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见到沈墨,她还没见过这男人生气的样子。
打量着男人越发吓人的脸色,姜柠就知道他是真的动了怒了。
现在的情谊,可不是多年后职场上的虚假情,在战场上拼下来的生死情谊,都是过命的交情。
从知道志奇的爸爸是沈墨战友时,她就沈墨不可能放得下这孩子。
其实她有一个想法,沈墨应该不会不答应。
沈墨看向志奇,“志奇,他们经常这样?”
“没有经常。”志奇摇摇头,“我把东西给他们了,他们也不会做什么。”
王小天和王小地怕水,根本不敢下水,每次都是让他下水去抓鱼,然后被兄弟俩抢去说是他们抓的。
姜柠是亲眼看到那些孩子下手的,深有体会,骨节捏得咔咔作响,“现在这些熊孩子就是欠揍,打一顿就老实了。”
沈墨看她那副嫉恶如仇的模样,心里的那点怒意消了不少。
吃过午饭,志奇又自告奋勇的说要洗碗,姜柠毫无负担的把洗碗任务交给他。
沈墨见有人抢了他的洗碗差事,就到门口拿起了水桶和扁担,一副要出门的样子。
转悠着消食的姜柠问他,“你去哪儿?”
沈墨把扁担扛肩上,“去河里挑水,家里的水养不活野生鱼。”
“我跟你一起去。”姜柠有话要跟沈墨单独聊。
随即又偏头撇向厨房,“志奇,你好好看着家啊。”
说完,姜柠就跟着沈墨走了,留下志奇一个人在偌大的院子里风中凛乱。
堂屋那边的那间卧室也大敞着。
在王家的时候,王奶奶怕他手脚不干净偷东西,只要他在家的时候,屋子里的几个门都是上了锁的。
甚至王家出去走亲戚的时候,王奶奶不带他,还把他赶出家门,让他在外面待到他们回来了,才让他回家门。
霍志奇又偏头一看,院子的大门也开着。
眼珠子转了转,从堂屋搬出一张凳子到院子中央,志奇就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盯着大门,他绝对不会放任何一个陌生人进来,想进来就必须先过他这一关。
出门挑水的沈墨和姜柠不知道家里多了个小门神。
姜柠拔了路边的草在手里把玩着,脑子里一边想着怎么开口,想了半天,她还是决定打直球。
“要不,我们收养志奇吧。”
‘哐当——’
东西落到地上的声音。
姜柠看着地上的桶滚了两圈,她伸脚拦住了。
反应这么大?
姜柠疑惑的问,“你没想过收养志奇吗?”
她以为沈墨对志奇很关心,心里也记挂着这孩子,肯定有过想要把他收养到身边的想法。
沈墨在她要弯腰去捡水桶的时候,先一步捡走了水桶,重新把水桶挑到肩上,“你真的愿意收养志奇吗?”
“愿意啊。”姜柠点点头,“不愿意我跟你提这个干什么。”
沈墨愣了一下,没想到她真的愿意收养志奇。
担心她只是一时兴起。
想了下,还是决定跟她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媳.......姜柠...”
到嘴边的‘媳妇儿’三个字差点脱口而出,怕姜柠不自在又及时止住了。
他往姜柠的跟前走了一步,姜柠微抬头只能看到他的下颚线,棱角分明的脸上几分严谨,几分肃然。
他说:“收养了这个孩子我们就需要对他负责到成年,我们要教他分好坏,教他什么是好的品德,教养一个孩子,不是过家家,是一个担子落到了身上,姜柠你真的,想好了吗?”
沈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瞬不瞬的盯着姜柠,他等,等着姜柠给出答案。
他也尊重姜柠的任何选择。
姜柠又仰了仰头,这次对上沈墨的眼睛。
提出收养志奇是真心,也是试探。
她在试探沈墨愿不愿意收养志奇,知人知面不知心,有种人只会说不会做,两面三刀的,而沈墨的这个答案,让她惊讶,也让她满意。
她学过心理学分析,对自己的眼光有信心。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面对一切陌生的不安,沈墨好像一直在给她安全感。
这些安全感来源于他的言行举止,很多人行事都可以装,沈墨若是想装大可不把她的话当回事,也不用千辛万苦给她找到她想要的院子。
不必事事顺她。
她一个被姜家抛弃的女儿,一无娘家撑腰,二无长物傍身,沈墨想要拿捏她有的是办法。
沈墨对她的好,她眼不瞎,看得到,不得不承认她有了跟这个男人好好过日子的想法。
“沈墨。”姜柠直视他的眼睛,“我真的,想好了!”
沈墨还是有些许犹豫,他面色沉沉,“照顾孩子,费心费力,既然有了,就要好好教导。”
“志奇都八岁了也不是奶娃娃,还能帮我做家务,费不了什么神,正好我对生孩子还挺恐惧的,养志奇就当提前练手了。”姜柠搓搓手说。
无痛当妈,多爽。
沈墨:“.......”
