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曲上前拿过裴枭搭在手臂上的外套,挂在衣架上,“明珠呢?”
“明珠小姐还在楼上,还没醒,刚刚沈小姐来过了。”
“我知道了。”轻应下,然后抬步走上楼上。
红曲看着他上楼的背影,方才大少爷对沈云韵态度清冷,完全就是一副漠不关心的模样,越是这时候大少爷越不应该将沈小姐冷落。
唉,这个宋明珠,不是个省油的灯,若真跟老夫人说得那样有心眼在身上,沈云韵不是她的对手。
裴枭走去主卧发现人不在时,凝起眸光皱着不悦的眉头,直到打开隔壁侧卧的门,看见没有精神气,趴在落地窗边榻榻米上的宋明珠,手里还拿着半块点心,手垂落在旁边,男人眉头松了松。
以为她睡着了,没想到宋明珠又拿起手里的饼吃了起来。
裴枭勾着唇,迈着脚步上前,宋明珠灵敏听着地板上轻微的动静,闭着眼睛的人,睁开,那双漆黑的皮鞋映入眼帘,抬眸看去,裴枭坐在床边,扶着,让她靠在腿上,宋明珠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一块饼吃多久?楼下饭做好了,哥哥抱你下楼?”
宋明珠仰靠在他腿上,视线看着他流畅的下颚线,这个死亡角度,去看裴枭还是那么好看。xǐυmь.℃òm
“哥哥,这段时间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裴枭低头看她,“这件事不是你的错,不需要有心理负担,哥哥已经处理好了。事件起因,是哥哥不对,哥哥该相信明珠。”
“哥哥,我要是一直做你妹妹,我们是不是还可以像现在这样,好好地在一起?在外面我看着那些孩子跟自己的亲人在一起,我真的很羡慕,出了事我应该早点去找你的。我只是怕给你添麻烦,所以一直不敢找你,上次吵架之后,我以为你不要我了。”宋明珠说着眼泪从眼角里流了出来。
裴枭帮她擦去眼泪,“不管发生什么事,哥哥都不会不要你。”
宋明珠:“周毅川怎么样了?我失踪这么多天,他应该是知道了,他有没有找我?”
提到他裴枭眸光瞬时就冷下,“这么多年,算是白养了,吃里扒外,先回来不先问哥哥怎么样,还要关心一个外人。”
“他,还轮不到你来关心。”
听着他的语气像是真的生气了,宋明珠从他腿上坐起来,长发凌乱,头顶还有一根翘起,裴枭伸手将他抚平,“哥哥,我的事是不是全校都知道了?那我岂不是很没有脸面。”
裴枭轻声笑起,“我的妹妹,没人敢嘲笑。”
这句话倒是真的。
要是有人知道宋明珠是裴枭亲手养大的妹妹,一个个捧她都来不及。
宋明珠跪坐在榻榻米上,拒绝地摇头,“不行,还不能让他们知道我是你妹妹。”在胸口比了个叉。
裴枭抿着点头,“是哥哥,见不得人了。”
宋明珠:“不是的。我只是不想引起太多的关注,你知道的,我在学校不喜欢接触他们,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裴枭:“哦?周毅川呢?哥哥…可是亲耳听见明珠说,你最喜欢的人就是他。”
“你跟他不一样。”
“明珠倒是说,有什么不一样?”
这件事不能再聊下去了,再多聊一点,谁知道他又会多想什么。
双脚被包成粽子一样,从榻上下来,将手里没吃完的半块点心饼,塞到了裴枭手里,“哥哥是哥哥,周毅川是周毅川。”
裴枭眸底闪过一道不明的眸光,心里想的一件事,口中说的确实另一件事,“点心不好吃?”
宋明珠穿着宽大的拖鞋,走着路也不算费劲脚底也不疼,“太甜了,不喜欢。”
“哥哥,下楼吃饭吧,我饿了。”
宋明珠走下楼梯,裴枭跟在身后,下楼时,手中的饼已经消失不见。
那半块早已经,全都进了裴枭的肚子里,她还是这样,不喜欢吃的东西,不舍得浪费更舍不得丢掉。
就是因为懂得饿肚子的滋味,所以每次吃不完,都给裴枭吃剩下的。
哪怕好像知道裴枭也不喜欢吃,但是每次塞给他,他都会吃完,一来二去,宋明珠也就习惯了这么做。
在楼下用餐,宋明珠手边放了一大锅米饭,就是生怕她吃不饱,今天做的饭菜也都是附合她口味的菜。
“吃慢点,没人跟你抢。”
宋明珠扒拉着饭,手里啃着鸡腿,吃得满嘴都是油,一边应着,一边点点头。
“金沙湾的东西哥哥已经让人全都搬回来了,以后留在这里跟哥哥住,上学哥哥也给你安排好了司机,不管去哪,都有人接送。”
宋明珠还是没能躲掉,最后还是要留在裴枭身边。
“怎么,不愿意?”
宋明珠摇头,“没有,愿意。”
裴枭为了她,遣散了君临公馆所有的佣人,就留下了一个红曲。
红曲前世宋明珠是知道的,她是裴老夫人的人,也是从小照看裴枭长大的老佣人,在裴家也是有一定的话语权。
裴枭搬离裴家老宅后,红曲就跟着住进了君临公馆,照顾裴枭的饮食起居。
说好听是照顾,不好听无非就是裴老太太安插在裴枭身边的眼线,监视着裴枭的一举一动。
四点半吃的饭,就当是晚餐了。
楼上书房。
红曲:“先生,君临公馆只有我一个人,我定是忙活不过来的,我打算请几个佣人,每天按时干完活然后离开,一来确保公馆的卫生整洁,二来也不会打扰到明珠小姐,不知道先生觉得怎样?”
男人穿着的黑色衬衫外套着一件深红色的马甲,站在落地窗,手中夹着一根烟,“公馆内务的事,我不会过问,你在裴家待了这么多年,也知道该怎么做。”
灭掉手中未抽完的半根烟,锋利的视线看着站在面前的人,“除此之外,有些事,红姨你也知道什么事该说,什么事不该说?”
红曲皱着眉头,苦口婆心地说,“大少爷,你不应该把她带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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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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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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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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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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