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姜予遥说完这个字就听见脚步声,她示意翠柳不要多说,她能感觉到那个僧人的视线,一直没离开她们的背影。
当她们从茅房出来不久,就遇到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唇红齿白,很是天真可爱的叫着姜予遥:“漂亮姐姐,你们也是来拜佛的吗?你能陪我玩一会吗?”
“是啊,弟弟,你的家人呢?我送你去找你的家人好不好?”
姜予遥看着小男孩,他身上的衣服款式和料子,看起来就不是普通人家,身边怎么会没有小厮跟着,没有丫鬟婆子照顾,让他一个人跑到这么偏的地方来?
小男孩摇头,他张嘴想要说什么,突然看了姜予遥身后一眼,匆匆留下一句话就跑开了。
“漂亮姐姐,我下次再来找你玩。”
很快,小男孩就跑的没有影子,都没给姜予遥再开口追问的机会,姜予遥愣了一会,她看了看周围,挑着一条路,带着翠柳就走了过去。
两个人走出不过百步,就有一个僧人发现了她们,他双手合十:“女施主,可是迷路了?”
“是,劳烦大师带我们去前殿。”
姜予遥客气的请僧人带路,随着他去了前殿,与献王汇合。
此时春娘已经寻到献王这里,让他请僧人帮忙寻找姜予遥主仆,看见她们回来,春娘十分自责,她应该陪着姜予遥一同去茅房的。
姜予遥安抚着她:“不妨事,我只是迷了路,很快就遇到僧人问了路,带我们回了这里。”
几个人拜了佛,献王去了厢房休息,姜予遥和春娘坐在一棵百年大树下喝茶。
山环水抱,幽静古朴,钟声悠悠,香火缭绕,庄重肃穆。
在这里静坐一会,能让人心境平和又净化。
如果不是太多疑点,姜予遥真的不想破坏此时的氛围,她喝了一杯茶,和春娘闲聊,话题很快转到雁回塔上,春娘倒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于姜予遥好奇为什么在这里建造一个雁回塔,她并没有隐瞒的告诉了原因。
“予遥小姐不知,之前献王妃性子恬静,是个信佛之人,献王为了献王妃建了这座塔,但是没想到塔刚建好不久,献王妃就难产去世了,一尸两命,献王痛失王妃和爱子,为此十分悲痛欲绝,在这里供奉了王妃和孩子的长明灯,每年都要捐献很多财物到雁回塔,这些年,王爷爱民如子,也心灰意冷,也远离了朝堂和那些纷纷扰扰。”
春娘脸上闪过一抹苦笑,她也不避讳的告诉姜予遥:“予遥小姐应该能看的出来,奴家仰慕王爷,王爷对奴家也多有照拂,但是从没有逾越之举,奴家也有自知之明,蒲柳之姿,没有资格陪在王爷身边,能像现在这样偶尔能帮一帮王爷,已经是很满足了。”
“这些年,献王爷的身边,也没有其他女子,他的心里只有故去的献王妃,知道这件事儿的人并不多,王爷为了不引起那位的猜疑和忌惮,很多事儿都很低调,如今怕是正在缅怀故去的王妃和爱子。”春娘的话说到最后,很是怅然。xǐυmь.℃òm
姜予遥确实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个原因,她喝了一口茶,有些唏嘘,她真的没看出献王是个如此痴情的人,而且没有听沈知行提过,献王曾经娶过王妃。
“抱歉,说这些话影响了予遥小姐的心情。”春娘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起身走到树边,转移了话题:“这棵百年老树,在寺庙建成之前,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在这树下睡过觉,避过雨,如今它能在这寺庙里也沾染了香火,也是好事。”
姜予遥仰头,看着头顶上茂密的枝叶,午后的阳光透过间隙落下斑驳的光影,让她恍惚中想到了沈知行,不知道他此时在做什么,当他得知她竟然大胆的没有任何准备和犹豫,就上了献王安排的马车来了这里,不知道会不会气的跳脚。
大抵是不会的,沈知行那么自持稳重的人,只会派人追来暗中保护她,这也是姜予遥做这些事情的底气,也是她敢随着献王来封地的勇气来源。
“予遥小姐是在想沈大人吗?”春娘说完又反思过来她逾越了,急忙告罪:“是春娘失了分寸。”
“是,我在想他。”
姜予遥很大方的承认,她不是忸怩做作的人,也瞒不过眼前的春娘,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在一起,还能活到白头,她真的想和他也一起出去到处走走看看,体会不同的风土人情,看一看他描述过的那些名川大山,壮阔山河!
为了当天赶回去,献王一行人没有在雁回塔待太久的时间,在黄昏时赶回了王府,此时府里已经安排好了晚饭。
菜色丰盛又美味,是按照京城的口味儿做的,献王向姜予遥解释了一句:“这是从京城带来的厨子,你应该吃的习惯。”
尽管这一路安排的妥帖,舒适又奢华,姜予遥还是瘦了一点,食欲也没有在京城好,这让献王上了心,他可是知道沈知行对姜予遥的在意程度,如果被沈知行知道她瘦了,肯定会拔剑指责他不但把人拐跑这么远的地方,还没照顾好人。
严重一点的,很有可能友尽!
“谢谢献王的好意,民女有个不情之请,还想请献王同意。”
姜予遥一开口,献王就猜到了她要说什么,他看着她,很想说既然是不情之请,那就别提了,可是想到她的那些银子,他又咽了回去,等着她开口。
“民女想另外购置宅子,出去居住,王府里一切安排的都很好,但是民女进出,百姓过于热情,民女自小清净惯了,有点吃不消,也不习惯。”姜予遥起身,对着献王行了一礼。
献王放下筷子,目光晦暗不明的看着姜予遥,沉默了一会才开口:“你实在是没有亲民的这个福气,不过是百姓想要表达他们的善意,你如果觉得不习惯,本王可以.....”
“王爷。”姜予遥再次行礼,打断了献王后面的话:“民女只是客,这里是王爷的封地,自当以王爷为先为重,就算是民女搬出去,也不会影响了大家的合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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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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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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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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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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