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欢嫁到了冯家,正常人不是应该高兴吗?就算不是亲生的,那也养了二十年,怎么都有些感情的,只要好好把这感情维系下,那沈家不也跟着水涨船高吗?
那沈家两个儿子的工作也能如鱼得水很多,这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事。
但现在好了,这夏虹像是脑子被屎糊了一样。
这样子去把人家往死里得罪。
她和沈清乐道:“我觉得这事还是跟公公说一声,家里只有公公能管一下婆婆,我就怕,这事过后,婆婆那边还没得到教训。”
还好她跟着丈夫常年在外,没有和这婆婆住一块,要不然,得被她搅得离婚不成。
“还有,秀秀那里,你看要不要跟她谈谈,我觉得妈这个样子,她估计没少跟妈说一些有的没的。”
比如说自己的委屈,不住地跟沈清欢,这样子的话,夏虹自然就会觉得亏欠她,然后就纵容她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
沈清乐觉得媳妇说得没错,“我会跟爸说的。”
夏虹和沈秀秀到了公安局,母女分开审讯,夏虹把事情全揽在自己身上。
沈秀秀也依着夏虹交代的那样,把事情全推到她身上。
沈秀秀很快回了来,刚进大院,就碰到熟人。
和她从小不对付的一个女同学,这女同学也跟她一样,从小寄养在亲戚家。
本来两人差不多的境况,应该惺惺相惜才对,但两人却是别起苗头,比着谁在亲戚家过得好来。
这不,一比就是好几年,长大之后,也在比。
本应沈秀秀嫁给了大院中很多姑娘的梦中情人许见文是大获全胜的,特别是在这个叫祝晓莉的女同学面前。
能狠狠地甩她几条街。
这个女同学不过是嫁了个普通工人。
“咦秀秀是你啊,我都差点没认出来了呢?怎么脸色这么差啊?你不是刚结婚吗?应该满面春风才对啊。”祝晓莉边打量着她边笑道。
沈秀秀哪不知道她是故意的,“关你什么事?有这个功夫不如督促你男人多加几天班,多评几次先进,好让你过上好日子。”
祝晓莉嘴皮子可不比沈秀秀差,立马就道:“我男人评不评先进都不会有离婚问题,不像你,马上就要被扫地出门了。”
说完就笑着离开了。
可把沈秀秀气得不行,回家的路上,碰到看过来的人,都觉得他们在笑话自己。
回到家门口,听到里面传来说话声,是前不久才见过的舅妈,她不禁停下了脚步,因为里面正好提到自己的名字,就想听听他们在说自己什么。
舅妈正和沈清乐夫妻在说着话。
都是说夏虹糊涂的。
然后让他们夫妻不要像夏虹那样,看不清事实,最好去沈清欢那儿道个歉,好好修复和沈清欢的关系。
最后感慨,没想到沈清欢长大之后这么出息,反而从小懂事乖顺嘴甜的她,却是做出这样糊涂事来。
沈秀秀听得拳头紧握,非常的委屈。
但她也知道现在这个情况,自己什么气都不能发,要不然她名声更坏。
屋里头,那舅妈还在拿她和沈清欢比。
沈秀秀犹豫了下,还是走了进去,舅妈看到她进来就止住了话头。
这变脸变得可快了。
“哎呀秀秀你回来了,经过这样的事,你可得好好吸取教训,以后不要再做这种糊涂事了。”舅妈还是加了一句。
沈秀秀眼圈还有些红,刚给祝晓莉气的,她谁都没理,就跑进了房间里。
这房间是她的房间,但以前沈清欢也住过,里面还放着她以前上学的书。
沈清欢下乡的时候,只带了她的几件衣服还有零花钱以及几张照片,其他的东西都没带。
本来沈清欢这些书她也应该清出去的,看着就烦,但这些书,有沈清欢在上面写的笔记,也有她上课无聊画的画,还有她写的日记。
在沈秀秀看来,也算是沈清欢的一些黑历史,觉得哪天就派上用场了。
她现在看到这些,忍不住踹倒在地,狠狠地发泄了一通。
最后目光看到其中一本翻开的书,上面写着一些心情记录。
是沈清欢写的。
她心里就发狠。
之前她是不愿意再扯沈清欢和许见文的事的,毕竟她嫁了许见文,也见不得他和其他女人有关系。
现在沈清欢害得自己这么惨,还被夸赞,心里怎么也不得劲。
不过她也想到,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许见文里,她得赶紧回庆城,先把许见文笼络住再谈其他。
本来打算今天回的,衣服什么的都收拾好了,现在再把沈清欢写的东西也收拾了进去。
她回来的时候是和沈清欢一起回来的,现在回去,沈清欢怕不会再和她一块,她只能自己回去。
她咬了咬唇,进了房间,和沈清乐说了下。
看他能不能陪自己回一趟庆城。
沈清乐还没说话,嫂子顿时就反对了,“秀秀,你二哥已经耽误几天工作了,再不回去,他得被批评了,安城有庆城的直达火车,你也不用转车,哪还用人陪你回去。”
沈秀秀心中暗恨,夏虹还没回来,家里没有人给她撑腰,受委屈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最后只能让沈清乐送她到火车站。
*
沈清欢和冯炽吃过午饭也去了火车站,有冯炽在,沈清欢一身轻松。
人比较多,冯炽一手提两个行李袋,还能空出手护着他媳妇,不让人挤到。m.χIùmЬ.CǒM
沈清欢几乎整个后背贴着冯炽胸膛,胳膊也被他揽着,她不禁转了下脸,看到的是冯炽肃穆的一张脸,他注意力不在她身上,正避着挤过来的人流。
这个样子,有种很强的吸引力。
让她心头烫了下。
沈秀秀赶到月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她脚步不禁停了下,她这一停后面就有个人撞了上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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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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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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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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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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