这姑娘怎么跟别的人想法完全不同。
“!”
很快他猛然想起她刚才话里的意思,提前练手?
她以后是有生孩子的打算吗?
如果是跟他就好了。
挑了两趟水就把院子里的小水池蓄满了,沈墨下午要去营区,去营区之前他还先去了一趟李团长办公室。
*
晚上,王首长回到家就把志奇叫到了自己的书房去了。
王首长身居高位,在王家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也从不管家宅事务,都是丢给妻子和母亲去管。
可是今天,李团长那边递消息过来说,沈墨要收养霍志奇。
志奇也在他家里养了三年了,他也想过就这样把志奇养在王家,以王家现在的情况,多养一个孩子不费劲,养战士遗孤对他的名声也有好处。
可是老娘总在他的耳边念叨,问他什么时候把志奇送走。
他老娘的性格属于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他疲于应付,就想着多给点钱也就没什么了。
可三年来,老太太还是这样。
李斌突然来跟他说,沈墨要收养志奇,他暂时没答应,而是想着还是要来问问孩子的想法。
毕竟孩子在他家养了三年,再怎么说还是有点感情的。
“志奇,你沈墨沈叔叔提出想要收养你,你想去吗?”
听到这话,原本低着脑袋的志奇,突然抬起头。
王建伟这才看清霍志奇的模样,在他的印象里,霍志奇在家一直都低着脑袋的,吃饭的时候也低着脑袋,若是没什么事,这孩子就待在房间里不出来。
刚开始上学的时候,他还关心过这孩子的学习,后来媳妇儿跟他说,这孩子读书读不进去,成绩也不好,他就没再管过了。
站在办公桌前那个小小的人影,平时他出门的时候总爱比划一下两个儿子的个头到他哪儿了,可霍志奇却小小的一只,比他儿子矮了半个头不止,他记得这孩子好像跟他两个儿子同龄来着。
怎么个头差这么多?
霍志奇有些小心翼翼的问,“真的是沈叔叔说要收养我的吗?”
王建伟点点头,“嗯,他打的收养报告都在我这儿,如果你不想去沈墨家,我可以帮你回绝了。”
霍志奇被他盯着看,没一会儿他又低下了头。
王建伟见他低着脑袋,看来这孩子不是很想到沈墨家去,他正要开口,“你不去,我就......”
“我要去。”
霍志奇开口了。
王建伟见他又把脑袋抬起来,眼睛亮晶晶的,“我想去沈叔叔家!”
见孩子愿意去沈墨家,王建伟也不好说什么,抬抬手示意他出去。
王建伟坐在办公桌前,脑子里一直在想着这件事,虽然当时因为老娘提出对霍志奇只是暂时收养,但他已经默认志奇就是王家一份子了。
更何况当时收养志奇的时候,他还是受到了表彰的,上面的人一直对他赞赏有加。
本以为志奇那孩子不会答应让沈墨收养,可志奇却答应了,这确实在他的意料之外。wWW.ΧìǔΜЬ.CǒΜ
他平时不怎么管孩子,都是媳妇儿和老娘在管。
媳妇儿去供销社买东西了,看来他得去找老娘聊聊,平时老娘他们管着孩子,孩子肯定跟她们要亲近一些。
王建伟是个行动派,决定好了就离开书房去后院厨房找老娘。
他平时很忙,从来不会踏进厨房一步。
而他刚走到厨房门口,就听到自家老娘尖锐刺耳的声音。
“你这孩子今天怎么回事,烧个柴火都烧不明白吗?”王老太太说着,还气愤的伸出手在志奇的胳膊上掐了一把。
接着她又拿起两个烙好的饼递给旁边嬉笑打闹的亲孙子,“小天,小地,饼已经凉了,可以吃了。”
志奇抬头看了一眼,被王老太太眼尖的捕捉到了,一脸尖酸刻薄之像,“看看看,看什么看,烧好你的火,不然今晚饭都不给你吃。”
今天闹了那么一出,都是这个赔钱种闹出来的,可怜她的孙子遭了大罪。
她当宝贝眼珠子疼的乖孙,就被别人给打了。
所以志奇下午回来的时候,她就没给过一个好脸色。
王建伟也没想到会在厨房看到这样一幕,脸色顿时变得难堪。
冷沉的嗓音突然在厨房响起,“妈,我不在的时候,你就是这样对孩子的?”
他突然出声倒是把老太太吓了一跳。
见是自己儿子,才松了一口气,想起儿子的话眉头皱得老高,“我怎么对孩子了,这不是好好的对他们了?”
王建伟,“那你为什么不给志奇吃饼?还掐他?”
“这孩子不听话,我掐两下怎么了。”王老太太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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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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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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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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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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