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街溜子,警花老婆不离婚陈潇林溪>第506章 汹涌的记忆!
  听着陈潇的询问,张献愣了下。

  “你对那只狗感兴趣?”

  “能把左庶的头啃成这样的狗,我当然感兴趣!”

  陈潇说着就坐在了张献的边上。

  张献略作回忆后,说道:

  “没什么特别的啊,就一条土狗。毛色黄灰相间,但看的出来有点疯狗的感觉。出于疯狗会咬人的担忧,我还让人后来去追了。”

  “但那条狗速度很快,可能对你们松山坪的地形很熟悉,所以我的人并没有追上。”

  “身上干净还是不干净?”陈潇又问。

  张献再次愣住:“这我还真没注意,当时全被它的眼珠子吸引到了,眼睛赤红赤红的。”

  “当时你们一去,它就跑了吗?”

  “倒不是,陈远家高门大院。打开了院门之后,等我们逼近了正厅的大门时,它才从一旁的窗户跳了出来逃窜。”

  说到这里,张献也不由皱起了眉头来。

  警探是一个说出来谁都知道干嘛的职业。

  但警探要会的东西,却又比很多的职业都要复杂。

  最浅显的,不管是哪一门学问,不求精湛但至少都要懂一点。

  比如狗这样的动物,同样如此。

  狗的警觉性是极高的。

  当张献打开陈远家的大门时,就算是在正厅的它都应该知道有人来了。

  在不是自己领地的范围里,听到动静的狗应该第一时间就逃窜。

  除非,陈远家在那个时候已经成为了那一只土狗的领地。

  可是,张献是去过现场的。

  并没有见到土狗排泄的尿液,亦或者粪便。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那只啃头的狗,并不经常来。

  再者对于流浪狗来说,食物是很重要的。

  在被惊动之后,它更多的选择应该是叼着食物跑。

  可那只狗是直接舍弃掉了它的食物,并且很熟悉的从窗户处越走。

  再者,如今回忆起来,张献才反应过来陈潇问狗脏不脏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在他的记忆里,那只狗似乎并不脏。

  而流浪狗的共性就是,毛发明显比家养的要脏上许多。

  张献直接站了起来,拨打了一个电话。

  “喂,那只狗最后是在什么地方消失的?”

  接到电话的人明显愣了下,随后回道:

  “往山里跑了,后边再想追也追不上了。”

  “它是到处乱窜,还是线路明确?”

  张献询问着,对方下意识的回道:“一条野狗还能有路线的,就是乱窜。”

  “你确定?好好给我回忆,确定它逃跑的时候,路线到底是怎么样的!”

  张献沉声说着,电话那头再次沉默了下来。

  “这……这……好像……。”

  “我不要好像,我要的是确定!”

  “现在想来,那条狗好像还真是有路线一样,跑的贼快。”

  听到这里,张献懊恼的拍起了额头。

  “艹,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找到那家伙了。”

  张献说着。

  陈潇则是很理解。

  如果是他,当时他的注意力是在一条狗的身上,还是在左庶的脑袋上?

  几乎都不用去想,他的注意力必然是在左庶头上的。

  一条狗啃头而已,这听起来很恐怖,但实际上在那种场合下谁下意识都觉得合理。

  可惜,时间过去这么久,陈潇并不觉得那条很可能是被他人豢养的狗儿还能被找到。

  不过找还是得找的,也许它真的还在呢?

  陈潇没有阻拦,而是继续的说道:

  “青西那边的线索带我去看一看。”xiumb.com

  张献也不再阻拦,点了点头后说道:

  “就在我的办公室里,我带你去吧。”

  一行三人再次回到了办公室中,张献从一个上锁的抽屉里取出了一些资料来。

  这些都是胡跃从青西寄过来的。

  陈潇接过资料,第一时间就找到了那张他和左庶的合影。

  当看到这张合影的时候,林溪都愣住了。

  因为她一眼就能看出,照片里的陈潇绝对不是现在的陈潇。

  就算只是一年的时间,可那种状态下的陈潇,林溪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你们……什么时候见过啊?”

  林溪询问着,陈潇苦笑道:“我能说我也不知道吗?在我的记忆里,根本就没和左庶接触过。”

  “这是在哪儿?看季节应该是去年的时候吧,如果是的话,你去年也去过一趟香都,还是和大立一起的,会不会是那时候见过左庶?”

  关于去年的记忆。

  实际上陈潇这个正主,是比不上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因为他已经完全的遗忘,但如果被他伤害过的身边应该是清楚那段记忆的。

  陈潇和张献都看向了林溪。

  后者明白了意思后,说道:

  “如果就是去年的话,那这应该就是在香都的时候,因为你身上的那件衣服我很有记忆的。”

  林溪一边说,目光也在看着陈潇。

  那样子好似在问,你真的一点记忆都没了吗?

  好在经过林溪这么一提醒,陈潇还真对衣服有了记忆。

  也正是因为林溪的提醒,这让陈潇的脑海里忽然涌入了一股很汹涌的记忆。

  “我想起来了,是2005年的6月份。当时大立和我说他看上了一个项目,在我的记忆里实际上其实不是项目,就大立那完蛋玩意儿想出去见见世面。”

  “小溪当时工资很低,我们去之前她恰好发了工资,听说我和大立是为了挣钱去香都,她怕我穿的寒酸于是就去商场给我买了两套,照片里我所穿的就是其中一套。”

  见陈潇想了起来,林溪不由的点头:

  “是,看来你想起来了,不过你和左庶是什么情况下认识的?”

  陈潇放空了心思,随后陷入了沉思。

  回忆逐渐的精准起来,他也终于想到了。

  那时候他确实是和罗大立一起去香都。

  去的原因,是罗大立说去那边看看,能不能找到些挣钱的路子,毕竟那时候大家都喜欢往那边跑。

  只是去了之后,罗大立早已被花花世界迷了眼,把挣钱的事情全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等到最后,陈潇和罗大立把钱花完了,正事一件没做的时候,两个人迷茫了。

  他们游荡在香都的大街上,却在那个时候遇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的形象在回忆起来的瞬间,开始一点点的清晰起来。

  是他!

  就是他!

  左庶!

  一个手上拿着豪车钥匙,却愿意和陈潇他们握手的大富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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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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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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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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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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