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予遥睡到中午才醒,她睁开眼睛,看着眼前陌生的房间,恍惚了一会才想起这是哪儿,她急忙起身,外间的架子上已经放好了洗脸的水和毛巾。
这是先帝时期一个告老还乡的尚书府邸,尚书姓杜,已经去世多年,儿子五年前也病逝,他的孙子杜锦书继承家业后。
杜锦书不思进取,平日里吃喝玩乐,挥金如土,将家产败了大半,到最后府里入不敷出。
他娘杜夫人被气病,她想方设法的为杜锦书求娶城里好人家的女儿,但杜锦书至今不肯成家,也没有通房和妾室,近身伺候的都是小厮。
渐渐有流言传出,杜锦书喜欢男人,对女人没有感觉,城里没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杜锦书,也断了和杜府的来往。
就连媒婆一听是杜锦书,连门都不进,连连摆手,这份媒人银子,她们没本事拿,为此杜夫人愁的头发都白了,无奈的遣散了大部分仆人,只将她身边的近身婆子和丫鬟留下,两个看门的,两个厨子,杜锦书的两个小厮,随后闭门不出,随儿子在外面怎么闹腾,她一个月只给他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银子,以前都不够杜锦书去一趟茶楼花费的,没了银钱支撑,以前跟着他吃喝玩乐的那些人,也不待见他,嬉笑嘲讽,后来再一次争执中,杜锦书被人打断了腿,被人抬回府,听说没治好,瘸了,自此也消沉下去。
整个杜府,数月都不见正门打开一次,采买的厨子都走后门。
很多人走过杜府门前,都要感慨几句,后来说多了,在走过杜府门前,连看一眼的眼神都没了兴趣,只在脑子了过一个念头,杜府里还有活人吗?
如今整个杜府寂静荒凉,除了杜夫人住的院子还有人影走动,其他地方很难见到人影。
隔一段时间,府里的厨子就会去请大夫来给杜锦书诊治,这一天,采买的厨子又去医馆请大夫去为杜锦书看病,被医馆轰了出来。
“还敢来这里请大夫?先把欠的药费银子还了再说,那样的败家子,早死早超生。”
厨子身上没银子,瑟瑟缩缩的离开,在街上遇见一个举着神医幌子的游医,厨子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思,将神医请进了杜府,府里终于有了点人气。
神医进了杜府,第一时间不是去看杜锦书,而是直奔沈知行落脚的院落,和姜予遥撞了个正着,姜予遥看着手拿神医的中年男人,她迟疑的叫出对方的名字:“林书?”
林书贴着的假胡子抖动了下,他拱手行礼时,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神医的幌子,急忙扔到旁边,对着姜予遥行礼,好奇的问了一句。
“姜大小姐,你是怎么认出属下的?”
“你的眼睛和别人的不一样。”
姜予遥的话音一落,旁边的房门从里面被拉开,沈知行从里面走出来,幽幽的目光看着她,意味不明的问她:“他的眼睛有什么不一样的?”
这语气,不要太酸!
【小丫头竟然观察的这么仔细,她什么时候开始对林书上心的?】
她什么时候对林书上心了?姜予遥有点无语,她上心的是他们的主子,好不好?不过这句话,她是不会说出来的,之所以能清晰的认出林书来,是因为她为了区别林峰和林书两兄弟,和翠柳探讨过,最好区别的就是他们眼睛的细微差别之处。
林书扮成神医进府给杜锦书治病,为他们在杜府遮掩一下。
至于杜锦书的病,则有林老神医负责,此时正在杜锦书房间里辛苦针灸的林老,他心里的怨念,可以下一场鹅毛大雪来。
沈知行很嫌弃的挥手,让林书去继续做他的神医,他的目光一直落在姜予遥的身上,做了个手势:“我让人做了几道菜,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
听到吃的,姜予遥这才感觉到肚子很饿,刚才醒来惦记沈知行的伤,她急匆匆洗漱就赶了过来,都忘记还没吃早饭,也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了。
“你的伤怎么样了?”
“等吃了饭,囡囡可以在为我上药吗。”沈知行声音虚弱,连走路都慢了下来,他一只手捂着身前的伤口,似乎伤口又开始疼痛起来。
姜予遥担心他伤口的毒没清干净,担心的上前扶着他:“我让林老神医来给你看看,昨晚太仓促,毒素可能还没清干净。”
“林老被人请去救命了。”沈知行停下脚步,浓密的眼睫毛垂下来,挡住了他深邃的眼睛,他的声音有些失落:“如果你也有事情的话,不用理会我。”
“我没事,我先给你看一下伤口。”
“不,先吃饭,你早饭就没吃。”
沈知行坚持让姜予遥先吃了午饭,他告诉她:“我一直在等着你醒来一起吃。”
很快,梁大就提着食盒进来。
食盒里是四菜一汤,荤素搭配,都是姜予遥爱吃的菜,甚至还有一道辣炒兔肉。
她眼神复杂的看了一眼沈知行,对上他温柔的眸子,姜予遥心头悸动,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他对她的好,她怎么会不知道。
在沈知行催促的眼神里,姜予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兔肉放进嘴里,心里暗暗决定,晚上的时候,她一定要做点滋补有营养的好吃的给他。
因为受伤,加上中毒,沈知行忌口的东西很多,四菜一汤,他只能吃其中的两道菜和汤,但他吃的津津有味。
而在另一个房间里,林老神医看着眼前的一碗面条,眉心皱到一起,他不敢相信的指着面条问林书:“这就是我的午饭?林书,咱们可都是姓林,你这敷衍的不要太明显,我不相信你给你家大人吃的也是这个。”wWW.ΧìǔΜЬ.CǒΜ
“大人受伤又中毒,当然不能只吃面,林老,厨房里人手不够,您凑合着填饱肚子,如果您真的不习惯,我送您去......”
“习惯!”
林老神医心里冷哼了一声,别以为他不知道沈知行打的什么算盘,他是不会为了一口吃的,放弃他选中的徒弟,他咬牙打断林书的话,笑得有些狰狞,加重了语气告诉林书。
“老夫最喜欢吃的就是面条,就算是一天三餐都是面条,都吃不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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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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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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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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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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