磨她一辈子,让她只能见到他一个人,只属于他一个人……

  再见到她时,他已经是北易东厂身居高位的秉笔太监。

  而她,出嫁了。

  他看着她一身凤冠霞帔,披着红盖头,坐上花轿,在热闹的乐声鞭炮声中,被送进永宁侯府。

  嫁给那个永宁侯秦少泽,成为其他男人的妻子。

  那天夜里,他做了这辈子最冲动,最疯狂的一件事情。

  在这之后,他才猛然清醒,从之前那种魔怔般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从此远离了她。

  可他注定无法跟她一刀两断。

  到如今,那种最初的恨意和爱意,早就混杂糅合在一起,纠缠不清,变得复杂无比,就连他自己都无法分辨,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就像这当年吃到的桂花糕团,香甜馥郁而又苦涩难咽。是他最喜欢的味道,也是他最抵触的味道。

  墨重瑰拿着那个桂花糕,咬了一口。

  初晨的阳光照耀着枝头和屋顶上的白雪,他在人潮涌动的街道上,往前走去。

  ……

  宋家。

  平康大长公主……不,现在她已经不是大长公主了,只是名为万敏思的一个庶民,正在宋家大门口,翘首苦苦等候。

  万敏思被褫夺大长公主封号,赶出大长公主府之后,孑然一身,两手空空,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就只能去了宋雍家。

  宋雍给她当了驸马,就像是民间男子入赘一样,住在大长公主府内,但宋家仍然是她的正经夫家。

  皇帝虽然剥夺了她的皇室宗亲身份,但可没有判她和宋雍的夫妻关系无效,所以她仍然是宋雍的妻子!ωωω.χΙυΜЬ.Cǒm

  万敏思就理直气壮地住在了宋家,等着宋雍回来。

  宋家人都是普通寒门出身,是因为宋雍当年得了探花,又成了最受宠公主的驸马,宋家这才得以在京都扎根下来。

  他们身份都不太高,一直以来习惯了对万敏思恭恭敬敬,小心翼翼。即便她现在被贬为庶人了,一时间也不敢马上就翻脸,生怕她万一将来又得势了什么的。

  所以只能任由她先住在宋家,等宋雍回来再说。

  万敏思望着宋家门口的街道尽头,数着日子,简直望穿秋水。

  距离皇帝下旨允许宋雍回来,已经快半个月了,从南方到京都只要走十来天,宋雍怎么还没到?

  今天也该到了吧?

  直到中午,街道那边才出现了风尘仆仆的一行人。

  万敏思一眼就认了出来,欣喜若狂地,大老远就飞奔了过去。

  “宋郎!宋郎!……你终于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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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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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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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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