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她旁边的少年,穿着学子们常穿的襕衫,襕衫上绣着低调的黑色祥云纹,头上戴着方巾,贵气逼人。
钱金凤愣在当场。
祝晨曦嘲讽一笑,“娘,还傻站着干嘛,我带着你女婿拿着回门礼来看你了。”
钱金凤心头一紧!什么?女婿?
元家不是穷得叮当响吗!她都打听过了,为了给儿子冲喜,准备彩礼钱,举行仪式,元家把钱都借遍了!
两个人怎么有钱穿这么好?这崭新的衣服一看就是新做的!那精致的绣工,这样一件衣服就要二三两。
还有,她打听的好好的,祝晨曦要冲喜的夫君是个臭无赖,好吃懒做就知道啃爹娘,啃他七个姐姐,怎么眼前这个少年如此一表人才?
看眼前少年的气质,倒是像读书人。
祝晨曦笑着说:“娘,你欢喜傻啦?还不把人迎进去,这可是你给我千挑万选的好女婿!”
元盛也打量着祝晨曦这位后娘,高挑的细眉,丹凤眼,脸上涂脂抹粉的,一股马叉虫气息扑面而来,难怪把岳父迷得五迷三道的。
元盛沉吟一声,“岳母大人,您这是把晨曦卖了,所以不让我们进家了?你卖女儿岳父大人知道吗?”
“女婿说得哪里话,什么卖不卖的,快请进。”钱金凤终于从懵逼状态回过神来,又恢复了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
如果元家不找过来认亲,她根本不怕卖祝晨曦这事败露,秀才夫君思想传统,祝晨曦已经和元家成了结婚大礼,不可能再有什么改变,最多骂她一顿。
但现在女婿找上门了,她如果不接待,夫君知道,她会罪加一等。
看祝晨曦和女婿这架势,估计要长期来往给她添堵呢。
最关键,她现在搞不清楚这个女婿的底细,眼前这个少年不太像山后村的赖子元盛。
虽然他衣服的材质看起来普普通通,并不贵重,但是衣服上的黑色祥云暗纹看起来很上档次,保不齐是哪个富户家的儿子,或者地主家的小少爷。
当务之急是先搞清楚祝晨曦这夫君的身份。
元盛,祝晨曦跟着钱金凤进了门。
一行人在祝家堂屋坐下,一张八仙桌,几把雕花的酸枝木椅子,墙上挂着几幅书画,颇为雅致。
元盛坐定后,好奇地问,“岳母大人,您家看起来也不算贫穷啊,何至于把晨曦卖了?”
钱金凤有点烦,这女婿不是省油的灯。
她还没开口,祝晨曦就说:“娘卖我是为了给姐姐张美如,不,祝美如准备嫁妆。”
祝晨曦的爷爷奶奶,只生了父亲祝德海一个儿子,老两口去世了,祝德海又在涞水县,家里钱金凤最大,钱金凤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钱金凤笑着说:“晨曦,有你这么说娘的嘛,你这是辜负了娘的一片苦心啊!娘正是打听到山后村元盛小郎君长得十分俊俏,才让你嫁给他。难道你对现在的夫君不满意?”
钱金凤打量着祝晨曦和元盛的脸色,发现两个人脸色如常,说明这个少年就是山后村那个坑爹的臭无赖元盛。
元盛的消息是她亲弟弟打听的,绝对差不了。
看着元盛穿得人模狗样的,原来是驴粪蛋子皮面光,其实是个废物草包。
钱金凤顿时松了一口气。
吓她一跳,她还以为是哪个富户或者小地主家的小少爷。
哼!一个乡下泥腿子。不,这元盛还不如泥腿子呢。泥腿子至少踏实肯干,家里人不会没饭吃。臭无赖可什么都干得出来,卖媳妇卖儿女,也不是不可能。
两个人身上的新衣裳,还不知道是怎么偷鸡摸狗得来的呢。
元盛这次过来,估计是听说祝晨曦的岳父是秀才,跑来打秋风或者占便宜来的。
不足为惧。
钱金凤的下巴微微仰着,顿时又恢复了往日的嚣张表情。
她给自己倒了一盏茶,悠闲地喝了起来,元盛和祝晨曦跟前不要说茶,一碗白水都没有。
祝晨曦的座位正对着院子,她看到祝青杏进了院子,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
她知道,爹要回来了。
“娘,你看我和夫君这两身衣服怎么样?”
钱金凤莫名其妙,以为这个继女要炫耀,“材质一般般,绣工倒是好,三两银子顶天了。晨曦,嫁人就要勤俭持家,不要家里一屁股饥荒还打肿脸充胖子做好衣裳。”
可不是嘛,元家一屁股饥荒,还花这么多银子买这么好的衣裳。
“咱家是耕读之家,可不能做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败坏祝家的门风。”说完钱金凤还用眼角瞥了元盛一眼。
元盛和祝晨曦对钱金凤的指桑骂槐无动于衷。
祝晨曦脸上带着灿烂地笑,“娘,这两身衣服啊,都是我自己做的,布料就几百个大钱,我两天就做好了呢。”
“什么?!”钱金凤当即变了脸色!
这两身衣服的绣活居然是这个丑八怪做的!这绣工属于顶尖的!按照这个速度,这小丫头片子一天靠刺绣就能赚二两银子。Χiυmъ.cοΜ
那一年就是六七百两!
她夫君祝德海一年收的束脩才一百二十两!
这个死丫头,居然把自己绣活这么好的事瞒得严严实实,这是诚心不给她赚钱,不让她好过啊!
早知道她有这个手艺,她就把丑八怪养到老,养到死!天天在房里给她做绣活!
钱金凤冷笑两声,“祝晨曦啊,祝晨曦,你倒是瞒我我得紧啊,你安的什么心!”
祝晨曦已经看到了父亲的衣角。
她靠近钱金凤,用很小的声音说:“没错,就是你想的这样。”
钱金凤火气上窜,以前一条在她手底下讨生活的狗,敢这么挑衅她?她当即对着祝晨曦的脸就抽了一巴掌。
元盛一直防着她呢,一把抓住了钱金凤的手腕,“岳母大人,晨曦现在是我元家的媳妇,不是你想打就能打的。”
“想打就打!祝家就没人管得了你?难怪你敢把祝家的女儿卖了,给张家的女儿做彩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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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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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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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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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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