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
刘璋叹了口气,对于出征巴郡的人选,他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自己亲自领兵前去。
现在他就在前往巴郡的行伍中。
如果派遣他人,他留在成都指挥,一来二去,消息传递个来回都要好几天,有些事情不好去实时掌控。
再加上他对巴郡的局势有一些想法,以及平定叛乱后需要操作的一些后续措施,如果交给别人来执行,只怕不会尽如他的心意。
最为重要的是,作为东汉末年的君主,不领兵,不征战,不在硝烟战火里走上一圈,算不上一名合格的君主。
建立魏蜀吴三国的三位老板。
曹操从兖州起家,灭吕布,平二袁,降刘琮,杀韩遂,败马超,天南地北打了个遍,大半辈子都蹲在战壕里。
刘备更不必说,被彭羕骂做老兵痞子,同样是打了一辈子仗,还没能享受享受,不像曹操建了个铜雀桥,至少快乐了两天。
为了给关羽报仇,刘备夷陵之战后病死,算得上战死沙场。
‘彭羕。’想起刘备,刘璋记起来彭羕这位蜀地人物,历史上由于诽谤刘璋被剃了个光头,贬为了徒隶。
彭羕是个在军事上有才干的人,刘备入川的时候,彭羕投靠了刘备,刘备多次让彭羕传达军令,指导教授诸位将领行动,结果十分符合刘备的心意。
刘璋抚起了下巴,彭羕是个人才,就是脾气有些傲,后面得找一找,把他纳入自己的幕府,做个参军给自己出出主意。Χiυmъ.cοΜ
抛开彭羕,刘璋想起了吴国的老板孙权,孙权倒是个例外,很少带兵,不过他前期也是有亲自领兵的想法,奈何领兵能力实在太菜了。
历史上建安二十年八月,孙权趁曹操用兵汉中之际,亲自领兵进攻合肥,被张辽八百破十万,硬生生把张辽抬进了武庙,同时给自己留下孙十万的美名。
合肥之役现脸现的太大,导致后期孙权很少亲自领兵,基本依靠大都督征伐。
考虑到诸位老大们的共同点,作为君主的刘璋,自然是要亲自领兵征讨巴郡,可亲自领兵有个大问题。
他不会打仗,不仅他不会,他的前身也没有领兵出征的经验,他的前世倒是研究过一点古代的阵法和兵书,但那都是纸上谈兵,没有切实的操作。
这就有些尴尬了。
不过刘璋心态放的很开,就像他前世刚出社会的时候,面试官问他什么都不会,怎么还敢来面试时,他舔着个脸说:‘我是不会,但我可以学。’
现在的巴郡叛乱就是他学习打仗的好机会。
前往巴郡的高沛传来书信,说他已经牢牢把控住了巴郡郡治江州城,同时派遣手下校尉邓贤领兵两千前去据守白帝、夔门。
如无意外,邓贤应该能据守住白帝、夔门,阻止巴郡叛逆向东和荆州之兵合流。
现在的巴郡叛贼,就是一群瓮中之鳖,只能做困兽之斗,再考虑到刘阖和几家大族集合起来的军队,基本是一群乌合之众。
根据高沛探查到的消息,叛军人数在两到三万人左右,但真正的能战之士估计就四千人上下,其余的不过是奴仆黔首,聚拢起来壮壮胆子。
考虑到叛军的军力组成,他带了五千东州兵,和吴懿、甘宁、徐猛、袭肃四个校尉,和他们手下的部曲八千人,为防不测,他还带了两千青羌兵,一共一万五千人的大军前往征讨。
再多些的话,大军发动需要准备更多的时间,不像现在,巴郡反叛消息一到成都,他就立刻能领军出发。
少带些的话,由于他本人没有征战的经验,难以保万全,万一翻车就不好了。
有一万五千能征善战的士卒,对付巴郡的乌合之众足够了,刘璋惬意的想起了一句名言:‘一万五对三万,优势在我。’
对于古典时代的战争,他前世多少有些了解,双方对战并不是看人数多少,而是要看军中有多少脱产士卒,士卒的披甲率有多少,是否赏罚公正,足食足信。
初平三年就有个现成的例子,百万青州黄巾兵在公孙瓒、臧洪的多方打击下,转而流入到兖州境内,被当时还是东郡太守的曹操击败,并收纳到麾下。
似巴郡叛贼这等乌合之众,纵有百万,他又有何惧。
这次对他来说是一次很好的练手机会,拿刘阖这个菜鸡开开刀,试试自己的成色,看看自身有没有打仗的天赋。
——
“大兄,你的玄铠没有我的好看。”
“去去去,都是特娘的玄铠,还能分出个三六九等来。”
甘宁站在楼船第三层,看着下面在争执身上所穿玄铠好坏的两名部下,不由摇了摇头面露微笑。
他的明公大方的紧,贵重的玄铠一发就是三百套,他在巴郡混了那么多年,手下一千多个兄弟,也才三十人有铠甲,如今直接三百人穿上铠甲了。
刘璋如此的恩厚,所以他请命领了个先锋的职位,想为他的明公干点事情,这段时间光是拿钱封官,没有干一点活,让他心里有些愧疚。
他也记着明公对他出任先锋的嘱咐,他的明公说这次征伐巴郡不嗜屠戮,讲究恩威并行,施恩德于巴郡,要他切记巴郡是他本郡,不可妄杀。
这份嘱咐甘宁牢记在心。
——
“真是晦气,被那个巴蛮拿了先锋的位置。”徐猛朝袭肃吐槽,甘宁拿了先锋的职位,让他心里有些不平。
袭肃倒是没有什么不平,他安抚徐猛道:“甘校尉是巴郡本地人,熟悉巴郡地理,如今是征讨巴郡,自然是让他做先锋,到了巴郡,咱们努力一些,不让功劳下于甘校尉就是。”
说完这些,他提点道:“子玉,明公让我们亲近蜀人,‘巴蛮’一词,以后不要用了。”
“我知道,我知道。”徐猛摆了摆手应和道,关系到回归关中故里,他还是分得清孰轻孰重的。
当着袭肃这个同乡说起甘宁他会骂上两句巴蛮,换做其他人面前他称呼甘宁自当叫做甘校尉,不落他人口舌。
随即他叹了口气,说起了一桩事:“说起来甘宁那小子挺有本事的,调入到他帐下的一千兵里,有个叫赵六的,和我相熟,调入之前和我说一定要让甘宁见见关中人的风采,知道我们关中人的厉害。”
“结果前几日我见到赵六,说起甘宁,那小子一口一个甘校尉,比叫他爹娘还亲,真不知甘宁给他施了什么迷魂汤。”
“那我倒是不如甘校尉了,掉入我帐下的一千蜀兵,我还没相熟呢。”袭肃看的很开,夸赞起了甘宁:“看来甘校尉养士有些门道。”
“我又何尝不是。”徐猛摇了摇头,关于养士这方面他颇有些敬佩甘宁,只是不好说出口,他和甘宁是有些过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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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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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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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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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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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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