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裙子下摆挺宽松的,不存在穿不上的可能。
朱细棠的眼睛又瞪了起来,“清欢你怎么把这个……”
包玉抢过了话头:“这个好,这个应该能穿得上。”
胡小娟脸上也带着喜色,这裙子真好看。
沈清欢拿了这裙和那套装上衣搭一套,刚刚好,然后再让胡小娟试试。
这下就合适了,虽然红色穿在胡小娟身上有些显黑,但是把她气色衬得很好,整个人也精神了几分。
显黑这个问题不大,结婚时肯定要化妆的,到时候化上妆就好了。
胡小娟跟沈清欢鞠了个躬,“谢谢嫂子。”
沈清欢摆了摆手,“不客气。”
包玉对沈清欢也另眼相看起来,没想到她这么大方。
之前她不爱和她们的媳妇打交道,以为她看不起她们这些农村来的媳妇。
现在来看,倒也没那么傲。
朱细棠在旁边带了几分酸气:“小娟你可得小心点,别弄坏了,清欢这些衣服都是好几十块买的,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都买不起。”
胡小娟忙点头,“嫂子我知道的。”
沈清欢察觉朱细棠对自己借衣服这事反应有些大。
这真是怕自己吃亏吗?可她不也张嘴问自己借衣服。
沈清欢问包玉,“嫂子是不是还要化妆品?”
包玉点头:“是的弟妹,你知道我这些粗人也不会弄那些化妆之类的,如果你这里有,就借一借给小娟。”
沈清欢进房间拿了个包出来,里面装着她的化妆品,粉底腮红口红都有。
看得出来她以前是个爱美的,漂亮衣服,化妆品啥都有。
包玉看了下笑道:“可以,到时候麻烦弟妹了。”
说着余光看到冯炽抱过爬到门边的缤缤,她不由又是道:“冯营长是个宠媳妇的,弟妹这儿什么都有。”
这话是真心话。
冯营长真是没话说。
要说什么买什么,还包揽家务。
不知道这沈清欢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竟然还要跟人私奔。
定好了结婚要帮忙的事,包玉带胡小娟离开了。
朱细棠问沈清欢借了件棉衣也离开了,因为有冯炽在,她不敢多待。
出了沈清欢的家,包玉送胡小娟回招待所。
但没走几步包玉就肚子痛,她只能让胡小娟自己回去。
胡小娟知道路怎么走,招待所属于营区的招呼所,没什么危险的。
胡小娟闷头走了几步碰到了肖雅。
肖雅刚下班,看到胡小娟从沈清欢家里出来,就把人喊住了,“胡同志。”
肖雅和胡小娟是认识的,胡小娟刚过来家属院时有些水土不服,去了医院看,是肖雅给她开药的,所以也知道她的情况。
胡小娟停下脚步跟肖雅打招呼,“肖医生。”
肖雅状似不经意的问:“我看你从冯营长家出来,是有什么事吗?”
据她所知,这胡小娟是不认识的沈清欢的,毕竟沈清欢私奔了三个月,这胡小娟又是刚来营区没多久。
胡小娟把借衣服的事说了。
肖雅挑了挑眉,“沈清欢借你衣服了?”
胡小娟点头,“沈嫂子她人很好,还借我化妆品了。”
肖雅道:“小娟,有句话我不知道应不应该说,你是刚过来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忍心瞒你。”
胡小娟不解,“肖医生,是啥事?”
肖雅把沈清欢私奔的事说了,最后道:“她这个人比较情绪化,做事全凭心情,说借你衣服,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反悔,你不如换一个人借。”
“说到化妆品和红色衣服我这里也有,我可以借给你。”
她知道沈清欢为什么会这么大方,估计是觉得自己现在名声不好,想拿这些来博好名声。
胡小娟有些愣。
沈嫂子会是那样的人吗?
但是找沈嫂子借衣服的主意是包嫂子出的,包嫂子都觉得没问题,那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胡小娟小声道:“沈嫂子已经借我衣服了。”
这衣服已经在她手上了,沈嫂子不可能半途再要回去吧?
还有就是,这衣服她很喜欢。
肖雅看出胡小娟的不愿意,道:“我晚上不用值班,你把衣服给我,我明儿再还你,我给你衣服做个消毒,这借别人的衣服得消毒才能穿,毕竟也不知道别人有没有皮肤病,到时候传染了就不好了。”
胡小娟不懂这些,在她老家,借衣服就是借了就穿,没有这么讲究的。
“不用了肖医生,沈嫂子给我的衣服都很干净。”ωωω.χΙυΜЬ.Cǒm
沈嫂子也不像有皮肤病的人。
肖雅笑道:“这干净不代表没有病菌,这病菌从表面是看不出来的,还是小心点为好,你刚结婚也不想自己身上长满疙瘩吧?”
胡小娟听得脸色发白,最后把衣服给了肖雅。
……
晚上冯炽要回营处理事情,沈清欢独自带缤缤睡觉。
本来要把小家伙背到身上哄睡的,但小家伙不愿意,一背上去她就挣扎。
沈清欢只好把她放了下来,和她躺在床上睡。
缤缤在床上完全不睡,缠着要玩。
沈清欢想着自己明天又不用上班,陪孩子多玩一会儿也没什么。
玩了一个多小时,孩子终于困了,她自己也困了。
母女俩倒在床上睡着了。
冯炽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母女俩在床上睡得东倒西歪的。
他把缤缤抱回小床,就去了洗澡。
再次回到房间,看到女人又换了个睡姿,半挂着床沿,一个翻身就能掉床底。
他把人把里面推了推,然后躺了下来,女人突然翻身滚进了他怀里。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人参鸡汤的原因,冯炽身上有一股燥火疯狂乱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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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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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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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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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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