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每一次,她都拒绝。

  “我不想骗你。”萧明琛苦笑一声,“我的身子早就废了,就算我不给她吃药,她也活不过二十四岁。她不能嫁给我了,你明明知道,我只是不甘心。”

  元锦玉不想再理会他了,转身就走。

  萧明琛突然拽住她,抓着她不放:“锦玉,你不能走!我还有话跟你说。”

  “你还有什么话说?”元锦玉挣扎不掉,“我们早已恩断义绝,我再也不想听你任何一句解释!”

  “你听我说完。”他的声音低沉下去,语气里满是哀凉。他一字一顿:“你说我残废,是我咎由自取,那你呢?你有没有想过我是否承担得起这个罪名?”

  元锦玉猛地睁大了眸子,不可置信:“你说什么?”

  “你不要骗我。”萧明琛低低一叹,“你和我不同,你不会有事的。你只需要好好保护自己,然后安静等着长大即可。锦玉,你的父亲不是神仙,他救不了你,所以你必须活着。你不能再喝我的血了,你会撑不下去的……”

  “啪”地一声,元锦玉一巴掌扇到他脸上,眼圈红了,愤怒又委屈地骂他:“你这个混蛋!”

  说完,元锦玉捂着嘴跑出去,一路跑回了自己寝殿,趴在床上嘤嘤哭泣。

  今晚发生的事,对于她来说是晴天霹雳,她根本无法接受这件事。原本美好的一切,都因为一滴血,毁灭得彻底。wWW.ΧìǔΜЬ.CǒΜ

  她的命运从此改写,她会离开京城,永远不会回来,她再也不是元家大小姐,而是一个不洁的女人,再也配不上萧明琛。

  他们两人都变了,她变得肮脏,他也变得卑鄙。她讨厌这种感觉,但她没办法,只能默默承受。

  萧明琛站在院子里,月光照耀在他的脸上,他的侧脸显得格外冷漠。

  郑瑜裴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宽慰他:“明琛,别伤心。你的腿会恢复的,总有一天,她会记起来你。”

  “她不会记起我的。”萧明琛摇头,“她会像现在一样恨我。”

  “不会的。”郑瑜裴道,“你不了解锦绣,你不要逼迫她太紧,她会慢慢想起来的。”

  “我知道她不会忘记我。”萧明琛苦涩笑笑,“可是,她不肯嫁给我,我也拿她没办法啊。”

  “不急,不急……”郑瑜裴拍着他的肩,“你还有机会。”

  元锦玉回到寝宫后就闭门不出,元香在旁边伺候了半宿,劝她:“小姐,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咱们还有三个月才及笈呢。你现在好好休息,等三月过了,咱们就出嫁。”

  元锦玉点点头:“嗯。”

  “小姐,奴婢给您准备热水沐浴吧?”元香看她精神状态不大好,“小姐,您先洗澡,好吗?”

  元锦玉躺到床上后,仍旧心绪难平。萧明琛的话一直在脑海里回荡。

  她是他救下的人,所以他一直在救她。

  他的血能帮助她康复,可是她也知道,她活不了几天了。

  所以元鲤鲤宁愿自欺欺人地活下去,哪怕她一直喝萧明琛的血,一年两年或者五年后,终究要死去。

  她不能死在这里,她不想让母妃白白受罪,她要留着这条命报仇。

  元锦玉闭目养神,一整夜都睡得不踏实,第二天醒来之时,顶着一双熊猫眼。元锦玉坐在床上,怔忡良久,伸手摸向自己的脸。

  她的皮肤依旧细腻,可她知道,她再也好不了了。她会老,她的容貌会衰退,她会死。她会死去。

  “小姐?”元香端着洗漱用具敲门,“小姐您起来了吗?该吃饭了。”

  “哦。”元锦玉起身,往屏风后走,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时,愣住了。

  她看见了谁?她竟然变成了一个老太婆,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她知道,她不行了。

  这样的容颜和萧明琛站在一起的时候,会不会太奇怪?她要怎么告诉别人,她其实是个老妖婆?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就让她吓得浑身哆嗦,立马掐了自己的脸。

  疼痛袭来,她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

  她打扮了一番,梳妆台上摆着许多胭脂水粉,她选了一支淡蓝色的唇脂,涂抹之前又忍不住捏住自己的下巴左右端详片刻。

  她的皮肤白皙,眉骨高耸,鼻梁挺拔,唇瓣饱满圆润,是她十分引人注意的优势。

  如果她涂一层浅棕色,应该就和普通人差不多了吧。可惜,她没有那个福气。

  她想着自己已经七八岁了,正是爱美的时候,就把唇膏收了起来,打开房门,叫元香:“姐姐,我饿了,带我去膳厅吃东西。”

  元香连忙扶住她的胳膊,关切地问:“昨日没有休息好?今日不要乱走,好好呆在屋里养养精神,我让厨娘做了你爱吃的桂花糕。”

  元锦玉点头,乖巧地答应了。

  她的确需要好好养身体,她还欠母妃一个解释呢。

  用过午膳后,元锦玉就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干脆爬起来坐着。她想找本医书看看,结果发现这里并没有医书。

  这是一座很偏僻的宅院,院子里除了一口枯井,什么都没有。她想找一个丫鬟问问,结果丫鬟说:“王爷吩咐过,小姐在这里不需要人伺候。”

  元锦玉失落地垂首,随便翻看着桌案上的书。一本《百草录》、一本《毒术》,还有一本《医书》。元锦玉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她就随手翻阅着,偶尔看着上面标注的名字,心里琢磨一阵。

  她是个学霸,虽然在医术上不怎么擅长,可她毕竟学过医理。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古代的《中庸》。

  《中庸》是中华瑰宝之一,她也算是博览群书,可是这上面记载的内容她却没有见过。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她,当年元锦珠和她一同出宫,是在郊外的树林里,而树林里有野兽出没。如果她能找到线索,说不定还能顺藤摸瓜,抓住元锦珠的踪迹。

  她看书入迷,直到元香在外面喊她:“小姐,该用药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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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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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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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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