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主动陪着喝酒,还说什么要红包费,简直就是倒反天罡。
男人作为靠脸吃饭的存在,在酒吧里被人当作大帅小帅挑剔多正常。
有些三观正的男人,说不定还会帮着怼他们,让他们的心态放平稳。
现在好女人哪有那么好找,差不多得了。
能愿意请他们喝杯酒,就应该老老实实献上自己的喉结。
最好是直接戴上维多利强喉结罩,晃动着身躯来讨好我们。
我在心里感慨了一番时代退步,跟着心态平和的Lina一块进了别墅。
金子作为硬通货,买来送人最合适不过。
但是买金子也有讲究,市面上可以见得到的款式设计太过普遍。
像一些比较重要的场合,古法手艺做出来的东西又不一样。
包装好的丝绒红盒里装了两份礼。
一份是送给季姐的新婚礼物,一个金斗项链。
寓意日进斗金,克重也不高,不会显得Lina的送的礼不合适。
另外一个是金子打的长命锁,给孩子带的小玩意。
寓意长命百岁,等我回首都以后,送给元宇家的金宝贝疙瘩,庆祝她剪长生辫。
两份礼装进盒子里。
等待打包的途中,Lina又盯上了旁边摆放着的小金珠子:
“白姐,这珠子编红绳还挺好看,戴男人手上应该很漂亮。”
“你又没见过,怎么知道漂亮?”
“没吃过鸭肉,还没见过鸭跑吗?”
Lina掏出手机证明清白:
“你看,这种绳子要买给手细皮肤白的男人,稍微粗一点戴上都不好看,就非得是这种感觉。”
她手机里的图片,是男人腕骨上带着红绳的姿态。
红绳间错落的缀着几颗小金珠,价格不昂贵,串起来也好看,拿来送礼确实挺合适。
我想起之前那根断在寨子里的红绳,又想起最近调香入账的大笔金额。
“你好,帮我串一条红绳。”
我大概比划了一个腰身的长度:
“这么细就可以了,珠子不要穿太密,多了硌得慌。”
......
季姐的婚礼在酒楼里办。
开办的前两天,Lina就已经去核对过相应的菜式,准备好在席面上大展身手。
这大馋丫头是过得爽了。
我苦哈哈帮忙布置场景,审核司仪,整完了一堆东西以后,感觉这婚礼我比新人都熟。
婚厅里面布置出来的灯柱,还有等会到中间的赏花环节,再到新人入场时会出现的隔空飞纱。
这些我全都提前看过了一遍。
第一遍看的时候觉得震撼。
第二遍看的时候觉得还不错,到现在已经彻底麻痹了。
但这对于久居深山的琉青来说还是很新奇。
他静静地凝视着婚礼台上的新人。
我随着他的目光看去,余阳一脸温柔的笑意。
从空中飞来的头纱落在了余眼的头上,他精心装点过的妆容和短发,让他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父性的光芒。
跟平时很不一样。
男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就是结婚的这一瞬。
我忍不住又往他身上看了两眼,感慨道:“真美。”
“他头上的是什么?”
“头纱。”
我解释道:“跟盖头差不多,以前人揭了盖头就入洞房成妻夫,现在改良了一下,用来装饰。”
琉青眼神又落到了他手上:“这是什么?”
“捧花。”
我摩拳擦掌道:
“接到了捧花的男人会更快结婚,象征着吉祥好运,等会我就帮你抢一个回来。”
“迷信。”琉青嗓音轻柔。
琉青又玩毒又养蛇,还敢说别人迷信。
我乐了:“之前还跟我扯什么缘不缘的,搞得像是会算命一样,现在跟我说迷信,再说两句把你的小嘴吸烂。”
“嗯。”琉青默然了一会道,“我说了。”
“你说了什么?”
我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抵着琉青的腰身,将他逼到墙角:
“你.......”
炸开的彩带落在了我的头上,刚把遮挡住脸颊的彩带撕开,就听见余阳哽咽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
“思榆,这个捧花我们想送给你,祝福你的人生一帆风顺,再无阻碍。”
我上台接过她们手中的捧花,季淮面带微笑地抱着余阳的腰:
“你姐夫给你,你就收下,结婚这事先不急,女人先立业再成家,你就当做是我们对你的祝福。”
“谢谢姐。”
我拿着捧花调笑道:
“姐夫,你和季姐一定要百年好合,到时候你俩生三个大胖闺女,全都来认我当干妈。”
“占便宜还要占三个。”
季淮笑道:“快下去吧,不知道的以为咱们仨一块结婚呢。”
我接了她们的捧花,洋桔梗的花瓣在我手里轻抖着,小小的一束精致又漂亮。
连我这种钝感力极强的土狗,都能看得出来这束捧花造价不菲。
更重要的是婚礼上丢捧花的寓意。
季姐和余阳把花给了我,没给其他人。
证明我于她们这段感情而言,还是有一定推动力量。
能够促成这样一桩美事,我也觉得自己功德无量。
我在心里喜滋滋回忆着她们俩在台上的幸福时刻,却仿佛被琉青误会了什么。
琉青低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在我的脖子上轻咬了一口。
我叹气道:轻点,你是小蛇吗?”
琉青没说话,唇瓣触碰着我的脖颈,咬一口,轻轻用舌尖舔一下被咬出印子的地方。
好几次我都以为琉青要松口了,谁料他咬着不放。
从领口处蜿蜒而上的小蛇弓着身子看着我。
似乎在用豆大的脑子,判断这两个人类到底是在做什么事。
你主人在学你呢。
还看。
再看把你们都吃了。
你煲粥,你主人去床上吃。
“吃醋?台上是我朋友的老公,她俩都结婚了,别乱吃飞醋。”
这话说的一点用都没有。
人现在是胆子都变大了,大庭广众之下都敢抱着我种草莓。
我只能在他背上拍两下以示安抚。
婚礼的灯光充足,破碎的花瓣和天空中洒着的银光,温柔落在琉青的发丝上。
我低头看向他艳丽漂亮的脸,恍惚间有种在宴请宾客,同他结婚的错觉。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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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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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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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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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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