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萱萱拍了拍他肩膀,很快走出了屋子。
外面下着细细密密的小雨,慢慢地越来越大,她加快了步子。
这几条巷子没有住人,如果被抓到,她一个女人,再能打也干不过一堆壮汉。
屋子里,小胖子犹豫了会,还是扶起了地上的女人。
沈雯哑着嗓音,几乎是从喉咙里挤出字:“贾金元,快抓住她,她就是傅澈的老婆,白萱萱。”
贾金元眼睛瞪得溜圆,咬着牙骂:“你这个蠢货!要你何用!”
他暼向边上几人:“看什么看!还不快去追!”
“把那个女人,给我抓回来!”
他本来在城南这块放高利贷养了些打手,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快活,谁知道,碰上傅澈这只笑面虎,愣是栽了几次跟头,还死了两个兄弟。
他做的脏事多,抓不到证据,又不敢报案,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吞。
想到傅澈,就恨得牙痒痒!
他听人说,傅澈极爱他老婆。
动不了他,还动不了他老婆么?
关键是,这个死娘们竟然在他眼皮底下溜了,以后,小弟们还怎么看他!
他马上又喊了几个人去追!
雨天的巷子,石头路湿滑,白萱萱跑到巷口的时候还摔了一跤。
她不敢回头。
背后传来一阵阵呵斥声:“别跑!”
“给老子站住!”
她扶着墙站起,走两步才发现她脚扭伤了,每走一步都好痛。
她转进小巷子,看有一户破房子没锁门,赶忙藏了进去,躲进了一个角落边的大水缸。
外面嘈杂的声音时不时响起,能听见外面细碎的脏话,全是要她死的。
她不敢出来,一直待在冰凉的水缸里。
初春的深夜,晚上能到零下几度,她身上衣服全湿透了,紧紧地贴在身上。
却感觉不到一点冷。
她发烧了,全身滚烫,甚至连意识都变得模糊。
整个喉咙像是被利齿刮过,一阵一阵地疼。
但她心里是高兴的。
她亲手为孩子报了仇。
她就这样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里,她一个人走在喧闹的街市,周围很红,是过年的颜色,她看到熟悉的人影擦肩而过。
她转过头,是傅恒,他牵着一个男孩,男孩很高兴,一蹦一跳。
她努力地追上去,可是他们永远离她那么远。
无论她多么努力地喊,他们都没有回头,只能看见他们的脸,笑得很开心。
她被人群挤来挤去,不甘心地跟在后面,一直追一直追。
她看见孩子长得很帅气,很健康。
傅恒整个人意气风发,看他的肩章,他又升了。
她慢慢停下来,任由他们一点一点消失在她的视野,她的世界。
她甚至想,自己重生是不是错的,孩子变得更不幸了,男人也没前世开心了。
她想到沈雯骂她是扫把星,她不想把霉运带给他们的。
她又想到宋斐清的话:“你做的决定都是错的,遇到的人也都是错的,你这种人,注孤身!”
她从噩梦里惊醒,脑子像浆糊一样,明明很困,却反复回荡着那些讨人厌的话。
“你不要和傅澈结婚,让给我吧。”
“你能不能不要有那些小情绪,能不能别那么不懂事。”
“你真是傻到家了!”
……
她听见外面的竹叶声,默默地蜷了蜷手指,低下头,继续享受这个狭小的空间。
在这里,没有人会看见她的脆弱,她可以想哭就哭,也没有人会笑她是个爱哭包。
她听见推门的声音,神经一下倏地绷紧,有一些灯光,从盖着缸子的木板缝里落下。
她脑子恢复了一些清明。
“萱萱。”
声音很轻,能听出是傅澈的声音,她张了张口,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她慢慢抬起手,去挪动头顶上的木板,从微小的缝隙里,伸出小小的手指。
“救我。”
她声音很小,小到几乎听不见。
她听到竹叶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完全消失。琇書蛧
她想,她这副狼狈的样子,谁看都是要烦的。
还好男人没看见,不然,不然看见他嫌弃的眼神,她又该伤心了。
大概是她命太硬,阎王爷都不肯收,第二天醒来,她高烧已经退了。
她浑身都是软的,爬出缸子的时候,还摔在了地上。
她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又用手指认认真真抓了抓头发,把头发绑好,一瘸一拐地往外走。
今天周一,她还得去上班。
走到大街上,雨过天晴,道路的泥泞已经被晒干,暖和的阳光照在身上,吞咽的疼痛感都淡了些。
路上碰到做糕点的吴叔,他骑着自行车。
白萱萱笑着和他打招呼。
吴叔看她走得奇怪,停下车问:“萱萱,你脚怎么了?裤子还破了?”
白萱萱摆手:“没关系,刚急着上班,路上摔了一跤,已经没那么疼了。”
吴叔走近一看,她脚踝已经肿得有馒头那么大。
“都肿成这样了你还要去上班?这个班是非上不可吗?”
白萱萱干巴巴地笑:“很严重吗?感觉还好,也不是很痛。”
在她印象里,远远经常发烧,她也总是感冒,她经常病恹恹地照顾生病的孩子,整夜整夜抱着走。
男人从来不管这些,她也习惯了被忽视,甚至觉得,这样的小伤,很正常。
吴叔哎了一声,让她坐上车,载她去了供销社。
他平常配了一些跌打损伤的药酒,拿了点给她,白萱萱笑吟吟地道谢,把药酒抹在脚踝,揉了揉,果然消了很多。
她找苏姐借了把梳子,把头发重新梳了梳,又从柜台下拿出藏在里面的针线盒,一针一针把裤子缝好,看着身上已经干透的衣服,她觉得她已经完全好了。
就和原来一样。
苏姐听说她脚崴了,赶忙走了过来:“萱萱,要不你回家吧,你这样单脚站着不累吗?”
白萱萱有些不好意思:“苏姐,前段时间,已经很麻烦你了,帮我看了那么多次,这点小伤,不打紧的。”
正说话,看见一个人影从门口走了进来,是傅澈。
他眼睛很红,原本清透温润的眼睛,裂出几道突兀的血丝,整个人像是憋了一口气。
他下颚线绷得很紧,是从未有过的冷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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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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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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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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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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