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山遍野长满了杜鹃花,映山红,将人间的春色渲染的醉人。
春夏秋冬,每个季节进来,总是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人走在这样的环境里,心里舒畅的感觉,是花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的。
张耀阳的相机就只带了100张相片,然而第一天的时候,就已经用了个七七八八。
他本就是个爱拍照的人,为了这一趟出行,特意带了两个相机,一个是拍立得,其实像素一般般。
一个则是将傻瓜照相机换了,换成胶片单反相机。
这是很多摄影师都喜欢用的,专业性很强,对技术要求很高,还需要懂一些摄影知识。
张耀阳不缺这些技能,他连很困难的外语都能掌握,这玩意儿也就废了一两个胶卷,就摸熟悉。
此时拍立得不顶用,就把挂在脖子上的专业相机顶上。
这一次的胶卷能一次性拍36张,他足足带了10卷,毕竟比较轻巧,还算好带。
于是,一众汉子休息的时候,就被迫看着他们二人秀恩爱,撒狗粮,自然免不了有些意见。
“村长,下一次咱们也把家里的婆娘带来,你看咋样?”
张耀阳看了对方一眼,冷冷的道:“行啊,只要不怕死绝户了,全家老小都能一起带进来。”
这话把人噎得够呛。
他们哪敢啊。
进山是要签合同的,这一年来都没啥事儿,但不代表着就真的没事儿。
有那些不信邪的人,想要复制张耀阳的成功,但发现很难。
他们也是消息很灵通的人,和那些私自组织狩猎的人,交流过经验。
发现对方这些人,都有认真的计划了规则制度,和他们这些上山的人是一个路数。
但是无一列外,每一次都会在狩猎时闹出人命。
他们的人,也有枪,准头也不错,猎物也能捕捉到好些。
就是夜晚过夜的时候,会出幺蛾子。
十有八九出事,都是在深更半夜。
也不是没有人放哨,就是他们选址有问题,还有一个,就是他们去的地方,更加荒芜,根本没有前人进去过。
里面很多地方存在着瘴气,但这玩意儿和迷雾长得很相似,一般人根本就发现不了。
等意识到不对的时候,瘴气入体,想跑都没力气跑。
张耀阳上一世进山,也就去了五六次,还好,他这人惜命,舍不得早死。
所以,都是在外围边缘蹭蹭就好,目标也就是捕获一只鸡鸭,打点鸟雀,还不至于太过深入。
而且,大多时间是深冬,在外面找不到活路的时候,这才冒险进山,为家人在年夜饭的时候,能吃上一点肉食荤腥而冒险。
这一世,他对于这个山林,是有全方位的了解的,清楚的知道,什么地方有瘴气,什么地方是安全的。
所以,在进山的时候,他一直都在规则线路,走的都是安全可靠,在后世已经被人公认是安全的路线。琇書蛧
所以,他自然是不会有事,而且,别看一次性带了三队人马进入这大山,除了第三条线扑簌迷离,无人能得见真容,需要他亲自带着闯外,其余的两条线,都是十分安全可靠的。
就算没有他带着,只陈虎和小伟二人,就能独立带团,不需要他太多操心。
外面的人想要走这两条路,是根本不可能的。
首先,这两条路的进山口,就在他的地盘上,这外围的很多山头,都已经被他承包了80-100年。
这都是过了明路的,是他的私人财产。
所以,王平安他们时不时的也会来这个入山口处检查,想要来他这里分一杯羹的人,也得看看能不能通过这个关卡。
如果他们想要从别的地方,翻山越岭的偷摸闯进去,那也是有可能的,除非村子里面的这些汉子,闲自己的钱挣够了,把这个发财的路径,告诉外人。
当然,很难讲,不会有这种吃里扒外的人出现。
毕竟,这世间还有阴谋诡计存在,总有一些人会用糖衣炮弹,腐蚀这些村民的意志力。
真的到了那个地步,张耀阳倒也不会一味阻拦对方发财,只不过是损失两条普通的狩猎线路而已。
最重要的三条线路,是外人无法摸进去的,这里的一切都得靠他,不然的话,就算是后世的那些科学家来了,也得栽倒在这个地方。
所以,为了避免被人摘桃子的事情发生,他早已经未雨绸缪的,在那个山脚下修建了一个景区。
到时候,会有专门的人驻守在山脚下。
另外,还会把自己承包的山林,用铁丝网进行拦截,以确保这周围的几十公里的防线,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王平安每隔三五天,会不定时的带着狼群沿着铁丝网巡游,目前来看的话,防护效果还是不错的。
至于未来,会考虑用上更加先进的防护设备,减少人力的输出。
眼下,听到这些汉子心生异议,张耀阳的话让他们有些不太服气的。
跟了这一路,他们最大的伤,大多来自于一些劳动损伤。
至于野外的那些危险,则都没有遭遇过。
上一次驱赶野猪,那种大家伙,在他们的安排下,愣是一个人也没有伤到,可以说是让他们信心百倍。
看着众人不服气的样子。
张耀阳知道,不让他们见见血的话,是不太会懂他的付出有多大。
于是,当晚的时候,明明已经感觉到了有野兽的靠近,但张耀阳并没有提醒。
反正是有守夜的人在。
对方此时靠着篝火,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对此一无所知。
来的野兽,听那踹息声,应该是一个大型凶猛动物。
没有任何意外的,睡在最边沿的一个汉子,遭受到了狠戾的攻击。
来犯的野兽,是一只黑豹。
当时就咬到了这个人的大腿上,进行疯狂的撕咬。
这个汉子瞬间发出了凄惨的叫声,那守夜的人,第一个被吓得跳起来,大声的叫嚷起来。
“不好啦!野兽来了,快救人!”
所有人很快惊醒,一个个抄起家伙,去救人。
等好不容易将黑豹赶走,再去看时,那被咬的人,一条大腿肉已经被撕咬得血肉模糊,已经疼得晕厥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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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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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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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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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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