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昨晚和朋友在自己新装好的别墅里开暖房party,顺便庆祝自己的二十四岁生日,一觉醒来怎么就在这里了。
谢昭昭脑子里忽地涌出大量不属于她的记忆,她竟然穿进了一本小说里,成了一代权臣裴恒的早死原配。
原配和她同名,是个自私自利、爱慕虚荣的绣花枕头。
总之,除了美貌一无是处。
而原主堂妹,也是小说女主,则是她的对照组,温柔贤惠,勤劳善良。
裴恒是边城的司法参军,虽然官职不高,但却生得身躯凛凛,相貌堂堂。
若不是原主不慎落水被裴恒所救,谢家人以坏了名节为由赖上他,她还未必能嫁给他。
婚后两人很快有了孩子,只是裴恒忙于公务,不常在家,更照顾不到她的情绪。
而原主觉得周围的人都是粗俗之辈,从不与邻居来往,日子久了闺中寂寞。
孩子出生后不久,原主青梅竹马的邻居杨铭中举后回乡探亲,二人重遇后又开始书信往来。
杨铭文采风流,便是寻常之语都被他写得情意绵绵,原主越发觉得自己夫君拿不出手,对他冷言冷语。
就连对自己亲生儿子也不上心,一心想着嫁给杨铭做诰命夫人。
在收到一封杨铭让她找他的信后,拿走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抛夫弃子的去找真爱了。
只是从未出过远门的原主毫无经验,才出城不久银子就被偷了,最后穷困潦倒的病死在破庙里。
原主死后,堂妹可怜小外甥年幼,不计流言蜚语悉心照顾,视若己出,她的善心不但感动父子俩,还收获了好名声,最后成功嫁给裴恒。
裴恒仕途顺利一路高升,而且还是隐藏的大佬,二人婚姻幸福,儿孙满堂。
想到这里,谢昭昭简直要被原主气到吐血了,这是什么缺心眼,就算是穿书也不给她一个好人设。
谢昭昭拼尽力气想要从茅草堆里爬出来,她绝不允许自己死得这么狼狈。
可身体才一动便觉头晕眼花又倒了回去,恍惚中仿佛听到了马蹄声,她抬起眼皮看到身着玄色大氅的男人,身高腿长,背着光大步朝她而来。
那一瞬,谢昭昭觉得自己好像看到天神下凡,她的意中人踏着七彩祥云来接她了。
可下一瞬她的幻想就被打破了。
男人停在她跟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神色冷峻,语气冰冷:“谢昭昭,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跟我回家。”
谢昭昭表情像破碎的泡沫,原来他就是这本书的男主,她的夫君裴恒。
剑眉星目,面容绝艳,一双深目泛着寒光,只看一眼便让人不敢直视,一看便不是个好性子。
裴恒出了一趟公差回来发现娘子不见了,她把孩子托付给妻妹,只留了一封和离书给他。
裴恒看了和离书又听妻妹说她去京城找青梅竹马的情郎,恨不得掐死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
他一路打听她的消息过来接她,可她看到他竟是这般恹恹又失望的表情。
“谢昭昭,我一日没有在和离书上签字,你便还是我裴恒的妻,再敢跑,打断你的腿。”裴恒咬牙切齿。琇書蛧
谢昭昭眼泪控制不住的往下掉,是真的被裴恒凶狠的模样吓到了。
这里可不是法治社会,家暴不犯法,老婆跑了这种事别说打断腿,沉塘都是有的。
她很在乎这条小命,不想就这般潦草窝囊的死了。
裴恒见她又这般哭哭啼啼冷着脸不耐烦地弯腰将人抱起,孱弱的就剩下半口气,平日里娇媚的容颜只剩下苍白柔弱。
才离家不过三日就把自己搞得像个小乞丐,就这样子还敢一个人跑京城找情郎。
刚才在茅草堆里冻得失去知觉的谢昭昭到了裴恒怀里暖和不少,人也渐渐有了知觉。
她抬头瞧了眼冷着脸的裴恒,觉得自己又冷了。
就他现在的模样,她真怕他下一瞬就会掐死她。
她记得有个剧情是裴恒在儿子晚上睡着后才去看他,只因儿子虽然长得像他,但那双眼睛像极了原主。
他虽然疼爱儿子却不愿见他,可见裴恒对原主深恶痛绝。
她现在还是苟着,不要惹怒他的好。
大抵是身体太过虚弱,又或是马车一路摇晃,谢昭昭不知道自己是睡着了还是晕过去了。
再次恢复意识时听到有人在说话。
“……生孩子时年纪太小没有好好调养,身体本就虚弱,再加上受了寒症伤及根本……若是寻不到五十年人参,十年的倒也能将就……”
谢昭昭大抵真是病迷糊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大夫口中的那个病人是她。
是了,这是在古代,一个小感冒都有可能要了小命的年代,原主就是这样死在破庙里的。
可如今她被裴恒救回来了,应该死不了吧。
大夫让她用人参养着,那玩意儿贵,裴恒不会不舍得吧?
她恍然想起来,她走的时候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银钱,哪还有钱吃人参啊。
天呐,谢昭昭,你真是把自己作死还要连累她啊。
“裴恒,”谢昭昭声音细若蚊蝇,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裴恒能不能听到。
黑白分明的眼睛因为生病的缘故氤氲着一层水雾,眼尾发红,让人难以拒绝。
男人没有开口,眉头微蹙着,眼神疏离。
“我是不是要死了?”谢昭昭本来想为了保住小命发挥下自己的演技,没想到压根不用演,一开口全是真情实感。
她是真的难受,对生的渴望和生理性的眼泪完全控制不住。
“死不了。”
虽然仍是冷冰冰的,但至少谢昭昭确定裴恒会救她。
谢昭昭只隐约记得自己被他喂了几次药,人一直处于昏昏沉沉的状态。
再醒来时裴恒正好端着粥进来。
谢昭昭身体好了不少,人也有了些力气,可看了眼寡淡的白粥不太有吃的欲望。
作为无肉不欢的人类,她想吃肉,身体急需补充蛋白质。
裴恒见她不配合,眉头立刻不悦地皱了起来,将粥喂到她口边,冷冷命令道:“张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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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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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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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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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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