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柠看小说的时候以上帝视角看原主,替原主打抱不平。
但现在看来,原主自己也懦弱,不敢去找沈墨离婚。
现在她做了这个决定,也从而接触到了沈墨。
姜柠对沈墨的固有印象一直都是,不在乎家人,空有其表,甚至大男子主义。
现在她发现沈墨也不是那么薄情寡义,在这个时局动荡的年代,多少人为了国家,为了大义一辈子回不了家。
这几天接触下来。
沈墨人挺好的。
她真心这样想。
买东西就是个小插曲,基本生活用品买完了,该回去了。
下楼的时候,楼梯旁是一个卖手表的柜台,姜柠刚要下楼梯,突然手腕被人拉住。
沈墨视线垂下,落到她纤细空无一物的手腕上,“家里没有看时间的钟,我给你买块表吧。”
姜柠扫了眼卖手表的柜台,钻石牌手表。
她想拒绝的,但现在不是手机时代,不能随时看时间。
可钻石牌的手表价格不便宜。
姜柠犹豫着要不要拒绝。
沈墨看出她的为难,直接让柜员拿出一款精致小巧的手表,很适合女性佩戴。
沈墨把手表推过去,“这个款喜欢吗?”
姜柠还没说话,又让柜员拿出几款女士戴的手表出来,让她自己挑选。
箭在弦上,姜柠也不矫情,俯身挑选。
现在表的款式还没那么花哨,姜柠就选了一款简单大方的表。
她自己戴了半晌没戴上,旁边伸来一只手粗粝的大手将手表给她戴上。
姜柠抬眸,沈墨就那样低垂着眉眼给她戴手表。
沈墨垂着脑袋都比姜柠高不少,就那样站在她跟前,有种杵了一座山为她遮风挡雨的感觉。
见沈墨低眉顺眼的给她戴手表,想到刚才自己那莫名的小情绪,姜柠突然觉得自己挺白眼狼的。
人家给她找到想要的房子,又给钱,又给买东西的,她竟然还闹情绪。
“好了。”沈墨给她戴好了表,看着她如玉似的手,又去看她的表情,“好看。”
也不知道是在夸表,还是在夸她。
现在这个时候,戴手表的人不多,但能戴得起手表的都必定是家庭环境不错的知识分子。
沈墨一直觉得姜柠的身上有种书卷气,就像经年知识沉淀下来的气质,手表很衬她。
姜柠心绪动了动,她看向柜台,指着其中一块手表,“麻烦把它拿出来。”
柜员把手表拿出来。
姜柠一只手拿起手表,一只手抓着沈墨的胳膊抬起来、
沈墨黑眸微动,似乎猜到姜柠要干什么,胳膊抬得直直的,好让姜柠操作。
姜柠把表给他戴上,他们戴的手表是同款,只不过一个男款一个女款,男款的表带要宽一些,姜柠的女款比较秀气。
姜柠找了个好借口,看着他说,“以后到了饭点,记得看着时间回家吃饭。”
沈墨喉结滚动,挪开目光。
这些日子他也知道自己对姜柠起了什么心思,这个媳妇儿他已经打心底认下了,更加不想放手。
现在媳妇儿还不相信跟着他会有好日子过,他会用行动来证明的。
付了买手表的钱,两人大包小包的回到车内,驱车回家。
逛街买东西真的是个体力活,折腾一天下来,姜柠也有些累了,车子摇摇晃晃的,看了会儿外面的风景就眼皮打架闭眼睡了过去。
沈墨见她熟睡,尽量把车开得平稳。wWW.ΧìǔΜЬ.CǒΜ
等姜柠再次再醒来时,发现车已经停在了家属院大门前。
沈墨本想把车开进去,结果家属院大门的士兵告诉他,部队那边要车。
沈墨只好把车钥匙交给士兵,让士兵把车开回部队。
车子开走后,沈墨看着地上的东西,刚要开口让姜柠等他把东西送回去一些,就看见杨征途和钱峰走过来。
两人同时打招呼。
“沈哥,嫂子!”
“副团,嫂子!”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沈墨招呼两人提东西,他把手里的一包递给杨征途,等了半天都没等人接东西。
他抬起头,见杨征途和钱峰直愣愣的盯着姜柠看。
沈墨:“!?”
姜柠一改之前土得掉渣的直筒布裤,花布衫装扮,摇身一变,变成个像台历和海报里的明星似的。
天渐渐变暗,这会儿也到了下工时间,不少人都回到了家属院。
忽然冒出个漂亮得像电视明星的姑娘,一下子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杨征途和钱峰都呆呆的看着姜柠,之前他们觉得姜柠已经很好看了,土气的打扮都让人觉得不难看,现在稍稍打扮得洋气一点,气质容貌简直又翻了一倍。
明明就是城市姑娘们时兴的装扮,她穿着就是比别人好看。
杨征途也只是在火车上起了点小心思,现在他只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漂亮的姑娘。
沈墨表面上倒是十分淡定。
但周围投过来的目光越来越多,都是看他媳妇儿的
沈墨看向呆滞的两人,嗓音低沉,“看什么?拿东西。”
“嗷嗷嗷。”
杨征途和钱峰反应过来,立马接过了沈墨手里的东西,两人笑得一脸憨样。
三个大男人,一人手里两大包,最后什么都没落到姜柠手里。
东西都拿上手,他们的视线落到姜柠身上。
姜柠:“?”
然后她往家属院里走,走了两步回头看见他们三人手里拿着东西跟在身后。
莫名有种富家小姐带保镖逛街的既视感。
家属院这会儿人来人往的,打量的目光一点不少。
女人大多都不认识沈墨,还是部队的人认出了沈墨,上前来打招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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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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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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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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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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