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禾只觉得这比喻极妙,但没什么特别的感受。
直到她生命此刻,真正经历之后……
等她彻底回神过来时,已经是来到理城的半个月后了。
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大半个月。
她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享受着微风的轻拂,沐浴着日光,睁开眼,是苍苍高山,是蓝天和牛羊。
理城,果然是个极美的地方。
这是沈初禾来这里这么多天后,最直观的感受。
所谓入乡随俗,她倒是适应的挺快。
这里经济物质条件比不上北城的发达,不同于北城城市里的乌烟瘴气,枯燥乏味的快节奏生活,也没有高楼大厦,但环境优美,空气里弥漫着花香的芬芳甘甜的味道,有山有水有牛羊,对沈初禾来说,堪比世外桃源。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地方。
在这里,她还结交了不少的“忘年交”朋友。
以至于她后来,在很多年以后,无比的庆幸自己的这一次“逃离”,让她找到了治愈自己的药。
“看阿禾的样子,是打算一直住在这里了吗?”
男人猝不及防的闯进视线,沈初禾直起身来,将嘴里的狗尾巴草吐出去,“嗯?江北霁你来啦,你上午去哪了?早上我问徐伯伯,他说你一大早就出门了。”
他们一开始来住的那家店,老板姓徐。
沈初禾也和他混熟了,这里的人大多淳朴,没什么坏心眼,老板为人也挺不错。她便一口气交了两个月的房租,租下属于她一个人的一间房。
江北霁半个月前那场高烧退下去后,也就跟着她一起租下了她的隔壁间。
这半个月以来,他一直都围在她身边转的,倒是这两天来,在她身边的时间越来越短,今天更是现在才看到他人影。
沈初禾也估摸着,江北霁大概是记挂北城那边的人和事儿了。
毕竟他的家还是在北城的,他的父母亲和妹妹都在北城,这一出走就是十天半个月,不知道北城那边的江家乱成什么样了。
“嗯,早上有点急事。阿禾,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啊?我觉得这里还挺好,我已经决定好,就这吧。”
沈初禾咧开嘴,看着江北霁,笑盈盈的回答。
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满意这里。
虽然只有半个月时间,但沈初禾是实实在在的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而且都这么长时间了,容聿川和容家的人都没找到她,北城那边也没什么动静,估摸着那些人已经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她可以放心大胆的住在这里了。
而且,在这里,她还结识了一个特殊的“朋友”,她更舍不得走了。
不过沈初禾说完后直觉有些不对。
江北霁突然问这问题,就有些不对劲。
她忽然想起来,他原来说的,等她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安顿好住下来,他就可以放心的回去了。
所以,他是打算要回北城了?
她一这么想,遂又问了一句,“是怎么了……吗?”
“没事,看见你这些天来,肉眼可见的变得快乐,活泼,话也多了很多,是好事!我也猜对了,你果然喜欢这里。”
江北霁应答,往沈初禾旁边的草地上坐了下去。
四目相对,江北霁勾唇一笑,“这地方,是来对了。”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你离开北城这么久了,真的没什么问题吗?”
沈初禾犹豫几许,还是开口问了出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她不希望给别人添麻烦,也不想别人为了她做出什么所谓的牺牲。
这么多天了,她再笨也想明白了江北霁对她究竟存着什么样的心思,所以他甘愿陪同她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来,还找了一些莫须有的借口。
但……她明白过来后,就无法心安理得的接受了。
“阿禾,你既然问了,我也不瞒着你,我过两天要回北城一趟。”
“好!江北霁,你要是有事的话,其实真的完全不用顾及我这边的!我已经能够安安稳稳在这边过我自己的小日子了,我还能过的挺好,真的!”
沈初禾迫不及待的“表态”,让江北霁有一瞬的怔愣,他抬手,摸了摸面前这个极度真诚的女孩的脑袋,
“怎么感觉你这么迫不及待要赶我走呢?小没良心的!”
几乎被摸头的瞬间,沈初禾就瞪圆了眸子。
他……
好像有点暧昧了。
江北霁嘴里是埋怨归埋怨,瞳孔里却满是笑意。
有点不一般的好看。
沈初禾也是此刻才注意到,身边的男人此时难得的身着一袭白色西装正装。
这大半个月来,江北霁也陪着她一起入乡随俗,粗衣淡饭,穿的也是这边人的衣服。
今天,却难得穿的这么正式?
不对劲。
大不对劲。
不过沈初禾忍了一嘴,没问。
她发现,这男人衣服做了变化,还有,头发。
今天的江北霁还去做了个发型,打了发胶。
反正,他今天……是有点不一样。
格外不一样。
该说不说,还怪好看的。
长得好看,穿衣服好看,做的发型也好看。
沉默片刻,沈初禾才转回了头,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有些烫。
“砰砰砰——”
什么东西在跳?
沈初禾抿唇,屏住了呼吸,似乎,是心跳,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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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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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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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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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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