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富可敌国,你叫我姐扶弟魔?>第174章 膏火银子,我来啦!
  祝美如越听越气。

  元盛居然有钱为爹置办重礼?

  元盛居然很会读书?想到刚刚自己嘲讽他不会读书,越发像个小丑。

  祝晨曦的夫婿不是青山镇山后村的臭无赖吗?!又穷又好吃懒做!现在怎么又英俊,又会赚钱,又有本事呢?!

  祝晨曦这个丑八怪的命,怎么这么好!

  祝美如想到元盛颀长的身材,英俊的脸庞,再想想陈金锋的龅牙麻子脸,越发觉得心里怄得慌。

  之前她还想着嫁给陈金锋后,好好收拾祝晨曦和元盛,好好给自己和娘亲出出气。如今是不可能了,自己反倒被气个半死!

  想到这里,祝美如又吐出了一口血。

  张郎中刚给孙金凤扎上针,就看到祝美如嘴角淌血,他叹了口气,“莫动气,莫动气,你小小年纪,难道想英年早逝?”

  张郎中也听到了堂屋的对话,他劝解道:“人人命不同,不要与人比,专注过好自己的生活,内心便会平静下来。”xǐυmь.℃òm

  祝美如听到张郎中的话更生气了,什么叫人与人命不同,难道张郎中的意思是,祝晨曦的命比自己好?!

  祝美如用绣帕擦了擦嘴角的血,“张郎中,你不要狗眼看人低,我即将嫁给美膳阁的少东家陈金锋,谁有我命好?!”

  张郎中撇了撇嘴,摇了摇头,得,怪他多嘴!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孙金凤赶紧打圆场道,“张郎中,你别理她,她就是那个狗脾气,好赖不分。晨曦命好,我们自然都为她开心。”

  张郎中没回话,说的好听,真为继女高兴自己会气吐血?

  作为郎中,他该说的说了,该劝的劝了,这两个人如果不听,以后短命也是活该!

  ……

  堂屋内,祝德海提醒道:“元盛,虽然你想找私塾先生在家里读,但你还是需要挂名在书院。目前,科举考试主要以书院报送为主。”

  元盛之前已经听元清风说过,也决定在书院挂名,他问道:“岳父大人,我想问一下,现在的书院有奖学金制度吗?”

  “你说的是膏火银子?”祝德海大概猜到了元盛的意思。“县学有,石鼓书院也有。”

  “石鼓书院给的膏火银子最高,学童的每月月考前三名分别奖励四两银子,三两银子,和二两银子。如果在童生试中,取得前六名的好成绩,都有额外奖励,第一名奖励三十两银子。如果在院试中取得好成绩,奖励则更高。”

  好家伙!元盛直呼好家伙!“石鼓书院的膏火银子居然这么高!”元盛算了一下,如果学习成绩优秀,在石鼓书院读书估计不用自己花钱。

  “是的,对于学习成绩优秀的学子,石鼓书院是免束脩费用的,将这些优秀学子吸纳过去,科举考试取得佳绩,书院的名号打出去,也方便招到更多学子。另外,石鼓书院条件好,县城那些有钱有权人家,大都把孩子送到石鼓书院去读书。”

  元盛明白了,这石鼓书院的山长还挺有商业头脑,谁说读书人清高,沾不得铜臭气的。奖励家境普通的学子,不但落得慷慨良善的名声,还吸纳了优质生源,科举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将书院的名声打出去,招收更多有钱人来书院,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岳父大人,我想挂名到石鼓书院。”他去石鼓书院,绝对不是为了免束脩,绝对不是为了赚取膏火银子,以及各种奖励,主要是石鼓书院的山长对他脾气。

  祝德海说:“好!石鼓书院的山长方君浩之前和我是同窗,我为你写一封推荐信。不过你要注意,石鼓书院的束脩费用是一年六十两银子全包。”

  呵!贵族学院?他喜欢。

  “岳父大人,以我的实力,去石鼓书院还需要自己掏束脩银子?”

  祝德海哈哈大笑,“确实,以我女婿的实力自然不需要自己掏钱念书!你觉得还需要多长时间,你能准备好学童前的入学考试?”

  “一个月。”

  “好!那我提前给你写好推荐信,一个月后你去石鼓书院入学!”祝德海心中激动,有一位天才女婿又不能显摆,是一件让人痛苦的事情。如今能在老友方君浩面前炫一炫,想想他就觉得高兴!

  哈哈哈哈哈哈!

  元盛看着祝德海莫名大笑。

  呃……

  今天岳父大人有点疯癫啊!

  元盛看了看太阳,该到吃前晌饭的时间了,孙金凤病了,祝德海居然没让她起来做饭?!

  元盛看到祝德海这么有人性,顿时就不爽了。

  他心情不爽,能让祝德海心情爽吗?!

  “岳父大人,你看晨曦的手,之前刚去我家的时候,天凉一点就开始痒。问过我才知道,孙氏爱干净,即使寒冬腊月,每天也要让晨曦洗两大盆衣裳。洗就洗吧,孙氏嫌弃晨曦烧水废柴火,就让她用冰水洗。所以,晨曦的手从深秋就开始长冻疮。”

  “你也知道,晨曦跟着岳母大人学了一手刺绣的本事,你说这手如果冻坏了,不能再刺绣,岳母大人泉下有知,还不知道心疼成什么样。”

  元盛抓着祝晨曦的手,摩挲着,“不知道你心不心疼,反正我挺心疼的。”

  祝德海的心情急转直下,他娘的,孙金凤也太恶毒了!居然大冬天,每天让晨曦用冰水洗两大盆衣服?

  “孙氏!你又不是病的爬不起来,还不快点起来给我女儿和女婿做饭!肉你买了吗?!”

  孙金凤尴尬地看了张郎中一眼,她身上的银针刚拔下来,赶紧快步走到堂屋,小声说:“我现在就去买肉。”

  祝德海狠狠瞪了她一眼,如果不是看在儿子祝文栋太小的份上,他真应该立马把恶毒的女人休回家。

  “多拿上些银钱,多买点好吃食回来做!”

  孙金凤脚步虚浮,心中越发憋闷,但她完全不敢反驳,女儿议亲在即,如果她被休回家,不但她完了,女儿也完了。

  祝德海怪孙金凤,更怪自己,如果他多关心些晨曦,如果他不是那么小心眼,对晨曦心存芥蒂,晨曦之前也不会过得那么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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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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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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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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