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从一堆浮尸中将我救起,别人都认为我不吉,劝爷爷烧死我。
爷爷却说我是天河水命,天生吃“捞尸人”这碗饭的。Χiυmъ.cοΜ
捞尸人有三不捞:
自杀身亡不捞。
尸体悬浮不捞。
网空三次不捞。
我以为这些都是封建迷信,直到那次恐怖的捞尸经历,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我家在黄河下游,一个地图上都搜不到名字的小山村。
黄河从村边经过时,又折转向北,久而久之,在村外冲出了一片广阔的湖泊。
每天都有从上游漂来的浮尸,在湖里打转不走,需要人为捞起,因此滋生出了“捞尸人”这个特殊的职业。
我爷爷,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捞尸人。
那年黄河赶上十年不遇的洪水,每天漂来尸体无数。
爷爷担心尸体腐烂后污染水源,造成瘟疫,便约了十里八乡的捞尸人一起义务打捞尸体,集中烧埋。
其中一具大肚子的女尸,兴许是打捞时挤到了肚子,上岸之后,竟然产下一个活生生的男婴。
女尸产子,大家都觉得太过诡异,提议将婴儿直接烧死扔掉。
爷爷说他们不懂,说这孩子能从死人肚里爬出来,乃是河伯眷顾,属罕见的天河水命,将来定能继承他的衣钵,便将男婴收养下来。
这个男婴,就是我。
因我是水中出生,爷爷便给我取名“水生”,跟着他姓赵。
爷爷打了一辈子光棍,无儿无女,因为有捞尸的手艺,我们家日子其实过得不错,天天有肉吃。
但是村里小孩都不愿意跟我玩,说我身上有死人味道,甚至编排段子,说我家吃的肉都是从死人身上割下来的。
因为这个,我心里也没少埋怨爷爷,什么不好干,非得吃死人饭这么晦气,连我也跟着被人看不起。
我十六岁的时候,爷爷说我成年了,要带我一起下河捞尸,我说什么也不肯。
当时村里有跟我差不多大的,不少都进城打工了,回来一个个牛逼轰天,有的连摩托车都买了,我羡慕的鸡儿通红,也吵着要出去打工。
爷爷说我是天河水命,根子在水里,去外面肯定混不出名堂,反而有血光之灾。
我说他这是封建迷信,说我讨厌死人,以后就算要饭也不干捞尸这么下三烂的活。
爷爷平生第一次对我动手,重重地打了我一巴掌,让我滚蛋。
第二天一早,我就偷摸离开了家乡。
为了防止被爷爷找到,我干脆跑得远远的,直接去了深圳。
车水马龙,高楼大厦,跟我家所在的小山村,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但这里却没我的容身之处,我年纪小,又没学历,只能干最脏最累的活,还总被人欺负。
最惨的时候,三十块钱熬了一个月,天天老干妈拌清水挂面,连一块钱两个的机器馍都吃不起。
所以后来每次听人说穷得只能吃泡面,我就觉得好笑,对真正的挂逼仔来说,泡面它既不便宜也不实惠。
饿得最难受的时候,我就特别想家,想爷爷,好像捞尸也没有当初想的那么差,至少能吃饱饭,还不用看人脸色。
但想到两手空空回去,肯定要被村里人嘲笑,我就咬牙死撑,始终不愿迈出回家的一步。
直到我被一个老乡骗进传销窝点,什么1024工程,投资五千、两年赚回1024万。
我只是单纯,并不傻,知道这是骗人的玩意,但他们不放我走,要我给亲戚打电话搞钱,我不肯就天天被练。
后来把我打急眼了,我偷到做饭的菜刀,见人就砍,竟然一路杀了出去。
不过我自己也伤得不清,脑袋被开了瓢,缝了十多针。
根据我举报的线索,警方打掉了这个传销组织,我砍人的事也被定成正当防卫,免于起诉。
等我大体养好伤,好心的警官帮我买了回家的车票……
爷爷接到我,一句责怪的话都没说,到家就端出了一盘红烧肉,半锅小米水饭,被我一个人吃得精光。
这是我离家那么久,吃得最香的一顿饭。
“还走吗?”
爷爷看我吃完饭,这才慢悠悠问了一句。
我摇摇头,“爷爷,我跟你去捞尸吧,我想明白了,捞尸也没什么不好的。”
爷爷笑了笑:“你还是没明白,不过没事,你往后会懂的。”
从这天起,爷爷每次出去捞尸都带上我。
以前我以为这行没什么技术含量,我上我也行,现在才知道是我肤浅了。
比如大湖和周边几条河流,那复杂的水文情况,别说是普通人,就算是十里八乡的捞尸人,也没几个能像爷爷这样摸得滚瓜烂熟。
他可以通过一个人落水的位置和时间,推算出尸体可能出现的范围,过去打捞,十有八九不会落空。
这个我是服气的。
只是每次开工前,爷爷搞的那一套仪式,以及各种规矩,在我看来纯纯就是封建迷信了,没少当面吐槽他。
爷爷每次都是笑笑,说我早晚会明白的。
我却没想到,这件事情来得那么快——
那天中午,爷爷去镇上进货了,我一个人在家筛网呢,村长大杨叔推门进来,说隔壁山王村的王桂红,清晨洗衣服的时候掉湖里淹死了,现在尸体找不到,他家里人想请我爷爷出马。
我一听人都傻了。
王桂红我知道啊,山王村的村花了算是,二十五六岁,长得不错,身材更是没话说,尤其是那伟岸的胸怀,走路晃啊晃的,不知道馋死了多少小青年。
连我这个小弟弟,晚上做那啥的梦,女主也经常是她。
听说她人没了,我心里真挺难受的。
要说我们这一带,一年到头,总得淹死几个人,主要还是因为当地没接上自来水,妇女们每天只能去湖边洗衣服。
湖水太急,暗流又多,人掉下去就没。
我跟村长说爷爷去镇上了,老头不习惯用手机,出门从来不带,我联系不上他,只能等他傍晚自己回来。
村长一听就急了,说人家王桂红的父母都搁湖边,等着女儿的尸体上岸,好入土为安,这要等到傍晚,眼都哭瞎了。
“水生,你跟你爷爷后面干了不短日子了,你自己能捞尸吗?”
村长伸出两根手指,说道:
“王家给两万块报酬,你要是自己能行,这活就接了,不然我就去朱家窝请别的捞尸人了,等不了你爷。”
两万!!
这在我们乡下,真是一笔巨款了,我跟爷爷后面捞尸也有小半年了,加起来也没挣这么多。
不过我又有点怂,毕竟我没自己出过船,怕找不到尸体,空手回来,砸了爷爷的招牌。
在村长的催促下——主要是金钱的诱惑下,我一咬牙,跟他走了。
我哪里想到,这一去,却是差点捅了一个天大的窟窿,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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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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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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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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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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