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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章氓之蚩蚩

  翌日清晨。

  巴适的熟睡了一晚的刘璋,此刻正神清气爽的前往自家便宜儿子刘循的住处,打算看看自己的好大儿。

  走到院墙外,他听到了嫂嫂吴苋的声音。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是诗经·国风·卫风中《氓》,他听出了吴苋念诵的诗句,停下脚步,驻足继续听着,欲等吴苋念诵完毕。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诶。”听着吴苋如泣如诉的念诵声,刘璋叹了一口气。

  作为一名经历过义务教育的现代青年,他对这首诗了解不可谓不深,脑中更是对这首诗滚瓜烂熟,也是没办法,高考要考的,多考一分,干掉千人。

  《氓》是一首弃妇诗,说的是一个妇人在早期恋爱甜蜜,后期被丈夫虐待抛弃的故事。

  吴苋念起这首诗来可以说动了感情,这首诗和她的境遇实在太相符了,作为董扶这个神棍相面判断有大贵之相的吴苋,被刘焉相中,嫁给了刘焉入蜀唯一带着的叔子刘瑁。

  初时刘瑁和吴苋两人的关系有似琴社和鸣,如胶似漆,刘瑁待大贵之相的吴苋异常的好,但等刘璋继任益州牧后,刘瑁待吴苋的态度大变,时时辱骂,前后差距之大,甚至判若两人。

  如今看来,刘瑁礼遇吴苋,不过是礼遇那一句大贵之相的批语,所以态度才有了如此的转变。

  院内继续传来声音。

  “伯母,你怎么哭了。”院内坐在吴苋对面,听着吴苋念诵诗经的刘循,察觉到了吴苋眼角的晶莹泪花,疑惑的问道。

  闻言吴苋从沉浸在《氓》这首和她命运相似的诗中跳脱出来,用手袖不经意的擦拭着眼角的泪花,寻了个借口,对着刘循说道:“阿循,伯母眼睛里不小心进了灰尘,刺痛了眼睛,所以掉泪了。”

  “这首诗的意思阿循可知道。”她扯开话题,问起了刘循对《氓》的了解。

  院外听到这话的刘璋站住了脚步,止住了庞阙欲上前敲门的动作。

  他想稍微等一等,再上前去敲门比较好些,没有人喜欢别人看到自己落魄伤心的样子。

  驻足门外的他无所事事,思考了起了关于吴苋一些事情。

  其实现下在刘瑁有家暴的情况下,吴苋大可一索离书,同刘瑁离婚。

  封建时代各有不同,秦汉时期的女性地位要明显高于后世,史记《汉书》里常有记载皇帝赏赐以女子为户主的家庭牛酒。

  更为重要的是,在挖掘出来的汉简《二年律令》中,明确记载了秦汉女性有着后世女性没有的权利-爵位继承权:‘为县官有为也,以其故死若伤二旬中死,皆为死事者,令子男袭其爵。毋爵者,其后为公士。毋子男以女,毋女以父,毋父以母,毋母以男同产,毋男同产以女同产,毋女同产以妻。’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爵位的继承循序是:儿子、女儿、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妻子的顺序。

  直到魏文帝曹丕时,有人上书:‘案典籍之文,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礼典,妇因夫爵。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

  这份上书通俗来讲就是妇女继承爵位违背了古法,魏文帝时期才开始禁止了女性的爵位制度。

  但由此可见秦汉女性地位之高,秦汉时代对待离婚的妇女也没什么歧视,女子能离婚还可以再婚,再婚还可以再再婚。

  《史记》有记载结过六次婚的妇女:‘户牖富人有张负,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

  三国时期也有典型的例子,曹老板好人妻之名天下共知,三国志裴松之注引《蜀记》中,甚至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秦朗的父亲秦宜禄,有一个前妻杜氏在下邳,曹操攻打在下邳的吕布时,关羽屡次请求曹操打下下邳后,将杜氏赐给他,曹操一口答应了,结果下邳被攻下后,曹操一见杜氏,将杜氏收入了自家房中,秦朗也就成为了曹操的假子。

  这个故事的最后是‘羽心不自安’,想到这,刘璋不由摇了摇头,关羽在许都好好的汉寿亭侯不当,硬是要跑回刘备处,说不定和这件事情多少有些关系,曹操实在太不厚道了,都将杜氏许诺给了关羽,还硬是见色起意收入了自家房中。琇書蛧

  这也难怪曹操十分欣赏关羽,两人都看中了杜氏,说明两人的性趣品味差不多,一般有同好者容易凑到一起。

  接着刘璋想起了他这位嫂子吴苋在正常的历史进展下,建安十三年他兄长刘瑁物故后,吴苋先是寡居了一段了时间。

  等到刘备入蜀,为了拉拢东州人,想着和蜀地豪强大族搭上关系,有人劝刘备迎娶他这位寡居的嫂子,但吴苋是刘瑁之妻,刘备认为自己与刘瑁同族,这么做有违礼法。

  谋主法正进谏道:‘论其亲疏,何与晋文之于子圉乎?’

  这里法正举了一个例子,晋文公逃难到秦国时曾娶了亲侄晋怀公子圉的妻子怀嬴,靠着这个例子打消了刘备的疑虑,迎娶了吴苋。

  这次的联姻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吴懿和吴班均是将才,一个官至车骑将军,一个官至骠骑将军,辅佐着季汉的事业。

  都说蜀汉全是基,其实蜀汉也爱人妻,刘备、关羽都有这方面的事迹。

  秦汉整体风气开放,比起明清那种内敛封闭的社会显得即活泼又迷人。

  只是说起来明朝风气比起清朝又多少开放些,历数中国五千年上下,难得有清朝那种像是一座监狱般令人窒息的朝代氛围。

  明太祖朱元璋作为在乞讨过程中领悟了天命的男人,一路杀杀杀,陈友谅、张士诚、蒙元朝廷,都是一路杀穿,所以朱元璋可以高呼:‘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对于天下,有着天命在我的自信。

  而清朝作为明清易代,靠着偷鸡拿下天下,清末曾国藩的幕僚赵文烈有语:‘本朝创业太易,诛戮又太重,夺取天下太过机巧。’

  因此清朝没有朱元璋那种天命在我的自信,比起另一个征服天下的异族蒙元也是不如,蒙元虽是歧视汉人,但蒙古人自信天下无敌,没有如同清朝那样干出让汉人剃发易服这种服从性测试的破事。

  也由此清代整文字狱,禁私塾、禁结社、禁结拜,欲将天下汉人当做无知牛马一样,禁锢天下汉人的思想,导致清朝社会风气死气沉沉,有若一摊死水。

  清朝统治者取天下太巧,导致内心自卑和虚弱的心态可一窥而知。

  想的有些远了,刘璋将思绪扯回眼前,秦汉社会风气如此的情况下,吴苋不和刘瑁离婚的原因,他大概猜的出来,毕竟刘瑁是他这位益州牧的哥哥,不能等闲于他人,所以吴苋也只能郁居在州牧府中。

  估摸着时间,是时候了,刘璋示意庞阙上前敲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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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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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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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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