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明娴自己去也行,不过周氏这人不错,她便点头同意。
两人最后只拿了两只兔子,两只野鸡回去,剩下的都被两人藏起来。
周氏脸上笑的那叫一个灿烂,路上遇到村里人,她打招呼说话都乐呵呵。
“二郎媳妇,你捡到钱啦,这么开心。”
“三婶山里哪有钱让我们捡,不过是今天我娘说要给四弟补身子,要杀只鸡,想着有肉能吃,就开心。”
凌三婶眼睛一直往两人背的背篓里飘,看到确实都是草,很是嫌弃,“杀鸡也只是给病秧子吃,你开心什么,难不成你还能吃到?”
“自是能吃到一块的,三婶你还不回去呀?快吃午饭了呢,还有你刚才说我四弟是病殃子,这话我回去要告诉我娘,让她找你理论理论。”
凌三婶眼神变了变,“随口说的而已,再说四郎本来身体就不好,怎么还不能说?”
周氏皮笑肉不笑,“别人这么说没什么,可你是我们的亲三婶,回头这话传出去,就怕三叔会不满意。”
凌三婶干脆闭嘴,“周氏,没发现你这嘴巴越来越厉害了。”
“没有实话实说。”
凌三婶说不过她,干脆不说,眼神看向一直没说话的杜明娴,最后放在周氏身上,“知道的说你是当嫂子的,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人家媳妇呢,正主在后面都没说话,你急什么。”
周氏刚要开口,杜明娴上前两步,也没看到她是怎么动作的,“三婶你还不快回家,你这腰带开散了。”
妇人上身都穿的短褂,腰间都系着一根布条叫腰带,腰带一散,宽大的衣裳散开,连带裤子都容易掉。
凌三婶低头一看,腰带真的开了,她慌乱之间起身,惊叫着转身就跑,跑两步裤子往下掉,她慌忙拉住,边哭边往回家走。
村里这会儿没有什么人,凌三婶这一出好戏只有杜明娴与周氏在看。
周氏正低头看着地上明显被刀割开的布,默默咽了咽口水,这四弟妹太厉害了。
杜明娴没发现周氏看自己眼神不对,并没解释什么,“二嫂走呀。”
周氏慌忙跟上。
这一场闹剧杜明娴没放在心,周氏却记在心里,同时手上也多了一个凌三婶的把柄。
两人回到家,家里人看到东西自然特别开心。
“娘,我刚才回来的时候遇到三婶,我说今天咱们家吃鸡呢,三婶还说四弟是病秧子什么的。”周氏进门就拿这个说事儿,要吃肉。
凌母一听这话就生气,她那个三弟妹可真不是好东西,“行了,今天吃鸡,两只都吃了。”
老四媳妇是个厉害的,从老四媳妇进门,家里这肉都吃好几顿了。
“老大,你下午拿着这两只兔子去镇上卖了。”
“娘,要不让二郎去?”周氏出声。
王氏看了一眼周氏,“相公下午也没什么事儿,可以去镇上。”
周氏也不是想与王氏争,她还要相公帮忙卖别的,相公要不去,怎么卖?
“大嫂,往日里有什么事情,爹娘都是让大哥去,二郎也是家里的一份子,应该替家里分担的。”
大郎几个今天没有去干活,凌二郎下午打算在家里休息,听到媳妇让他去镇上,不由疑惑,但没说什么,打算一会儿回屋再问。
“要说分担也是应该去地里分担,今天相公他们都在地里,二弟可是一直在家呢。”
“自是二郎不舒服才没有去地里的,大嫂这是对二郎不满意?”周氏也来了火气,大嫂平常挺好的,有些时候是真小气。
两人在这里争的不行,刘氏突然出声,“娘,我做的绣品也攒了一些,不如下午我与相公一起去镇上,顺便将兔子卖了。”
凌母看到儿媳妇们的样子,最后点头同意刘氏的要求,“行了,让三郎去了,你们也别争了。”
周氏很生气,回头郁闷的看了一些杜明娴,杜明娴表示,卖东西的办法很多,能去就去,不能去就偷摸去呗。
周氏:镇子只有一个,卖野味儿的地方也就那么两个,撞一起可就尴尬了。
王氏在一边看到周氏还回头看杜明娴,就更生气,现在二弟妹和四弟妹好的像一个人,这是要合起伙来欺负人呀。
儿媳妇的眉眼官司凌母不会管,只要大事大非面前不出问题就行。
中午吃的野鸡,还是两只,每个人都分到了好几块肉,可给大家开心坏了。xǐυmь.℃òm
凌四郎碗里的永远都是最好的肉,不过……他还是没什么胃口,吃了几口就吃不下,只喝了点汤。
凌母看到这样,心疼的不行,但也不敢开口说让凌四郎吃。
这个儿子听话,若她开口,四郎肯定会吃,但四郎吃过之后会不舒服,到最后就是吐,昏睡,以前就有过。
“四郎可是不喜欢,要不一会儿娘给你做点面吃?”
“没有,很好吃,早饭吃多了,不太饿。”
凌母想说早上你只喝了一碗粥,怎么就吃多了,话硬是卡在喉咙里没说出来。
杜明娴也发现了,她感觉凌四郎应该是身体不舒服,“要不我下午与你一起去镇上,找大夫看看?”
周氏一听眼神瞬间亮了,“对对对,四弟没吃多少东西,应该去找大夫看看,再顺便将那两只兔子卖了。”
凌母心疼儿子,“好,老四媳妇一会儿你和老四一起去镇上,让大夫给他好好瞧瞧。”
周氏又刻意提了一句,“三弟妹你就不用和三弟去镇上啦,让四弟他们带着一起去就行。”
刘氏微微蹙眉,不喜欢这个二嫂。
凌母说:“老三媳妇你那绣品要想卖,让四郎他们带着你帮卖。”
“不用了,我改天再去便是。”刘氏说完低头吃饭,心里很不舒服。
王氏将一切看在眼中,等吃过饭,凌四郎他们离开后,王氏才去找了刘氏。
刘氏下午的时候没事儿,一般都会在院子里坐着刺绣,外面光线好。
“娘可真是偏心,卖两只兔子,最后还得让四弟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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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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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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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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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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