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行和姜予遥还没到边疆,就遇到了等在驿站里的魏丝窈,她带来了魏武侯的亲笔信,还有一支近千人的精锐护卫队。
“遥遥。”
再次看见姜予遥,魏丝窈很开心,她将信递给沈知行,就要拉着姜予遥去说悄悄话:“这里驿丞做的菜很好吃,我让他给你准备了很多好吃的菜。”
这里还没到和外族相接的北疆,但接近北疆,总归是不太安全。
沈知行不放心姜予遥留在这里,他提醒了她一句:“一炷香后,我们就要继续赶路。”
魏丝窈有点怕这位手段凌厉的首辅大人,她拉了拉姜予遥的衣袖摇了摇,小声的问她:“遥遥,你和我一起走,好不好?”
姜予遥刚要开口委婉的拒绝她,另一道清冷的声音先一步的响起:“魏小姐,武侯的意思是你立即回京。”
“不可能,我父亲明明说让我去边疆历练的,他还说......”
魏丝窈后面的话戛然而止,愣愣的看着沈知行递给她的一页折叠的信纸,上面写着:爱女丝窈亲启。
这是父亲的笔迹,她认得,刚才她也是亲自看着沈知行从她给的信封里取出来的。
沈知行没精力去理会魏丝窈的心情,他将魏武侯的信递给姜予遥,倒是一点也没避讳,对姜予遥多解释了一句:“我让驿站准备了热水和吃食,你洗漱后,吃了东西,我们就要立即出发。”
“好。”
姜予遥对着沈知行笑了下,感受到他的关心,她心头一暖。
旁边看完魏武侯信的魏丝窈,心头百般不是滋味,别以为她没听出来,沈大人对她说话就硬邦邦的,对姜予遥说完,就温柔了许多,就算是他们情意不一般,但看在她千里迢迢送信过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无论心里怎么腹诽,魏丝窈脸上是不敢表露出来一点点的,只能可怜巴巴的看向姜予遥,希望对方能帮自己说说情,她不想去京城。
“初愿在京城,还有我的闺中密友顾岚,你如果去了,她们会带你去听戏,买漂亮的衣服和时兴的首饰,还有很多好吃的,顾岚懂得很多有趣的事儿,以前,都是她带着我玩。”
姜予遥说着话,拉着魏丝窈的手往外走:“我一会写封信,你帮我带给顾岚。”
“好啊,如果有好玩的和漂亮的首饰,我给你也留一份。”
魏丝窈觉得也不是那么的排斥京城了,能和姜予遥做闺中密友的女郎,她也很想见一见,认识一下,以前她也随父亲去过京城,但和那些京中高门女郎都玩不到一起去,她们总是聚到一起嘲笑她。
沈知行不明白女郎们之间的相处,姜予遥搞定了魏丝窈,他就不用让人把魏丝窈绑了扔马车里,强制送去京城了。
然而还没等他们出发,在外面警戒的人就发现驿站被包围了。
驿站前不挨村后不挨店,距离最近的村镇,也要数百里之外。
平日里,只有驿丞和几个打杂的驿夫,没什么抵抗力,现在多了护送魏丝窈的一千人,还有沈知行一行人,按理来说,现在不是偷袭的好时机。
林书匆匆而来,将探得的消息禀报给沈知行。
“大人,对方是数股人马从不同方向汇聚过来,尽管做了伪装,但应该是外族人,里面或许还混有别的势力。”
沈知行登上驿站最高处的瞭望台,看着从远处呈围拢之势的外族人,人数不少于千人,显然对方是知道这里大概的情况。
姜予遥洗完澡,换了衣服出来,得知情况后立即也过来查看。
沈知行看见她,立即招手让她过去:“应该是外族人联手了其他势力。”
刚才沈知行已经找驿丞了解过情况,这还是第一次,驿丞吓得腿都软了。
如果不是首辅大人在这里给他底气,驿丞早就弃了驿站逃跑,或者是自杀,免得被抓住后要遭受折磨,他最怕疼和流血了,如果不是实在穷,他早就花银子往上升一升,挪个地方了。
很快,沈知行就利用附近的地形,和驿站的优势,布置出战术来,他调动了魏家一百护卫队的人。
“都调去用都没关系。”
魏丝窈很大方,她刚刚得知,可能就是她这一路太高调,带了很多辎重,才招惹来了这些外族人的围攻。
沈知行没让姜予遥出驿站,外面那些人并不是精锐善战之兵,应该是小股勘察兵,大部分都是出来历练的新兵,不足为惧。
在出驿站前,沈知行拿出一个黑色面具递给姜予遥。
“囡囡,帮我戴上。”
姜予遥不太明白为什么他突然要戴面具,但是觉得他肯定有他的深意,她没有追问,亲自将面具给他戴上。
当黑色的面具戴上沈知行的脸,挡住了他俊美无双的容貌,整个人的气势也陡然发生了变化,如劈世无敌的战神,全身都笼罩着所向无前的杀意。
魏丝窈本来好奇的悄悄来偷看一眼,结果就对上一张如煞神一样的面具,她吓得脚底打滑,转身走的飞快,生怕慢一步,就被对方给踩到脚底下,踩扁。
沈知行带着人离开驿站后,驿丞胆战心惊的带人将饭菜端上来,殷勤的像伺候祖宗一样,有他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野味,还有魏丝窈带来的一些食材,驿丞别的不擅长,厨艺倒是非常好,魏丝窈在这里待了两天,人都胖了一圈。
姜予遥确实饿了,她问过驿丞,得知沈知行他们已经吃过了,她才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一百对一千,只用了一个半时辰,战斗就结束了。
除了留下必要的活口审问,其他的人都被斩杀在驿站百米之外。
血腥味浓重的,坐在驿站屋子里,也能闻到。
之前定好的出发时间被推后,沈知行亲自审问抓到的俘虏,很快从他们的口中得知,不只是外族人,还有北疆和西疆都加入了进来。m.χIùmЬ.CǒM
以前的外族,是几个不同部落的统称,他们每年都会混战,相互牵制。
但是去年其中一个部落的新首领察尔客,天生神力,矫勇善战,又精通排兵布阵,他带领手下将其他部落打败,成了他们的新首领,随后将自己的妹妹送去给北疆王做妾,自己又迎娶了西疆公主,又派出使团去天樾京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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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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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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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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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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