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热……”

  叶珍珍脑子发昏,烦躁地扯开领口。

  男人?

  她费力挑起眼皮,借着昏暗的煤油灯,一张小麦色俊脸放大在眼前。

  男人五官凌厉,眉峰俊挺。

  比电视上的小鲜肉还吸睛。

  呵,还有这节目呢?

  晚上,小姐妹们给她办了庆功宴。

  庆祝她终于打败私生子哥哥,拿到家族企业继承权。

  活了二十八年,她一直往死里卷,生怕被外头的私生子比下去。

  小姐妹们经常嘲笑她,光顾着搞事业,连手都没摸过。

  叶珍珍挑眉看着撑在她身上的男人,翻身一上。

  翌日一早。

  叶珍珍被生物钟唤醒。

  她按了按额角。

  她喝醉了,还睡了个牛郎?!

  叶珍珍挣扎着坐起来,看着四周景象皱眉。

  土坯墙,瘸腿桌,煤油灯,印着标语的搪瓷茶缸子。

  透过窗子向外头,小院里种了青菜,屋檐下还挂了一串红辣椒,远处是一片泥瓦平房……

  这是把她带到农家乐来了?

  还是,渣爹外头的私生子不甘心,派人把她绑架到这里?

  叶珍珍心里一沉,翻找衣服。

  伸出手臂那一刻,她愣住了。

  白皙纤细,十指修长。

  不是健康的小麦色,肌肉也没有了。

  随即侧身,对上大衣柜上的镜子。

  这不是她的脸,也不是她的身体!

  突然,太阳穴一阵刺痛,不属于她的记忆大段涌入脑海。

  她竟然穿越到上个世纪七零年代,成了同名女知青!

  原主出身海市知识分子家庭,是家中独女,聪明漂亮,受尽万千宠爱,可惜长了个恋爱脑。

  被一直暗恋的高中同桌苏俊彦,和好闺蜜王盼娣哄骗,跟他们一起下乡,追求所谓的青涩爱情。

  殊不知两人早背着她搞在一起,把她当冤大头,吸血包。

  现在是1977年,马上要恢复高考,村里还下来两个知青回城指标。

  苏俊彦想找村主任走后门。

  村主任喜欢好酒,苏俊彦盯上沈丛钧自酿的虎骨酒,找了他几次,他都不肯卖。

  苏俊彦哄骗原主过去说情,不成想就发生了昨晚的事。

  叶珍珍眉头微皱,忽略那些面红耳赤的画面,仔细分析。

  昨晚她跟男人的状态明显不对,像是中药了。

  八成是那对渣男贱女搞的鬼。

  叶珍珍扯过红黄格子布拉吉,套在身上,站在大衣柜前转了一圈。

  原主长了一副好模样,白皙的肤色在劳动人民中格格不入。

  一双水眸清澈明亮,鼻梁挺秀,两片薄唇带着微肿,红润动人。

  两条油黑的麻花辫垂在胸前,虽然土气,却透着那个年代独有的娟秀。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

  平白年轻十岁,她也不算亏。

  正想着,屋门从外推开。

  她昨晚睡过的男人,端着两菜一汤进来。

  小鸡炖蘑菇,素炒小白菜,还有一大盆鸡蛋豆腐汤。

  香气窜鼻子,叶珍珍肚子咕噜咕噜打鸣。

  七零年代条件艰苦,原主又养了两个吸血鬼,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

  叶珍珍吞了口口水:“昨晚……”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男人打断。

  “有话,等吃完饭再说。”

  男人唇角紧绷成一条直线,似乎不太高兴的样子,盛了碗白米饭摆到她跟前。

  叶珍珍接过筷子,看着他的臭脸心里犯嘀咕。

  这年月物资匮乏,难道嫌她没眼色,留下吃饭?

  他应该不会这么小气吧?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昨晚都被他给睡了,怎么看都是她更吃亏些吧?

  根据原主记忆,眼前的男人叫沈丛钧,是村里有名的混不吝。

  小时候跟着爷爷一起下放,住牛棚,没几年他爷死了,他成了没人管的野孩子,到处跟人打架。

  好在有一手打猎的本事,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叶珍珍心安理得地夹了一筷子小鸡炖蘑菇,很原始的味道,但好歹是口荤腥,还是大口大口往嘴里吃。

  一顿饭吃完。

  叶珍珍撂下筷子,继续刚才没说完的话题。

  “昨晚的事……”

  叶珍珍的本意是,昨晚是个意外,让沈丛钧不用在意,当没发生过就行。

  不料话还没说完,沈丛钧就把一个酒瓶顿到桌上。

  “叶珍珍,为了苏俊彦,你还真舍得下本钱!”

  “这是虎骨酒,你拿走吧!”

  他额角的青筋隐隐跳动,手攥成拳头,好似下一秒就要冲出去打人。

  苏俊彦根本就配不上叶珍珍。

  可叶珍珍偏偏就瞎了眼,乐得围着个软饭男男团团转。

  是不是只要苏俊彦开口,她就能为了达目的爬上任何人的床?

  一想到叶珍珍也会如昨晚般热情地对待别人,沈丛钧心里窜起一阵压不住的恼怒酸涩。

  叶珍珍半晌才反应过来。

  沈丛钧误会她,昨夜是为了虎骨酒才献身的。

  刚要跟男人解释,小院门突然被人从外头踹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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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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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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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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