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沈从钧心里更加坚定,一定要好好照顾叶珍珍,让她每天都像花儿一样美丽。
隔天沈从钧早早起床准备早餐。
他想起昨天沈家的猪油渣,决定搭配自家菜园的新鲜韭菜和粉丝,做成美味的韭菜盒子。
简单的食材,却饱含着她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日子的美好憧憬。
这次馅料调多了,沈从钧就多做了些韭菜盒子。
一次吃不完,留着下次加热再吃也行。
天气这么冷,食物一时半会儿不会坏。
除了韭菜盒子,沈从钧还熬制了南瓜粥。
南瓜自带的甜味让粥也变得甜丝丝的,味道真是好极了。
配上韭菜盒子一起吃,简直是绝配。
看到叶珍珍吃得这么开心,沈从钧心里甜滋滋的。
饭后,沈从钧又去公社忙碌了。
叶珍珍独自在家,用齐大花给的一斤肉做了红烧肉。她毫不避讳地在外面炖肉,调料放得足足的,炖出的肉香飘四溢。ωωω.χΙυΜЬ.Cǒm
连隔壁的知青点的人都被这香味勾起了馋虫。
叶珍珍很大方,特意舀了一小碗肉分给大家尝尝。
知青们原本没指望能分到肉,所以当叶珍珍送来一小碗肉时,每个人都非常感激:“沈知青,真是太感谢了,你真大方。”
“沈知青,你的红烧肉真是香。”
“没错,看样子就很好吃。”每个人虽然只能分到一小块肉,但这已经让他们感到非常满足了。
大家没想到叶珍珍的手艺这么好,尝了一口红烧肉,都忍不住夸奖起来。
叶珍珍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小屋。
知青们聚在一起分享叶珍珍做的红烧肉,气氛很是热闹。
这时,王招娣瞥见王盼娣走过来,语气里带着几分讥讽:“王盼娣,你还好意思吃?当初你可是一点肉都不肯分给叶珍珍的。”
王盼娣脸色一沉,但她没有理会王招娣的话,心想不能因为几句闲言碎语就放弃美食。她反驳道:“叶珍珍都没说什么,轮得到你来管吗?”
说完,王盼娣拿起一块肉放入口中。
尽管她心里对叶珍珍有些芥蒂,但不可否认,这肉真的非常美味。
而此时的叶珍珍正享受着她的午餐,感受着那个时代特有的土猪肉的鲜美,与现代饲料猪有着天壤之别。
红烧肉的汤汁与自家种的大米搭配,每一口都是满足。
吃完一大碗饭后,叶珍珍心满意足地躺在炕上,享受着片刻的宁静。
接下来的日子里,叶珍珍偶尔也会去沈家蹭饭,生活过得简单而又自在。
转眼间,沈清阳的期末考试来临了。
考试前,叶珍珍还特意帮他复习了一番,希望他能有个好成绩。
为了鼓励沈清阳,她曾承诺如果他两门功课都能达到八十分以上,就会给他一份特别的礼物。
考试结束后,沈清阳显得异常自信,这让家里人感到既惊讶又高兴。
以往他考试总是愁眉苦脸,这次却满脸笑容,显然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
成绩公布得很快,没过几天,沈清阳就拿到了成绩单。
数学86分,语文82分,这个成绩虽然不是顶尖,但对于以前经常不及格的他来说,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在乡村学校里,这样的成绩足以让他在班上名列前茅。
沈家人看着成绩单上的数字,一个个都乐开了花。
沈清阳拿着成绩单找到叶珍珍,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
他知道,这个成绩是对叶珍珍辛勤教导最好的回报。
叶珍珍看到沈清阳的成绩单,并未表现出过多的惊喜,因为她心中有数,只要努力,沈清阳一定能够取得好成绩。
但她还是笑着表扬了他,为他的进步感到高兴。
这小子以前成绩差,全因不爱学习。
我帮他整理知识,教他方法,他很快就开窍了,考试成绩也提上来了。
看到他进步明显,叶珍珍高兴地拿出一支钢笔,递给他:“咱们说好的,你两门课都上八十分,我就送你礼物。这支钢笔是我特地为你选的,希望你喜欢。”
沈清阳接过钢笔,眼睛一亮。
班里只有家境好的同学才有钢笔,其他人都是用铅笔。
叶珍珍送的钢笔,要是带到学校,绝对会让人羡慕不已。
“珍珍姐,这真的送给我?”沈清阳不敢相信地问。
“当然,说过的话算数。”叶珍珍笑着回答。
“可是一支钢笔要好几毛钱呢,太贵重了。”沈清阳小声嘀咕。
要知道,那时候的钱可值钱,一块钱能买不少东西。
叶珍珍却觉得,能帮到朋友,这点花费不算什么。
齐大花听到一支钢笔的价格后,惊讶地说:“这么贵?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大方!”
叶珍珍解释道:“婶,没事的,一支钢笔能用很久,而且我已经买了,退不了了。”
齐大花听了,心中感激,但又有些不好意思。
叶珍珍看出了她的顾虑,轻声安慰:“婶子,我在乡下花不了多少钱,还家里吃饭,送支钢笔给清河,是应该的。”
齐大花不再多言,但她心里明白,这个小姑婶懂得感恩,将来定会回报他们的善意。
至于沈清阳,他拿到钢笔后,满脑子想的是开学时如何向同学们炫耀。
一旁的沈从钧看到堂弟如此得意,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于是,没过多久,他就找了理由,狠狠教训了沈清阳一顿。
“明天下午,清云考完试,我要去县城办事,顺路把他接回来。”沈从钧对家人说道,似乎是在掩饰刚才的行为。
沈清云平日里上学在外,很少回家,这次寒假终于能在家多待一段时间了。家里人得知他要回来,都特别开心。
沈从钧对叶珍珍说:“珍珍,明天我和清云要去县城,你要不要一起去?不过天气很冷,要是不想去的话,告诉我你需要什么,我可以帮你带回来。”
最近确实越来越冷了,寒冷的天气让人难以忍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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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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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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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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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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