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老太太看着趴在地上几乎快要奄奄一息的人,只剩下快要有一口气的时候,裴老太太抬手举止,“别以为姓裴,就真的把自己当成裴家人,你自己的来历,想必你也清楚。你那母亲水性杨花的性子,谁知道,你是不是她在外面跟谁外面生的野种。”
“我把你放在裴枭身边,只是为了让你缓和,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再大的仇恨,也抵不过他们父子之情。”
“可你…倒是随了你母亲,连你自己兄长都敢勾引,不知廉耻。”
裴颜趴在地上,如同一个丧家之犬般,她开口,口中的鲜血便流了出来,她伸手,一步一步,爬过去,抓住了裴老太太的裤脚,“求…求求你,让…我,看一眼她。”
裴老太太长裤上沾染了血迹,觉得晦气,手中的拐杖挥起,打掉了她的手,“我告诉你,不可能!”
“你好好的就在这里静思己过,什么时候结束,你就什么时候离开!”
“不…不要!奶奶,求求你,我妈妈一个人,会死的…”
‘哐当’废弃的铁门大门被关上那一刻,仓库里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中,裴颜看着那外面的光芒一点一点的消失,黑暗中,一只老鼠从她手上爬过,闻到了那股血腥味,停下闻了闻。
我…我不信,你会是杀人凶手。
我不信!
妈妈…
最后,裴颜也忍受不住的疼痛,陷入了昏迷…
紧接着三天,裴枭都没有回来。
除非是裴家有事,否则裴枭不会不回来。
宋明珠一如往常,这个点还在做作业。
一道紫色闪电划破夜空,紧接着是震耳欲聋的雷声,豆大的雨滴落下,宋明珠穿着睡裙,头发是刚洗过,还是有点湿,她放下笔站起身来,走到窗前准备关窗户。
吗,
雨,下得很大,外面的风吹在脸上。
空气中带着一股泥土掺杂着雨水的气味,看着外面下的大雨,宋明珠捂着胸口,不知道为何什么,她胸口突然有种说不出来的沉闷。
等再次响起巨大的雷声,宋明珠被吓了一跳,她刚准备转身离开,突然,只看见天花板上的灯,闪了一下,整个君临公馆便陷入了黑暗。
宋明珠怕黑!
这种黑,是刻在骨子里的怕。
前世,她被老男人折磨的时候,他喜欢就是蒙住她的双眼,手里拿着长鞭打在她的身上,烫熟的烙铁……
在黑暗中,她看不清一切,永远都不知道接下来等待她的折磨会是什么。
宋明珠慌张,害怕地去找抽屉里的手电筒,找到的手电筒,只是亮了一下,灯就已经熄灭了。
漆黑伸手不见的房间里,磕磕碰碰,不知道碰到了哪里,整个人摔倒在地,宋明珠顾不得身上的伤,一瘸一拐,跑到了楼下。
裴枭回了裴家老宅,佣人不在公馆过夜,现在更个公馆里只有她一个人。
在一楼的台阶,踩下,脚步悬空,宋明珠整个人从楼梯处摔了下来…
就在这时,大门推开,一个被光束拉长的身影,从外走进来,看着狼狈摔倒在地上的人…
佣人立马瞪大了双眼,没有多敢耽误,立马上前将摔倒的人,搀扶起来,“明珠小姐,你怎么了!”
佣人扶起浑身颤抖的宋明珠,宋明珠也仿佛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般,紧紧抓着佣人的手。
没想到不过就是停电了,这位大小姐,会吓成这样。
见到她面色苍白,抓着她的手一直都不放开,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
见她哭成这样,佣人也是心疼得紧。
宋明珠被佣人扶到沙发前坐下,见她脚上就穿着一只鞋子,脚踝红肿,刚刚应该是从楼梯上滚下来了。
“明珠小姐,我去给先生打电话。”
宋明珠呼吸急促,“…什么时候来电啊!”
“这…不太好说,现在外面下这么大的雨,起码应该是要等到明天了。明珠小姐,还是给先生打电话吧。”
宋明珠一直抓着她的手没有放开,“哥哥现在应该跟嫂嫂在一起,我不想打扰他们。”
宋明珠整个人蜷缩在沙发里,佣人欲言又止,张秋禾不是爱管闲事嚼舌根的人,自从她来公馆之后,她们这些做事的佣人,有不少人在背后说三道四,无非说这个孩子,都是满肚子的心眼,想要当这个家的女主人。
张秋禾以前也不少在有钱人家做保姆,什么事没见过,四五十岁的老男人经常带不同的年轻小姑娘来别墅,根本见怪不怪。
现在看来,倒像是她们误解这个小姑娘了。
不过也是,才十六岁,她能懂什么,这个每天放学回来,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上,根本没有不该有的坏心思。
“明珠小姐,我去给你拿药箱,你看你摔成这样,到时候先生回来一定会责怪我。”
宋明珠抓着她不让她走,“没事,我一点都不疼,你不要走。”
宋明珠靠近了她几分,很依赖,特别是这样的环境中,谁的出现都像是一根救命稻草。
“明珠小姐,要不然,还是先回房吧,等到夜里会着凉的。”wWW.ΧìǔΜЬ.CǒΜ
哭泣的嗓音,点了点头。
宋明珠更是抱着佣人的手,不愿意放开。
“明珠小姐,能忍住吗?我先给你去拿药箱,你再这样下去,伤势会很重。”
宋明珠忍痛地点头,“好。”
佣人手里提着药箱,还要扶着受了伤的小姑娘回房间。
还要有电筒,要不然真怕她连房间都不敢回去。
宋明珠回到房间后,另一只丢失的鞋子,还在房门口。
佣人把手电筒,放在书桌上,整个偌大的房间勉强能够照亮,外面的雨势越来越大。
佣人:“看来今晚先生又不回来了。”
宋明珠坐在床上,凌乱的头发,身上的睡裙,被扯破了一个扣子,脆弱破碎的模样,简直就像是个精致的洋娃娃一样,若不是看着她抬起头来的动作,不知道还以为,还真是个玩偶娃娃。
佣人给宋明珠身上各处,上了药,给她换了身衣服,她的情绪才算是稳定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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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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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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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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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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