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的速度,在他的眼里很慢,能轻易避开。
“兄台,太帅了。”
王世平返回,他本来是想帮助郑乾的,没想碧枪门五人小队被郑乾几下就解决了。
虽然他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公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是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单挑打不过五人中的任何一人。
一个他都打不过,更别说穿着皮甲,骑着战马的五人小队。
所以王世平对郑乾很崇拜,他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孩子,对武力无比崇尚,就是吃不了苦,练不出好本领。
今天参加马匪的战斗,两兄弟被牛大力压着打,弟弟左臂被砍伤,这还是牛大力放水的缘故,不然两人早死了。
郑乾打他,他想不通找母亲帮忙,母亲被郑乾用剑割喉教育,都告诉他外面的世界很危险,任性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让他丢命。
曹家帮十两就能卖命杀人,十两也能买命杀人,还是路宁县最大帮派的价格。
最后碧枪门不把所有人放在眼里,想硬吃他的家产,他们还插不上一句话,只能狼狈的逃跑。
一切的一切,足以上这位公子哥醒悟过来。
他母亲从小教育他蒋思婷是贱婢,遇到一次骂一次,在外面被人欺负不要怕,他母亲会给他撑腰,这些事情都是错的。
江湖,很危险,很乱,要会做人。
不然,会死人的。
“你不狠我打你?”
“不恨,我还要感激兄台,要不是兄台的两巴掌,我王世平还难以醒悟,生活在自我欺骗的世界中。”
王世平在绿昌县生活太安逸,又有母亲的偏方教导,形成这样的性格太正常了。
地主家的傻儿子,经历生死,一定会变得强大。
骨子里就刻着不服输的基因。
“你有这觉悟很好,不过以后在对婷婷不敬,我的剑可不会答应。”
嘭嘭。
王世平拍着胸脯保证。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过后我就去和我姐道歉,以后一定好好对我姐,敬我姐,若是做不到,死在兄台剑下。”
“那你还不说谢谢?”
“啊?”
“啊什么啊,我让你醒悟,你不真诚的谢谢我?”
“谢谢!”
收到念力,郑乾相信王世平说的是真话。
父母的知识有局限性,孩子只有经历挫折才会发现,有时候父母教的知识是错的。
能有这样的觉悟,必定是经历惨痛的教训。
特别是贫穷人家的孩子,更是要经历很多惨痛教训才摸索出生存的经验。
而有的人,一辈子都摸索不出,一辈子贫困。
郑乾劝王世平去躲着,王世平不听,他要去参加战斗,他是真的觉悟了。
为了能削弱碧枪门的实力,郑乾得赶快参加战斗,帮助曹家帮对付碧枪门。
刚没走几步,树林里传来打斗声。
“你们快跑,三小队和我一起拖住他们。”
曹震雄腹部被捅出一个窟窿,鲜血已经把下半身都染红了,得不到及时救治,不用后面碧枪门的人追上,都会失血过多而亡。
第三小队五人不顾生死,全力攻击占时拖住碧枪门的人。
曹家帮队形散乱,现在他们还有二十五人,而后面碧枪门还有二十人,碧枪门以三十人伤亡的代价换取曹家帮一百多人的伤亡,战果很丰硕。
后面的华毅轩,右胸同样有一道大刀留下的伤口,眼神坚毅。
碧枪门的队伍组织有序,有一股勇往直前的气势,无坚不摧。
他们无疑是上过战场,经历血与火历练出的精锐,和帮派好汉差距非常明显。郑乾不在往前走,背着手静等他们到来。
这个地方树木丛生,银枪难以发挥出实力,反观大刀能尽情劈砍,是一处有利的战场。
曹震雄看到黑衣杀神站在远处,黑色披风随风飘起,双剑闪着夺命寒光,让他有一种抓到救命稻草的安全感。
“黑夜杀神,他在那里,快,朝着他集合。”
曹家帮二十五人很快靠拢,全部站到郑乾身后。
“曹帮主,你先包扎一下伤口。”
郑乾很冷静,这几天他不断深入研究碧枪门枪阵和《碧雪枪》,知道怎么对付他们。
“碧枪门枪阵虽然厉害,却并无弱点,只要大家不畏生死,就能破解,你们怕死吗?”
“不怕。”
二十五人大声回答,曹震雄已经重伤,黑衣杀神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也是他们寄托的希望。
曹家帮的血性还没有被打散,他们伤亡惨重也是因为碧枪门枪阵攻击密集,防守也很难突破的原因,并且碧枪门的人平均修为要比曹家帮高。
此时曹家帮活下来的全部是练皮中期及以上的高手,境界并不比碧枪门的弱,单人战斗力也是精锐,菜鸡已经受伤倒地或死亡。
“曹帮主还能不能打?”
曹震雄割下一块衣服包住腹部,占时止住伤势,红着眼狠狠地说道。
“没问题,全凭兄弟安排。”
“好。”
郑乾很欣赏曹震雄,不亏是帮主级人物,硬气,随即安排战术。
“每人砍一段最少三米长的粗树,一起发动冲锋,用长树打乱他们的密集阵型,然后近身作战,悍不畏死的近身攻击,再利用树林无法横扫的地形,不让长枪发出优势,多人对一人必定能取胜。
记住,树冲散他们的队形后,第一时间丢弃树木发起进攻,一定要打出快攻的节奏。
一队人马辅助曹帮主对付华毅轩,剩下的人放弃防守全力攻击。”
郑乾顿了顿继续说道。
“我会深入到他们身后,收割他们的生命。”
“好,拼了。”
曹家帮的人立马开始行动,黑衣杀神主动承孤军深入的重任,他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
碗口粗的树木被他们三四刀就砍断,随意剔除一下树枝,在两刀砍成尖锐的树头,动作行云流水。
时间还不到一分钟,曹家帮第三小队已经全军覆没,郑乾命令所有人将树枝放到地上,碧枪门的人也冲到跟前。
两方人马停下对峙,时间都仿佛停止,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双方都在默契的缓一口气,然后准备决一死战。
华毅轩胸口还在流血,一名抢手割下衣服给他包扎。
“你们跑……”
华毅轩正开口说话,郑乾吼道。
“跑你爹跑,杀啊。”
曹家帮的人抱起地上的树干就发起冲锋,黑衣胖子喊完,紧跟曹家帮身后,他手中可没有粗长的树。
华毅轩脸色阴沉,比吃了苍蝇还难受。
你懂不懂对阵前要装逼喊话,会不会尊重人。
等我把话说完行不行,至少等我包扎结束啊。
他的包扎正到打结的时候,郑乾就喊杀,导致包扎停止不得不开始战斗,他包扎了个寂寞。ωωω.χΙυΜЬ.Cǒm
此时兄弟们缓了半口气,正是疲软的时候,此人太会算计了。
来不及多想,华毅轩同样大喊。
“冲锋。”
这就是两波人的差距,杀是江湖人士,冲锋是军营战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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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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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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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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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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