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的事他交给司南负责,至于学校的课程就直接让喻研帮他代了,一点儿也不客气。
这事其实还是喻研主动提的。
先前她受伤、住院,言叔叔帮她代过很多次课,正好有机会还他。
代邵教授的课还是有点子压力在身上的,他们的研究方向一样,给大学生上的也都是基础课程,专业方面喻研并不担心。
只是邵慕言的课她去听过,很少使用课件,都是用嘴讲,学生们有时候听得太入神都会忘记记笔记。
对于知识渊博的人来说,随便从肚子里吐出一点墨水,都够学生吃很久。
今天白天喻研去上了一节课,一进门学生们就开始起哄。Χiυmъ.cοΜ
好像都默认了邵慕言和喻研已经在一起,甚至还有学生乍着胆子喊喻研“师母”。
喻研轻易不害羞,但还是被学生们搞得满脸通红。
晚上邵昀过来,向初也以“爸爸出差没有人管很可怜”为由,吃完饭后死乞白赖地留下来住。
邵慕言打来视频电话时,喻研正在客厅的餐桌上做第二天上课用到的课件。
邵昀则和向初在另一张书桌上写作业。
学校布置的作业已经写完了,邵昀还会单独给向初布置一份。
有他这个哥监督着,向景恒都少了一份家教的费用。
家教都比不上邵昀好使。
“别有压力。”
邵慕言刚洗完澡,穿着深蓝色的睡衣,细软的头发没定型,就那样洒脱肆意地垂着,看上去很减龄。
他跟喻研分享了自己的课程思路,喻研仔细听着,待他说完后,忽然一笑:“我都记住了,实在不行我就直接背你说的好了。”
邵慕言知道她在说笑,也跟着笑起来。
向初却唰地抬起头,眨了眨眼睛。
“专心写你的。”邵昀用笔端在向初本子上点了点。
向初凑近邵昀,小声道:“哥,刚才邵伯伯说了那么多,妈妈都能背下来?”
“别人不能,小姨能。”邵昀面不改色。
“妈妈好厉害。”向初小声赞叹,又问邵昀:“那你呢?”
邵昀面无表情:“我没仔细听。仔细听了也能背过。”
背东西而已,很简单。
“……”
向初又眨眨眼:为啥大家都能背过?
就他一个笨蛋?
向景恒出差回来,刚洗过澡,就见向初抱着自己的小枕头颠颠地上了他的床。
几天不见,感觉小家伙又长高了,还有点胖了。
向景恒捏捏他的小脸,“妈妈做饭好吃?你这小脸都圆了一圈。”
“好吃!”向初毫不犹豫地点头,“我每次都能吃一大碗米饭!”
向景恒听着儿子跟报菜名似的炫耀着在喻研那吃到的美味佳肴,既欣慰,又心酸。
唉……他现在想吃都吃不到了。
“邵伯伯做饭也好吃,不过这几天他去了京城,不在家,就只有妈妈一个人做了。”向初说。
向景恒一挑眉。
早知道邵慕言要回京,他就不出差了,趁邵慕言不在,他到喻研面前刷刷存在感多好。
不知道是不是现在有了玩伴,向初的性格比之前开朗了许多,小话痨似的跟向景恒分享着点点滴滴。
说起昨晚他住在喻研那邵慕言打的那通视频电话,向初靠在向景恒怀里噘了噘嘴。
“我好笨啊爸爸,妈妈和哥哥的记忆力都超好,都能过目不忘,用心看过的东西立马就记住了,我为什么就不能呢?我都觉得比起我,哥哥更像是妈妈亲生的。”
“瞎说。”
向景恒总不能说是自己拉低了儿子的智商,安慰他道:“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是天才,过目不忘的人少,再说你也不笨。”
说着,他心里不知为何一咯噔。
冷不丁地又想起了苏大夫的话——
“亲与不亲,难说的很呐。血缘在某些时候不重要,在某些时候又很重要,还是弄清楚些好。”
这话总不合时宜地在他脑海浮现,像是一根鱼刺扎在喉咙里,卡得难受。
可是他从梅苏里回来后又去做了一次亲子鉴定,他和向初的血缘没有任何问题,总不可能向初不是喻研亲生的吧。
爹可能不是亲的,但妈一定是。
或许真是自己想多了。
—
邵慕言回京这几天也没闲着。
华之道和宋丞约他吃了个饭,邵慕言跟他们说了关于邵昀的身世,宋丞当场叫了起来:“卧槽!”
华之道也很震惊,伸手拽了拽宋丞,让他坐下。
“我就说!”
宋丞一把抓住了华之道的胳膊,清俊的面容写满激动,“比起邵大哥,昀昀长得更像阿言!”
“是,你最聪明。”华之道皮笑肉不笑地握住了宋丞的手,他胳膊都快被他捏紫了。
宋丞本来就喜欢邵昀,不知道多少次跟邵敏提议说不如把邵昀让给他,给他当儿子,以后他和华之道的家产都是邵昀的。
邵敏冷哼一声,“我稀罕你那点钱?你抢我男人就算了,还想跟我抢儿子,天底下所有好事都归你得了。”
宋丞也哼:“谁是你男人?华之道是我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撕吧起来。
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你姐知道了吗?“华之道问邵慕言。
邵慕言轻轻摇头:“还没告诉她,我打算回上州当面和她说,怕我姐不接受。”
一听这话,宋丞和华之道对视一眼,宋丞问:“你是打算把昀昀认回来?”
按照邵敏的性格,如果知道邵昀是邵慕言的亲儿子,只会狂喜,可是如果邵慕言要和她抢邵昀,那就另当别论了。
毕竟“妈妈”和“姑姑”,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邵敏未必舍得。”宋丞提醒邵慕言,“你小心点,你要是和她抢昀昀,她非挠你不可。”
宋丞就被她挠过,可疼!
邵慕言:“我不会和我姐抢。喻研也提醒过我了,认不认的不在我,而在昀昀和我姐。如果要保持现状,我也可以。”
“喻研这么说的?”
宋丞忍不住咋舌:“真是识大体。我也是不明白,喻研这么好,向景恒当初怎么就没有好好珍惜呢?”
邵慕言心道:要不是他眼瞎心盲,也就没我什么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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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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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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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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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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